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简介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四、评估报告附件
1.我们在本评估报告中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评估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4.我们依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福建省地方标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2005)》及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进行评估,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评估报告。
5.评估人员已对本评估报告评估对象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对其进行了实地查勘记录和其实际状况的拍摄,评估人员对实地查看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但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实地查勘,仅限于可见现状,并尽职对其评估对象内部状况进行了解,但我们不承担对评估对象林分因子进行专项调查的责任。
7.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对本评估报告的委托方和其他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一、委托方:xxx公司。
二、产权持有者:xxx公司。
三、评估目的:为银行确定评估对象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其现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xxx公司委评的为xxx公司所有的拟抵押森林资源,待估各山场位于xx市xx镇xx村,共25个小班,相应的林权证共1本;地类为林分地;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林木起源为人工;一般用材林龄组:中龄林、近熟林及成熟林;树种主要有马尾松、杉木、毛竹;小班总面积1499亩,林分的立木总蓄积量8688m3。相应的林权证号为(共1本):XXXXXX号。
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如下:
林权证
(本)
项目
地类
林木起源
林种
林分
其他
合计
人工林
天然林
一般用材林
毛竹
1
林地面积(亩)
1499
0
57
立木蓄积(立方)
8688
51万株
具体见评估明细表。
五、价值类型及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二○一四年月日
七、评估方法:按不同地类、不同林种、不同龄组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一般用材林中龄林、近熟林采用收获现值法评估,接近成熟龄组的近熟林及成熟林采用市场值倒算法评估。
八、评估结论
xxx公司委评的为xxx公司所有的拟抵押森林资源,经评估后于评估基准日二○一四年月日的评估价值为RMB516.62万元(大写:伍佰壹拾陆万陆仟贰佰圆整)。
九、评估报告日:二○一四年月日
十、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xxx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x公司委评用于贷款担保抵押物的为xxx公司所有的森林资源(具体见评估明细表)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在二○一四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一)委托方:xxx公司
住所:xx市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发生评估的原因:因委托方拟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贷款,需要对作为银行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进行评估,以确定贷款额度。
(二)产权持有者:xxx公司。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抵押权人;
2.资产评估主管机关;
3.产权抵押登记部门。
二、评估目的
为银行确定评估对象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其现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xxx公司委评的为xxx公司所有的拟抵押森林资源,待估各山场位于xx市xx镇xx村,25个小班,相应的林权证共1本;地类为林分地;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林木起源为人工;一般用材林龄组:中龄林、近熟林及成熟林;树种主要有马尾松、杉木、毛竹;小班总面积1499亩,林分的立木总蓄积量8688m3。相应的林权证号为(共1本):XXXXXX号。
评估对象属于林权类资产,评估范围包含拟抵押林班小班内的地上林木资源所有权及使用权,以及该林木资产所占林地使用权,但不包含国有或集体林地所有权。其评估价值包括:一般用材林未来1代主伐期内的林权收益价值,但不包含本次主伐期后的轮伐期林木收益及剩余林权使用期内土地产生的价值。评估的具体范围以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料为基础,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对象见《森林资源抵押清单及小班调查一览表》。
小班因子一览表
林班号
大班号
小班号
小班面积
林分蓄积
山权
林权
优势树种
起源
年龄
龄级
龄组
经营类型
021
06
010
47
158
集体
国有
杉木
人工
14
中龄林
一般杉木小径材
020
52
434
24
成熟林
030
22
83
15
050
72
345
07
040
76
马尾松
19
一般马尾松中径材
08
120
40
456
人促
48
113
1219
46
09
94
326
12
32
471
33
238
627
13
一般杉木中径材
174
一般马尾松小径材
598
10
136
1030
近熟林
98
941
11
毛竹林
一般毛竹
77
111
218
21
78
107
334
42
172
43
128
424
49
060
27
137
023
130
39
5
过熟林
注:评估山场立地条件主要为Ⅱ、III类地;林分所处区域气候温暖,适合林木生长,林分长势好,其里面蓄积量及出材率接近xx市标准林分的收获量模型。
上述抵押范围内的林权相应的1本林权证上登记的权属状况具体见下表:
