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依法治国: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新闻频道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就为什么要依法治国、要走什么样的法治之路以及怎样建设法治中国等重大问题做了系统阐述。

今天,学习小组推荐《人民日报海外版》的梳理。

习近平谈依法治国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年08月17日第12版)

一、本质要求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2014年10月20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是解决我们在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年8月19日,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事关党执政兴国的全局性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把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二、党的领导

★核心在于党的领导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2016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政治保证要坚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使依法治国造福人民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2014年10月23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表于《求是》杂志2015年第1期

★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014年1月7日至8日,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三、法治与改革

★改革要于法有据

——2014年10月27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坚持依宪治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2014年12月3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提高立法质量

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推进科学立法

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

★立法要从大局出发

各有关方面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于自己那些所谓利益,更不要因此对立法工作形成干扰。要想明白,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再小也是大,部门、行业等局部利益再大也是小。

★依靠法治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

——2013年2月28日,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四、“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要依法用权

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

——2015年1月12日,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党纪国法不可违

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要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中进一步重申,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谋取私利、满足私欲。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

★以权压法要改变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现象不改变,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

★善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各级党政机关和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坚持有法必依,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

——2015年3月8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的审议并作重要讲话

THE END
1.我国法律的本质是什么的体现答案解析我国法律的本质是[]A.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B.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C.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答案:A解析:法律是https://gd.huatu.com/tiku/2110117.html
2.我国宪法的本质是什么律师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https://www.110ask.com/tuwen/5426070876065221861.html
3.宪法知识200问4.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为:(1)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人权保障原则、(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5.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哪一年制定的? http://www.xxzbb.gov.cn/ztzl/lwpf/201812/t20181211_1006038.html
4.05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总结(一)十九、法律的作用1.法律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教育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是从法律规范调整人的行为这一特征来分析法律所起的作用;2.法律的社会作用是从法律的本质和目的角度分析法律的作用。①法律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的作用,这是法律社会作用的核心;②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指法律对于关系整个社http://www.dadeedu.com/html/dade_855.html
5.精品收藏2019考研政治:思修法基道德法律高频汇总考点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从本质上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 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律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中国共产https://www.wangxiao.cn/ky/2693651.html
6.蒋传光:马克思主义法学为什么是有意义的?马恩原典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承载法律本质的价值观和实现法律价值的法治观,对当代法治中国建设具有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的科学意义,体现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要素、本体论意义、价值论意义和方法论意义等方面。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以马克思列宁http://www.marxistjuris.com/show.asp?id=713
7.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传讲41.(单选题)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等因素。其中,()是决定法律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A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 B地理环境 C人口 D以上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为核心。 https://www.jianshu.com/p/b0ed35862183
8.思修学习笔记记录纵向三德11.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从本质上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https://blog.csdn.net/qq_50218610/article/details/125730961
9.全国法硕联考历年真题解析(6)特征角度出发来解释的法律作用,而法律的社会作用是从法律的本质和目的这一 角度出发来解释的法律的作用。 (2)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的社会作用是相辅相成的,它们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律的社会作用是目的;材料1实际上涉及到了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我们可以理解为:法律是通过发挥其“令http://www.yuloo.com/news/219146.shtml
10.犯罪本质的义务违反说论纲张明楷教授是中国(大陆地区)的最先传播者、极力主张并积极践行者。他认为,刑法的目的与任务是保护合法权益;《刑法》第13条所规定的犯罪定义指明了犯罪是侵犯合法权益的危害行为;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各种犯罪都是对合法权益的侵犯,也即对任何具体犯罪都可以用“侵犯合法权益”来说明,因此,“犯罪的法律本质是侵犯法益”(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514736.html
1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4/7)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1)从体现的意志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从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反映,是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辩证唯物主https://www.bangxuetang.com/points/detail/?sid=10&bid=14&cid=1498&nid=1500&pg=4
12.课程大学生应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妥善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矛盾,也是提高自己法治素养的途径。 开始学习 绪章 作业测试 绪章思想道德与法治 0.1 我们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0.2 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视频数2 第一章 作业测试 第一章 人生的青春之问 1.1 人的本质是什么https://higher.smartedu.cn/course/6260b153f29a9e60d0f25c6c
13.“一个至上”与“三个至上”辩思中外近现代史上的有关事实和案例的大量存在说明,在任何国家,“宪法法律至上”都不是唯一和绝对的政治统治和社会治理原则。所以,只讲“宪法法律至上”,无助于人们对宪法法律本质的认识和对“宪法法律至上”这一法治原则的正确把握。 从以下事实,不难看出只讲“宪法法律至上”的局限性。http://chinaps.cass.cn/zhzhxyj/2009ndeq/201506/t20150626_23651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