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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会不断地对会计准则提出新的要求。和此同时,经济活动的日趋复杂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又为会计准则充实新的内容。
2体系完整,结构合理
新会计准则分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形成一个完整的会计体系。其中基本准则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到统驭的功能。一方面,它是“准则的准则”,指导具心得计准则的制定;另一方面,当出现新的业务,具心得计准则暂未涵盖时,应当按照基本准则所确立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准则按其所规范的内容分为三大类:(1)各类企业或者绝大多数企业都通用的会计交易和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准则,如固定资产、存货、收入等;(2)通用的财务报告和披露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关联方披露等;(3)非凡行业的处理准则,如保险行业、石油天然气、农业等。新会计准则填补了此前的制度空白,规范了“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等重要会计事项。同时新会计准则提出了很多新概念,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和股份支付等。衍生金融工具也不再仅仅作为表外披露项目。针对保险行业的“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准则、针对油气开发行业的“石油天然气开发”和针对农业的“生物资产”都将极大地满足该行业的发展对会计准则的需求。
3最大程度的国际趋同
新准则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新的准则和修订的准则绝大多数都参照了相应的国际准则,并采用了和其基本一致的原则和处理方法。比较突出的例子是新的“所得税”的准则。以往企业一般都会采用应付税款法,按照当期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而新准则和国际准则一致,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确认递延税款。其它的例子还包括对于金融工具(包括某些投资)也采用了和国际准则相一致的分类和计量方法等。因此,和以往相比,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将和按照国际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更为接近,差异进一步减少。海外的投资者和报表使用者将更轻易读懂中国企业的财务报表,而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和融资时重编财务报表的成本也将大大减少。
4谨慎的趋同,有中国特色的趋同
从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内容来看,其国际准则趋同同样不是盲目的,而是在充分考虑了我国社会环境的目前状况下,制定的有着鲜明中国特色的准则。从基本准则的制定就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而不是盲目的国际趋同。我国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取代国际会计准则和美英等主要经济发达国家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来当作我国的概念框架,有鲜明的特色、新意并符合中国的国情。其地位高于具体准则。在我国新会计体系中处于顶尖地位,这种制度布置,比较符合中国当前的国情。
基本准则为具体准则指引方向,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环境决定着该国家会计准则的选择方向。
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所构建的虽然与我国修订的基本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这个框架将不作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部分,其主要的作用就是用来对准则制定的机构予以指导。我国在2006年修订的基本会计准则,并没有直接将原有的基本会计准则修改为与国际会计准则中相似的基本会计准则框架,对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中的形式继续沿用,但并不是完全照搬,对其中的部分进行修改。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具体会计准则一共分为三十八项,在这三十八项准则当中,重新制定的有二十二项,其余的十六项主要是根据原有的准则进行修改而成的。具体会计准则位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第二层次,主要制定的依据是修订后的基本会计准则,其主要的任务就是对企业中所有的经济业务急进行确认、计量以及记录。具体会计准则一共分为三大类:(1)一般性业务准则。其主要的任务就是对企业中适用此准则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与计量。(2)特殊行业的特殊业务准则。其主要的任务就是对具有特殊性的行业中的下属业务进行计量与确认。(3)报告准则。其主要的任务就是对企业中的所有报告类准则进行规范。
我国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能够很好的对立足国债与国家惯例之间关系、企业发展与继承之间的关系、操作执行和便于理解与科学规范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因此,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原有的会计规范具有显著的特点。
1科学性
(2)企业会计准则所具备的科学性还体现在其表述以及结构上所具备的科学性。新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会计运用指南相结合所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具有显著的整体性。在这个有机整体当中,不仅有一般性原则来进行指导,还对具体的企业实务的操作予以指南,这在很大程度上将我国的具体实际予以密切结合,还极大的体现出国家协调性。新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套体系合理、定义科学以及表述清晰的具有较高质量的体系。
(3)企业会计准则所体现出的科学性还包括其会计方法以及会计政策的科学性。我国重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保留了原有会计准则中具有行之可行的会计方法与会计政策,对于原有会计准则中陈旧以及不合时宜的会计方法与会计政策进行剔除,以此来及时引进一些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符合的以及新的会计方法与政策。
2全面性
从企业会计准则的纵向看,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引用指南具有显著的整体性,从企业会计准则的横向看,具体会计准则中的三十八项原则以及一项运用指南对各个企业中的所有经济业务都予以了涵盖。所有企业中的经济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包括了企业的一些常规业务,并且还包括了随着时代、经济发展而随之出现的新业务,例如套期保值以及金融工具等。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就算出现的新经济业务,具体会计准则没有对其进行涵盖,企业也能够通过会计准则中的基本会计准则对出现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与判断。
(一)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原因