林权证编号
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备注
XXXXXX号
xx村委会
xxx公司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本公司与委托方订立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2.委托评估的森林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二)法律及准则依据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8]218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
2.《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号);
4.《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06]529号)及《福建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07]35号);
5.《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资办发[1996]59号);
6.福建地方标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DB35/T642-2005)》、《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规则》(DB35/T544-2004);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及《福建省森林条例(2001)》;
9.《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闽常[2005]20号);
10.《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1号)、《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10号)及《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2008);
11.《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号);
12.《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加快金融创新促进林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05]594号);
1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森林采伐技术规范的通知》(闽林[2006]政41号);
1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03)、《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林场发〔2008〕197号);
15.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
(三)权属依据
1.资产评估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承诺函;
2.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林权证》及《小班因子一览表》。
(四)取价依据
1.本公司和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地木材生产销售价格和林地生产经营技术指标、工程技术、行业统计等资料;
2.国家标准《森林资源代码-森林调查》(ZBB65002.1-87)及福建省地方标准《森林资源代码》(DB35/T683-2006);
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林业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5〕服531号);
4.当地木材税费计征价格;
5.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执行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
6.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拟评估资产的林业基本图、地形图、林相图、小班档案卡等资料;
7.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所获取的资料;
8.委托方提供的及评估专业人员认为评估所必备的其他资料。
(五)评估原则依据
1.产权利用主体变动原则
2.资产评估的工作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独立性原则
(3)公正性原则
(4)科学性原则
3.资产评估的操作原则
(1)替代原则
(2)公开市场原则(公允市价原则)
(3)持续经营原则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资办发[1996]59号)森林资源评估的市场法又分为市场价倒算法、现行市价法,收益法又分为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和期望价法,成本法又分为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法及历史成本调整法;评估根据评估对象的林木资产类型、林种、林分龄组、评估所采用的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目的,以及本次评估收集的资料等实际情况,结合福建地方标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DB35/T642-2005)》规定,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1、一般用材林中的接近成熟林龄组下限3年内(含3年)的近熟林及成熟林林木资产采用市场价倒算法评估
所谓市场价倒算法,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E=W-C-F
式中:E—评估值
W—木材销售总收入
C—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F—木材生产经营利润
其按照原木、小径材出材的另一种表达公式如下
En=Mn[f1×(W1-C1-F1)+f2×(W2-C2-F2)]
式中:Mn—现实林分蓄积量;
f1,f2—原木、小径材出材率
W1,W2—原木、小径材平均木材销售价格
C1,C2—原木、小径材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F1,F2—原木、小径材木材生产经营段利润
n—现实林分年龄
