法治与发展

基莫·诺提欧(KimmoNuotio)本报记者朱高磊/摄

法律与发展是国家治理结构的支柱

现代化并不会自动带来善治与法治。巴西法律与社会理论学者马塞洛·内维斯(MarceloNeves)认为,社会现代化有不同的实现路径。由于某种原因,尽管巴西和欧洲的法律体系看起来非常相似,但它并未遵循欧洲的法治模型。巴西尚未完全完成法律体系的自治,政治和经济的力量在法律体系中发挥着作用,内维斯称之为“外围现代性”。巴西拥抱了现代化,但其制度发展仍有完善空间。

超越传统的西方法治价值观

法治领域一个最新亮点是“法治指数”的制定,用于评估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表现,如著名的世界正义工程法治指数、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治理指标等。腐败是法治的重要障碍,为此,国际透明组织设置了清廉印象指数。世界正义工程的指标中还评估了“基本权利的保护水平”,这是其他一些指标不涵盖的项目。不同条件下改善制度的重点可能不同,但减少腐败通常很有必要。因为腐败会造成多方面的消极影响,其在某种程度上将公共权力私有化,阻碍公权力达成目标。“非洲晴雨表”收集了有关非洲对善治看法的数据。欧洲法治民主委员会(即威尼斯委员会)起草了一份“评价个别国家法治状况的清单”,其中包括五个主要主题:合法性、法律确定性、禁止任意妄为、法律面前平等和非歧视。

确保国家为其人民服务

“狭窄走廊”的观点是,某些国家可能会在很多方面无法真正地为其民众服务。原因可能是国力太弱以致做不到,也可能是因为国家“太强势”以致不愿服务人民。“狭窄走廊”的观点还与自由观有关。传统的自由观指的是能够自主作决定而不受干扰,但他们认为,这样的自由是不够的。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借鉴了菲利普·佩蒂特(PhilipPettit)等学者发展的“非支配性的自由”这一概念。据此,即便人能够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要存在某种可以实施干预的权力,享受自由就是有条件的,绝对的自由实际上并不存在。这个观点很重要,因为其与法治有关。法治意味着宪法和法律对公权力的约束。唯有如此,法律和合法性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发展中国家应自主决定发展道路

在当今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法治的发展对于确保一个国家能够履行国家职能来说非常关键。国家须具有强大的执行能力,既要能解决内部问题,也要能应对全球挑战。与此同时,由于国家利益应当与人民利益保持高度统一,因此,监督机制必不可少。

法律体系的所有参与者都应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力量都不应对此放任。这可理解为一种“非支配性的自由”。国家机关之间需要相互监督,按照宪法规定来行使监督义务。找到通往“狭窄走廊”的平衡之路也能为确保一个国家服务于该国人民提供助力。现在“以人为中心的司法”这一概念还时常被使用,受过北欧法律传统训练的律师和学者对此应该不陌生。

当今世界面临多种新挑战,比如科技公司权力的增长。西方发达国家,包括一些欧盟国家,在监管这些公司方面也不免感到棘手。万一所有个人数据都变成科技巨头的“摇钱树”,如何保护隐私和数据?当发达国家为此感到“头疼”时,发展中国家又该如何保护本国公民、应对这些挑战?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这些问题可能会变得愈加复杂。