由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法律、政治、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差异,至今仍没有一套能在世界范围普遍被所有国家都无条件接受并适用于所有国家的会计准则。随着当今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制定全球会计准则的呼声越来越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是以货币作为衡量价值的单位,在按汇率作相应调整后,会计被视为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为了加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要求有一个统一的会计准则;(2)跨国公司的发展。跨国公司要求有一个统一的会计准则,以便有效的将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汇编成统一口径的报表,以加强公司的决策控制;(3)资本市场的全球化。由于跨国公司上市公司的增多,跨国兼并的增多以及跨国交易所联盟,要求有一个统一的会计准则,以消除国际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严重缺乏可比性的缺陷,并有效的降低国际资本市场的交易成本;(4)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区域经济合作要求各国在统计宏观经济数据时,必须采取统一的计算基础以增强不同国家数据的可比性,所以会计准则国际化是经济是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必然要求;(5)预防、消除金融危机的需要,通过对亚洲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以全球统一会计准则代替缺乏透明度、会计师水平不高的国家会计准则是预防金融危机的重要手段之一;(6)解决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纠纷的需要。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仲裁的焦点是对倾销进行界定,只有当采取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时,这些问题才能解决。
(二)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工作
(1)第一阶段(1973年-1989年):作为由各国会计职业团体组成的一种国际民间组织,由于其并无强有力的政治背景,1973年成立以来,就一直致力于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并制定了主体准则。由于IASC初期起步困难,其本阶段工作不尽如人意,并不能解决当时国际财务报表缺乏可比性的问题,。
(2)第二阶段(1989-1995年):这一阶段IASC致力于提高IAS的质量,特别是提高其可比性,使财务报表能反映资本的市场全球化信息。此时,IASC的地位以大大提高。
(3)第三阶段(1995-至今):随着核心准则的制定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的不断提高,即其他机构的大力支持,IASC逐渐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其规模和影响日益增强。国际会计准则成为许多国家制定本国的会计准则的基础,并得到了世界大多数证券交易所的承认。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是必然趋势
(一)会计准则国际化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会计准则国际化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外向性经济的发展。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很快,但不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入世迫切要求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加强我国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从宏观上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
(二)会计服务国际化需要国际化的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加入WTO,会计服务国际化将成为必然,大量国际会计公司将进入我国会计市场。我国的会计服务与国际水平相比,在规模、资金、业务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且竞争力不强。要消除或缩小差距,我们将有很多工作要做,建立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的会计准则是关键。
(三)利用借鉴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可以节约大量资源
将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具体情况相结合,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准则,一方面可以保证会计准则的质量并与国际准则接轨,另一方面,可节省为独立制定会计准则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加快培养合格的会计人才
我国会计人员素质水平普遍比较低,这个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从业准入制度、会计人才社会评价机制,尤其要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使会计人员的培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三、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现状
(一)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
我国从80年代开始研究西方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1992年11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即基本准则,于199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1998年5月我国正式加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10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是对完善会计准则制定机制的一大贡献。02、03年3项新的会计准则和一项修订的会计准则。2005年6月2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随后几个月里,委员会陆续了一系列具体的实施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会计准则。
(二)我国会计准则工作的成绩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开始了会计准则建设的实际行动,一开始就提出了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一目标。随后还将对会计准则于会计制度、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会计准则制定主体乃至会计准则制定速度等问题进行过系统讨论。
介入国际准则制定过程,开拓了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空间。1997年承办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会议,这也是我国第一次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成员和理事会观察员的身份参加了理事会,自此之后我国代表几乎参加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每一次会议,对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正式文件表达了我们的主张和意见。
(三)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特点
(1)由于我国会计准则岂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故我国的现有会计准则尚不完善,未形成完整的准则体系。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不管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和国际相比都有一定差距。
(2)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上,我国是由政府主持,由财政部会计司制定的。而在国外,以美国为例,其会计准则是由民间机构FASB制定的,其准则的制定过程是会计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过程。制定过程具有开放性,体现了国际化趋势。
(3)我国的会计准则以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大同。从我国以的会计准则上看,其基本准则等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已无本质的区别,只是在一些具体方法上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做了一些调整,使之更适合我国的国情。