2、一般用材林中的中龄林、离成熟林龄组下限超过3年的近熟林林木资产采用收获现值法评估。
所谓收获现值法,是利用收获表预测的被评估森林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作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Au—参照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指木材销售收入扣除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和木材经营的合理利润后的余额)。
Da,Db—参照林分第a、b年的间伐单位纯收入(n>a,b时,Da,Db=0)
P—投资收益率
Ci—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其按照原木、小径材出材的另一简化公式如下:
式中:Mn—林龄为n年时单位面积林分实际蓄积量;
M′n—林龄为n年时单位面积林分理论蓄积量,按林木蓄积生长预测模型计算得到,各树种生长预测模型是利用福建省林业厅现行《森林经营类型表》中中经材经营类型生长指标拟合而成:
M′u—按林木生长预测模型计算的u年主伐时单位面积林分理论蓄积量:
f1,f2—原木、小径材出材率;
W1,W2—原木、小径材平均木材销售价格;
C1,C2—原木、小径材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F1,F2—原木、小径材木材生产经营段利润;
V—年平均管护费用;
u—主伐年龄;
n—现实林分年龄。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完成评估报告的工作过程中,分六个过程进行资产评估,主要评估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1.了解产权持有者及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估风险;
3.接受项目委托,并签署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4.确定项目负责人,拟定评估方案,组织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
(二)资产清查
由本评估项目负责人根据制定的计划,辅导委估方填报有关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为保证所填报的明细的真实与完整,要求委估方首先进行全面清查,评估人员参与,同时,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法律、法规和行业资料,取得与委估资产有关的权属证明。
(1)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根据委评资产的构成特点,知道委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申报评估明细表,并以此作为评估的参考资料。
(2)针对资产申报评估明细表中不同林种、龄级的林分小班,采取不同的清查核实方法;评估人员在委托方的配合下到现场进行实物查勘、调查、记录,并进行现场拍照,做到不重不漏。
(3)通过现场勘察了解林木的实际状况;向有关人员了解林木的主要技术指标情况;向管护人员了解林木的日常管护情况及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从而比较充分地了解林木的生长情况。
(4)根据现场实地勘察结果,进一步完善评估申报表,要求做到“表”、“实”相符。
(三)评定估算
(1)根据现场查勘,结合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根据资产类型、评估所采用的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目的,以及本次评估收集的资料等实际情况制订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并与委托方交换意见;
(2)针对已确定的评估范围及具体对象,掌握各项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并进一步审阅委估方填报的资产评估资料,对审阅后有关数据进行必要的核查、鉴别,对林木资产进行质量、数量核对、察看、记录、分析。
根据林木资产的特点及本次评估目的,选用上述拟定的评估方法,同时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收集市场信息,进行估算;
(3)评估人员根据资产的初步估算材料,编制工作底稿。
(四)评估汇总、撰写报告
在清查核实、评定估算的基础上,按《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邂逅中评协[2008]218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及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福建地方标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规则》(DB35/T544-2004)的要去,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对报告进行了三级复核。
(五)征询意见、提交报告
将已经内部复核的报告书交委托方征求意见,根据意见进行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调整、修改和完善,对报告书的重复或错漏进行修改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六)整理材料归档
对已经出具的报告书档案材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九、评估假设
1.产权持有者能依据现有能力持续性经营到一般用材林未来1代主伐期;
2.一般用材林评估价值仅包括未来1代主伐期内的林权收益价值,不包含本次主伐期后的轮伐期林木收益及剩余林权使用期内土地产生的价值;
3.在林权经营期内,小林班的地类、林种、树种组成、每亩株数、森林起源、经营类型保持现状不变,且不发生自然灾害、盗伐等;
4.未来市场环境、林木主要生产经营成本以及营林技术、营林标准不发生变化,林木的市场营销价格保持评估基准日水平不变;森林培育技术、培育强度、培育指标均能与理论培育产出相一致。
5.林地使用权均能持续使用到《林权证》记载的使用年限,在此期间不会发生国家征地、占用而导致的毁林情况;
6.未来土地的立地质量等级不发生变化,土地能按照林木的自然或人工蓄积增长量、生产量进行投入产出;
7.一般用材林的林木采用主伐,且为皆伐,其主伐期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森林采伐技术规范的通知》规定的成熟林龄级最低限;本假设不考虑有关采伐限额、限制规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8.现行的信贷、利率、汇率无重大改变;
