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0日下午,袁某购买C2058次列车二等座车票前往北京。上车后,袁某径直来到商务座车厢占座,乘务员好言相劝之下,袁某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随后,袁某拒不出示健康码,还满嘴脏话辱骂乘务员。在乘务员离开车厢时,袁某故意把一杯茶水泼洒在车厢过道内。
最后袁某又走到商务车厢霸占了一个座位,把脚搭在车窗上,在车厢内吐痰,并与指责他的乘客争吵。
袁某被移交至北京南站派出所,后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北京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霸座涉嫌违法,面临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法律抵制霸座行为
案情回顾
2018年,在从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上,乘客孙某不肯对号入座,抢占女乘客的座位,列车长和乘警劝说无果,孙某一句“站不起来”,让他的霸道行为火遍全网。经过调查,济南铁路公安处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此后相继又出现“霸座女”“霸座婶”等高铁霸座事件,引发社会热议。
民法典回应社会呼声
每张车票都是一份铁路运输合同,旅客买票和对号入座,实际上是合同行为。为呼唤规则意识,民法典合同编对此作出专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15条
法律约束
民法典从民事角度作出相应规定;如果不遵守合同,扰乱社会秩序,警方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情节更加严重的,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诚信体系建设
“买短乘长”是违法行为吗?
张某因工作原因经常往返石家庄和邯郸两地。为了省钱,她每次只买到邢台的票。因逃票涉嫌诈骗,张某在邯郸站派出所接受调查。
崔某在北京西站出站时,多次以贴靠前方出站旅客的方式,快速通过出站闸机,刻意逃避出站检票。经过调查,崔某逃票金额高达2万余元。崔某因涉嫌诈骗铁路票款被北京铁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法典遏制“买短乘长”行为
民法典规定,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27条
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补收票款,可以加收50%已乘区间应补票款:
(一)无票乘车未主动补票的;
(二)在车票到站不下车,且继续乘车的;
(三)持低等级席位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席位的;
(四)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优待车票乘车的。
需要收取手续费的,按照有关铁路旅客运输杂费的规定办理。
交通运输禁止携带哪些物品?
酒、水等液体
21岁的吴某携带一瓶开封的威士忌乘机前往浙江,被安检员明确告知不能带上飞机后,赌气喝光整瓶酒,不一会儿酒劲上头晕倒在地。工作人员送她去医院救治,被吴某一通拳打脚踢,甚至向民警动起了手。最终,吴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大兴警方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17条
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刮胡刀片
旅客夏某准备乘坐飞机,由北京前往香港后转机去迪拜,他自称由于胡子长得比较快,想在转机时刮胡子,为了方便将一个剃须刀片藏匿于口罩内。
航空器上禁止吸烟
乘机时除了不允许在航空器上吸烟外,使用火种、携带禁用物品等行为,也是被民航局严令禁止的。
打火机
首都机场安检员发现在某位旅客包中有异常物品,从其包内拿出一把黑色雨伞。经过仔细检查,该名旅客在该雨伞内藏匿了一枚一次性塑料打火机。
其他发现的违禁物品
(1)水果刀
(2)84消毒液
(3)小乌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18条
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莫名被列入乘车“黑名单”怎么办?
被列入乘车“黑名单”有两种情况,
第一:失信被执行人。当事人在法院存在还没有执行完成的案件,很有可能就被限制乘车。
第二:信息被别人冒用。有人可能冒用信息从事违法或者失信行为,导致当事人被列入“黑名单”。这种情况要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特殊物品能否要求机场工作人员代管?
主要的机场、火车站设置有寄存点,乘客可以寄存。
乘客在乘坐飞机、火车之前应仔细了解可携带物品须知,以免造成不期望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