(4)《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并存是我国的现状。由于我国会计准则起步晚,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所以会计准则并不能涵盖实际会计工作的方方面面,用《企业会计制度》这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的方式来对实际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适合我国国情。
四、影响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因素
我国会计准则的体系框架基本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但少数准则在内容上还存在差异,未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完全相同。总之,我国的会计准则是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框架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的修订,目前尚不能完全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足。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市场经济不成熟,企业间的交易不规范,公允价值难以形成,严重影响了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我国的实施。
2、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尚浅。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处在有限度的对外开放阶段,离完全的直接开放阶段尚有较大的距离。少数对外开放的资本,如果需要对外披露会计信息,可以依据他国的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对于大多数资本来讲,与国际会计惯例完全接轨的紧迫性不是太强。
3、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殊性。我国国有企业数量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家必然要求通过对会计准则的制定来体现其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政府行为对会计的影响巨大,使得会计信息具有更多地为政府投资者服务的倾向。
4、法制环境的制约。我国过去制定的一些涉及到财务会计内容的法律制度,已经过时,但现在还没有得到修订,会计准则不能脱离这些法律条款的约束。在诸多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缺,或者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即使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出台,也难以认真执行。
5、会计人员的素质。我国企业中,会计人员习惯照搬会计制度中的条款来处理会计业务,对于估计和判断较多、计算复杂、理解难度大的会计准则不太适应,致使会计准则不能得到有效执行。
五、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建议
(一)我国会计准则应能适合我国的政治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
首先,从政治、经济环境来看,我国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我国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较强。所以,政府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我国的会计准则应体现国家对会计信息要求的需求。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应结合我国的会计环境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会计环境还很不完善。目前,我国会计环境的主要特征有:面对转型经济环境下的过渡性问题;政府是主要的信息使用者;法制化程度不高;企业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性差;市场发育尚未完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参与国际市场的程度较低。基于这样的背景条件,要完善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按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地、稳妥地、逐步的消除或减少差异,推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
一、个性化会计准则模式产生的必然性
(四)扩大准则制定人员的代表性,提高人员的参与积极性
随着不同利益集团准则的制定,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利益集团代表,包括政府、证券监督管理机关、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其委托人员,银行等金融机构、企业中小股东、供应商、职工等,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人员参与的范围,同时由于企业按个性化会计准则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各利益关系集团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也相应地调动人员参与准则制定过程的积极性。
二、个性化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
以控股股东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为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参与人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企业中占有股份最大的群体,对于其所需要的信息,应该通过制定控股股东会计准则来予以规范。对于人员的选择,首先,这些专家必须要精通企业会计准则,并且具有企业长期的实践经验,熟知企业所处的行业情况以及企业会计操作基本情况;其次,由于专家是由股东聘请的,因此他们完全会站在控股股东的角度去设计会计准则的具体条款,并且还会与控股股东保持很好的沟通,真实领悟控股股东的意愿,同时运用自己的学识和以往的经验,制定出能够满足控股股东个性化控股股东会计准则;再次,如果是由独立董事,还有资源共享和节约成本的优势,独立董事可能担当几个公司的人,也会适当减少准则的制定成本,实行成本分摊,便于意见统一和达成协议。
三、个性化会计准则的优势
(一)所提供的信息能够客观反映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个性化会计准则能够反映未来企业发展趋势为目标,可以采用多元化、先进的会计计量方法加以核算和计量,由此可以避免现存模式下,企业管理当局只在程序上表面符合传统统一会计准则的要求,选择与企业经营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会计方法,导致其报表的会计汇总结果无效,反映的信息不能对未来企业经济发展趋势做出合理预测。避免企业管理部门选择与企业经营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会计方法。
(二)避免对不同用户感兴趣的不同问题只有一个对应的报表系统的缺点利用唯一的对应系统为多种目的服务,其有效性必然会被破坏,以至于它对于任何一种用途都不太适用,个性化会计准则建立充分发展的开放型概念框架和多元化的报表来平衡不同用户集团的需要,满足各个利益集团不同的信息决策需求。