9.未来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能源等产业政策及监管措施不会有重大改变,产权持有者生产经营完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评估报告一般用材林林木资产的评估值包含未来1代主伐期内林权收益价值,但不包含本次主伐期后的轮伐期林木收益及剩余林权使用期内土地产生的价值。
2.本报告的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公允市价,未考虑待估资产业已存在的抵押、按揭或担保事宜,未考虑采伐限制、限额,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林业政策的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对生产价格的影响。
4.本报告评估结果未考虑抵押权实现时涉及资产交易行为而产生的有关税收及费用。未来市场变化风险和短期强制处分等因素对抵押价值均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报告未考虑抵押风险,抵押权人在办理抵押事宜时需全面考虑。
5.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林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林班所对应土地上的林木资源抵押的,其所占林地使用权也一并抵押。
7.本次评估中评估师仅对xxx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申报给本公司的评估申报表上所反映的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8.评估人员已对本评估报告评估对象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对其进行了实地查勘记录和其实际状况的拍摄,评估人员对实地查看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但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实地查勘,仅限于可见现状,并尽职对其评估对象内部状况进行了解,但我们不承担对评估对象林分因子进行专项调查的责任。
10.本报告评估结论是根据上述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方法、评估程序集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料得出的;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假设、方法、程序存在及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料真实、全面、有效的条件下成立。
11.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限以内资产若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12.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评估基准日后因自身专业判断能力、所处客观环境及条件的限制,尚未发现有影响评估结果重大的事项。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是建立在第九点“评估假设”及第十一点“特别事项说明”的前提条件下成立的;
2.本报告至年月日内有效;
3.本报告附表、附件是报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报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xxx公司在实现本次评估目的时参考使用,不得用于与评估目的不同的其他用途;
6.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十三、评估报告日
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目录
1.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林权证》复印件;
3.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及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5.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复印件;
6.《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
7.评估对象照片。
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说明
评估说明目录
二、森林资源核查报告
三、评估依据说明
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五、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说明
本评估说明仅供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委托方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受xxx公司的委托,由本评估机构有关人员组成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核查小组,于2014年月日至月日对拟评估的森林资源资产进行了核查,并编写核查报告。
1基本情况
根据“二类”建档资料,待估各山场位于xx市xx镇xx村,共25个小班。各山场距所在镇(乡)政府所在地距离均在10Km内,部分林场入山道路等交通条件较差;林地立地质量等级主要为Ⅱ、Ⅲ类;地类为林分地;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林木起源为人工;一般用材林龄组:中龄林、近熟林及成熟林;树种主要有马尾松、杉木、毛竹;林分虫害轻,松木林未实施采脂。委评森林资源中,一般用材林的林木大部分达到或基本达到主伐年龄,评估设定采伐方式为主伐,但实际情况会受到经济类型、采伐限额限制。
2核查方法
本次核查采用全面核查法。调查技术标准执行《福建省森林资源规范设计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定》,允许误差按A级标准。
本次核查分3个阶段,即:
第一阶段:利用山林权证、山林权清册、山林权分布图及有关山林权的协议,参照委托方所提供的林业基本图、地形图、小班一览表,根据评估申报明细核实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确定其评估范围,将其界线标在核查用的地形图上。
第二阶段:利用地形图、林业基本图、小班一览表对拟评估对象的主要调查因子进行现地调查,并核对其小班的界线,在界线无误前提下按林权证登记面积及小班档案卡记载面积确认林地使用权面积,若界线与实际情况不符,重新组织丈量并测算确定。