发展中国家进行法治建设时必须采取负责任的方式。唯此,发展中国家才能走出自己的步伐,创造属于自己的未来。

(作者系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教授、犯罪学和法律政策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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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解决的是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是国家法制的基础,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立法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https://www.gov.cn/zwgk/2011-10/27/content_1979526.htm
2.法律如何进化另外,上述进化的事实也促使我们对以下事项予以反思:第一,权利的观念并非如一些学者所认为的作为法律的核心观念是逻辑的必然;第二,权利观念以近代文化的特征为本质。为此,作者引申出两点思考:权利并非是法律发展的极致;个人的自觉是以国家乃至社会共同生活为预定前提的自觉,因此要像重视个人自觉一样高度重视共同生活,因为http://m.legalweekly.cn/whlh/2023-08/31/content_8895094.html
3.批判法学在美国的兴起现在的批判法学家却同以前的现实主义法学家一样,认为政治和法律之间并没有明显差别,它们都强调权力关系在雇佣关系和法律发展中的作用,但批判法学家所讲的权力关系的重要作用是指非法的等级制度作为美国社会发号施令体制的重要性。 ( http://www.tecn.cn )http://chinaps.cass.cn/shjk/zzxlwsjk/zzxll/wgzzsxs/201506/t20150626_2306228.shtml
4.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 李洋桥 【摘要】中国文明也称华夏文明,有着上下5000多年的历史。而法律制度则作为文明的重要部分,伴随着中国文明的推进而不断发展,绵延至今。从夏商周到近现代,随着朝代的更替,政权的更迭,各个时期的法律也相应的有着各自的特点。本篇文章主要介绍的就是中国法律在中国文明的各个具体时期的发展历程https://www.fx361.com/page/2017/0112/544921.shtml
5.舒国滢:《法学的知识谱系(全三册)》法学院一、公元5-11世纪的西欧法律及其技艺 (一)5-11世纪西欧法律的发展 (二)5-11世纪的法律技艺 二、优士丁尼《学说汇纂》的再发现 (一)《民法大全》在中世纪早期的流传 (二)“博洛尼亚手抄本”与“佛罗伦萨手抄本” (三)《学说汇纂》复现的意义 http://fxy.cupl.edu.cn/info/1050/12798.htm
6.2017司考法理学考点: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历史规律1、法律演进:某一个国家或社会之中的法律制度,在整体上从落后状态向先进状态的不间断的却是长期而缓慢发展或者进步过程。 2、法律发展: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重构等在内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MzMjkyMg==&mid=2650988715&idx=2&sn=a3ce03f9883578361a9c3d0a5f16a343&chksm=8b8848febcffc1e8b4d3e74a943a53c79b29a64e8c527dc6bcb79a13512ef54e79500d3193a2&scene=27
7.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浅谈法律的历史发展公务员考试网法律的历史发展在整个法学中属于较为冷门的知识,但是在一些专业性强的招考中也会有所涉及,现将法律的历史发展部分知识点进行简单梳理,方便考生备考。 一、法的继承与移植 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的继承是客观存在的,法就是在https://www.huatu.com/2018/1229/1692173.html
8.张文显:继承·移植·改革:法律发展的必由之路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精神文明的基础是法制文明,这种社会现象间的内在逻辑和社会的巨大法律需要,使法律发展既不可避免又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重大课题。法律发展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和道路。笔者认为,继承、移植和改革是法律发展的基本形式和必由之路,亦是法制现代化的客观规律。 https://www.legal-theory.org/?mod=info&act=view&id=7988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新闻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阶段,时间是从党的十二大召开到党的十四大前。特点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制定了一批适应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重要法律;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立法机构不断健全。这些重要进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打http://news.cntv.cn/china/20110221/106082_2.shtml
10.论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重心定位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近代法以自由权为重心和现代法以社会权为重心的深刻反思,提出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应当奉行发展权为本位,并应以发展权精神重塑法的理念,将发展权提升为宪法人权,创制发展权基本法。 关键词: 法律体系 发展权 人权 法律本位 法律体系构建的根本前提在于如何科学而准确地进行法的重心定位。法的重心即法http://clsjp.chinalaw.org.cn/portal/article/index/id/188.html
11.浅析萨维尼的历史法学观查琪琦律师律师文集萨维尼对历史方法的偏爱和对“民族精神”的简单化经常受到批判;并且,他的关于习惯法优于法典的结论也受到怀疑。但不可否认的是萨维尼已经敏锐的意识到法律同民族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密不可分的联系,法律的发展变化源于本民族和社会的内部。这是他对法学发展的重大贡献之一。https://www.lawtime.cn/article/lll115924326115929420oo70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