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1、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2、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2、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