第三阶段:对外业调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统计,并编写核查报告。
3森林资源资产核查结果
4评估范围与对象确认
经核查,纳入本次评估共25个小班,相应的林权证共1本;地类为林分地;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林木起源为人工;一般用材林龄组:中龄林、近熟林及成熟林;树种主要有马尾松、杉木、毛竹;小班总面积1499亩,林分的立木总蓄积量8688m3。相应的林权证号为(共1本):XXXXXX号。
三、评估依据的说明
本项目资产评估遵循如下法律依据、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
(二)经济行为文件
(三)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2.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林权证》及《小班一览表》。
(四)采用的取价标准
(五)参考资料及其他
《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国统计出版社)。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与福建地方标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规定,本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分别用材林的不同龄组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二)评估假设
(三)评估说明
1.本次评估的实物量和各调查因子以小班为单位进行测算。
2.本次评估的木材价格、生产成本、出材率、山场作业条件、经营成本等根据待估同类林分成熟林的平均水平,结合待估林分生长现状,进行综合确定。
3.计算中各树种的生长模型,均按福建省现行《森林经营类型表》中中经材经营类型的生长指标进行拟合。
(四)评估测算过程
评估测算过程及结果明细汇总
(一)营林生产成本
管护成本:年管护成本为5元/亩.年。
(二)木材价格
1、木材销价
木材销价以xx市周边及福建地区林产品交易市场木材销价为基础,参考2014年一月份xx地区主要林场木材销售价格,结合待评估林木资产成熟林的平均胸径综合确定木材的平均销价。
木材价格表(单位:元/m3)
规格材
松木
薪材(单位:元/吨)
杂薪材
松薪材
杉薪材
木材售价(原材)
1280
900
430
-
非规格材销价为规格材销价的85%。
2、林业税费起征价
根据《南平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基金管理的通知》,林业税费统一计征价标准如下:
树种
非规格材(含小径材)
薪材、枝桠材等
杂木
500
250
100
薪材等为元/吨,1m3≈1吨
600
300
(三)上交xx村林价款:30%
(四)木材经营成本(m3未明确的表示出材量)
依据闽政办[2001]75号文、闽价〔2005〕服531号及当地调查情况,具体指标确定如下:
1.伐区调查设计费:假定采用标准带或标准地调查法调查,为单位立木蓄积量9元/m3。
2.道路维护费:5元/m3。
3.直接采伐成本(按主伐采伐工资):杉木145元/m3;马尾松165元/m3;阔叶林180元/m3;薪材80元/吨(1吨≈1m3)。
4.短途运输成本(运到路边及装车):本次评估已包含在直接采伐成本中考虑。
5.木材检测费:9元/m3(薪材不计)。
6.销售费用:本次的木材销售价按路边收购价测算,故只考虑销售费用0.5%。
7.管理费:销售价的3%。
8.不可预见费:销售价的2%。
(五)税费
1.育林费:按统一计征价的12%征收(薪材减半)。
2.森林植物检疫费:按所调运木材的统一计征价的0.2%征收(按规格材、非规格材调用5%计)。
3.木材生产环节特产税,原按木材统一计征价的8.8%征收,暂缓征。
4.增值税:按销售价的3%征收。
5.城建税:按增值税额的5%征收。
6.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额的4%征收。
(六)经营利润率:生产经营成本((三)+(四))的8%计算。
(七)投资收益率:6%。
按无风险利率+风险报酬率计算,无风险利率取一年期存款利率3.25%,风险报酬率根据评估对象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林业行业状况,以及林木生长特点,松木、阔叶树和杉木等林木生长周期长,投资周期较长,要去风险报酬率稳定,相对较低,综合确定2.75%,上述两项合计6%。
(八)出材率
按待评估山场成熟林林木的平均胸径、树高以及当地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如下:
原木(规格材)
综用材(非规格材)
薪材
41%
34%
5%
60%
20%
4%
天然
43%
36%
8%
62%
23%
7%
(九)平均主伐年龄
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森林采伐技术规范的通知》(闽林[2006]政41号),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行定向培育的,按省统一规定的《一般用材林龄组、龄级划分标准表》中各培育目标的成熟林龄组确定主伐年龄:当现实林分年龄小于成熟林龄组下限,主伐年龄取成熟林龄组下限;当现实林分年龄大于成熟林龄组下限,主伐年龄按现实林分年龄。
一般用材林龄组、龄级划分标准表
单位:年
经营类型名称
龄组划分
龄级期限
幼龄林
集约杉木大径材
15以下
16-25
26-30
31-40
41以上
集约杉木中径材
10以下
11-20
21-25
26-35
36以上
集约杉木小径材
5以下
6-10
11-15
26以上
集约马尾松大径材
20以下
21-30
41-60
61以上
集约马尾松中径材
31-50
51以上
集约马尾松小径材
一般杉木大径材
16-30
31-35
36-45
46以上
16-20
31以上
一般马尾松大径材
21-40
41-50
51-70
71以上
25-35
天然马尾松大径材
天然马尾松中径材
速生阔叶树中经材
慢生阔叶树中经材
天然阔叶树大径材
天然阔叶树中经材
附件:
评估对象现场照片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林权证复印件(盖公章)
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评估师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xxx公司:
受贵单位的委托,我们对贵单位因贷款担保抵押而进行评估事宜所涉及的25个小班共1499亩森林资源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在假设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我们对资产评估结果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未重未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