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我要考法考的时候,好多人问,你不当公务员了?你要去当律师了吗?
我说没有啊,我从工作以来一直在办公室,也不懂什么业务,我来红塔区纪委的这几个月里,接触的不只是党纪,还有很多国法,所以感觉要是不学点法律,都不好意思去上班了。
宪法是根本大法,党章是党员的基本章程,准则、条例是基本依据,新的《监察法》对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统领性和基础性,可是,你处理个线索,可不能光抬着宪法党章准则条例和《监察法》就完事了,很多时候,我们还要懂民法刑法行政法,甚至商法公司法国际法……
在工作对象里,有被留置的党员干部,有移送法检两院需要起诉的,或者拿到判决书之后要做党纪处分的……这些人,哪一个不涉及法律?如果你不懂,你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要监视居住,为什么要取保候审。
在全党上下高举反腐大旗的今天,纪检监察工作已经深入到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深入到每个人的心里。一方面,我们是腐败分子面前的利剑,是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的“眼中钉”;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把“纪委监委”当做了他们心中的“安全岗”“保护伞”“护身符”。我们手中紧握的,不仅是纪检监察的权力,也不仅是激浊扬清的职责,更是人民群众对我们最基本的信任。
就算是为了这些,我觉得,我也应该学点法律。
考试那天,遇到一位亲切的姐姐去巡视考场。
“姐姐你来巡视吗?”
“是啊,你是工作人员?”
“我不是啊,我是考生,我现在在纪委,所以才想来考个试。”
“怎么在纪委还想着要考法考了。”
“来了纪委,发现自己法律知识太匮乏了,一点都不适应新工作,我就想着要多学点。可是我拿嘴给您说我要学点法律,您倒是觉得我上进了,可是我自己说了就过了,就会觉得我工作好忙,我要加班,我要跟朋友聚会,我家里有事情……到头来一个法条没看,一点都没长进。”
“呵呵,好像是这样的。”姐姐笑起来。
“于是我就刚好趁着自己不是法律专业还能考试的机会,赶紧报了个名,买了些书,跟着培训班学了些。”
“嗯,你做得对啊,要是不想着考试,是不会有心思去看多少知识性强的书啊。”
“对啊,所以我今天就遇到您了啊。”
这就是我的初衷,以考促学,过了当然好,要是因为我学艺不精没通过,也不是什么坏事,因为这次考试,我会有提高,哪怕只是一点点。
就算是为了提高自我,我也应当认认真真参加考试。
9月22日的法考只有客观题,10月还有一次主观题考试,考试涉及一个单选题一个多选题一个不定项选择题,宏观微观实际运用都有考察,按照历年考题来看,算是分值占比较大的了,可见今年法考对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视。上午的科目一有100个单选、多选和不定项的选择题,上午下午各做了一个多小时,就觉得很累了,但是觉得这次考试,让我得到了很多东西。我知道了哪部分的法条还要加强背诵,哪部分的还要加强理解,哪部分的还需要回去好好看看书,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帮得上忙……
2018年是监察制度改革、修宪、“司考”变“法考”的第一年……是很有意义的一年,历史在我国的法制化进程中翻开了新的一页。作为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入“监委”的第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还因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优待”,作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参加了第一次法考,有幸成为了这次法制化新旅程上的亲历者。希望乘着法制化进程的春风,在新的征程上扬帆起航。(胡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