(五)有利于带动社会审计业的发展并使之运作更加规范化由于个性化会计准则具有明确的使用对象,审计人员可以真正站在信息使用者的立场对企业加以审计,相应的审计收费、审计责任在签约之前非常明确,而且与企业管理当局不再存有间接的利益关系,从而保证了审计师的独立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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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经济后果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指各国或地区之间不断减少会计准则差异,形成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过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目标准则一般是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会计准则(GAAP)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为了实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各国或地区要么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要么以国际会计准则为蓝本制定本国或本地区的会计准则。由于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会导致各国或地区的会计准则或多或少都会发生改变,而会计准则的改变又会通过会计报告(会计信息)影响企业管理层、股东以及债权人等不同利益集团的决策行为、利益分配和社会资源的配置状况。因此,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也必然具有经济后果。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经济后果根源于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所谓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经济后果是指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而带来的会计准则变更,会通过会计报告(会计信息)影响企业管理层、股东以及债权人等不同利益集团的决策行为、利益分配和社会资源的配置状况。
三、中国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
四、已新或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五、中国会计核算以国际会计准则为标准
国际会计准则在制定时,都有一个会计框架作为指导,此概念框架不属于会计准则的内容,不具有会计准则效力。而中国的会计准则有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构成,其中基本准则就相当于国际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的地位,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也是会计的基础工作,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将会对中国反倾销应诉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计核算中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变更通常应该以国际会计惯例作为标准,各种间接费用的分配必须合理、科学、规范,期间费用必须合理分摊。从理论上讲,中国企业目前在计量生产成本时’采用的是制造成本法,不考虑期间费用的分摊。但辱,串口产品价格的实证是以完全成本为基础。在分摊期间费用时,妻提供出术同产品分摊的长据,从而证明其产品属于正常价值的定价。特别要注意,诸如借款费用资本化等,中国企业会计往往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标准’而在反倾销财务会计报告中’必须严格按照准则要求执行。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除非企业能提供合理证明,否则必须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中国充分考虑国内资本市场不发达的状况,只有在充分证明可以用公允价值计量时才适用公允价值。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定,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这主要针对历年来中国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的行为。这也是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政府补助方面,国际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采用全面收益法,规定补助计人损益。中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对补助规定会计处理方法按权益处理,没有特殊规定的计入损益。可是,考虑到中国企业数量众多,在规模、所有制结构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我们必须从国情出发,有层次的、逐步地进行替代,切忌搞一刀切,以符合企业组织多元化的特点。
六、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必须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中国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职业素质、工作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国目前会计人员队伍现状来看,目前尚缺乏通晓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的高素质人才,整个会计队伍的素质也参差不齐,,加土近年来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变化速度较快,会计人员来不及消化和吸收这些新知识,以致在理解国际会计准则方面存在一些困难。因此,国家应该建立完善的会计人员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要积极培养既了解中国国情又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具有较高专业素质、职业操守和广阔国际视野的高级会计人才,建立高素质的会计队伍。要努力提升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使其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中国有13.5万名注册会计师,ACCA近几年在中国仅培训了约2000名掌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师,缺口很大。中国巳经将会计人才培养列人了中国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中,会计教育也将着力加强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十二五”时期全面实施会计行业人才规划,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为中国今后一段时期的会计人才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十年来我国会计领域的改革,尤其是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其规模之大、之深入,都是前所未有的。1993年《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行业财务制度与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则两制”)的与实施拉开了这次改革的序幕。而2001年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制度,则将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推向了又一个。“两则两制”的与实施,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的。制定会计准则,不但在形式上而且在基本的和主要的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而与实施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的传统习惯与思维方式,也适应大多数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
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准则和制度
对我国是否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十年来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我国根本就不该搞会计准则,它不符合国情;也有少数人认为,必须搞会计准则,并要尽快地以其来代替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不过大多数人认为,考虑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和全球一体化趋势的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既要设计会计准则,也要制定会计制度。笔者认为,前两种观点都过于极端而不足为取,第三种观点才是现实和理智的选择。之所以产生这些分歧,关键还是在于如何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一)从二者的联系来看:
1.它们可统称会计制度。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它们都是会计标准。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它们都属于会计法规。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从二者的区别来看:
1.规范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人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认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现在有一种说法,就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处理会计业务的规范,它们处于会计规范体系的同一层次,是平行的关系,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他们认为,《会计法》和《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居于第一层次,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同居于第二层次,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他们也许是因为看到已实施的《会计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几乎包括了已的会计准则的主要,因此认为执行准则和执行制度都一样,何况会计制度中还有科目体系和报表体系。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导,我们不能因为新会计制度中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就认为它们可以互相代替,处于同一层次了。按照这种说法,确实没有必要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设计会计准则,只要有会计制度就行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三、关于新制度中的几个具体
1.制度的名称。新制度体系包括三大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和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这三大制度都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已经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实际上是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其名称使人误解为它是规范所有企业的会计制度。为了与金融保险企业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区分,建议直接将“企业会计制度”命名为“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既可省去行文的麻烦,又可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名称相对应。
2.企业会计制度的结构。新企业会计制度由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专业会计核算办法三部分组成。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①是否三大制度下都包括这三个部分,如果包括,在“一般规定”中将存在大量的重复。②现行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包括了许多已的会计准则,一方面使“一般规定”的内容过多(共计5至6万字),显得冗长,另一方面又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的许多内容重复,实无必要。③既然会计制度中包括了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又势必回到原来的问题上:只要会计制度就行了,会计准则是多余的。或者可以这样来理解准则和制度的关系;准则是会计对外交往用的,制度是对内进行实际会计处理用的。
今年,财政部会计司确定的会计管理工作重点是深化会计改革,强化会计监督,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等。一方面,要对以前的16项会计准则进行全面改革和梳理,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另一方面,要力争20多项具体会计准则,基本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的准则体系将由40余项会计准则构成,拟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基本准则,第二层次为具体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主要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等。具体会计准则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要在年内做好这些工作难度较大。
首先,原有会计准则的梳理难度比较大。
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看,制定者很少考虑企业行为对会计准则的可能影响,从而导致会计准则部分失效。原有会计准则的失效原因很多,例如,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后,公司制企业按照5%-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支出如职工宿舍、食堂等公益性固定资产的购建。从企业行为选择所造成的结果看,现行公益金的会计处理至少有两个方面存在不足,一是不能反映职工享受福利的大小,二是企业行为选择的不同使不同性质的企业处于不同的竞争层面。从公益金的性质及会计处理技术来看,一是现行准则与所有者权益的概念不相符。按我国法律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所有权属于所有者,但是受益者却是全体职工,所有权与受益权不一致。二是不能反映公益金使用的结果。从购置前与处置后的静态比较看,公益金数额相等,即此类资产的使用过程并没有体现出公益金的耗费过程,也不能准确反映会计收益,公益性固定资产的使用不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其折旧和处理损失没有形成相应的收入,不符合配比原则,不应作为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收支进行确认。同时,是否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的选择权在于企业,不同选择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截然不同。
其次,建立一个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的准则体系,任重道远。
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
由于历史、经济等原因,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较大,但随着我国逐步融入全球经济并成为重要一极,我国的会计准则也随着企业“走出去”和全球化的趋势,逐步与国际准则靠拢。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离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还有很大的差距。本文就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就实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提出了相应的思路与对策。
一、中外会计准则比较研究的意义
(一)学习世界各国会计发展的普遍规律
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制度、经济、法律等环境的不同,使各国的会计制度和处理方法等都存在较大差异。研究各国会计制度发展历程,可总结的会计发展的普遍规律,有利于给予我国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启示,避免少走弯路。
(二)探索适应中国国情的会计模式
由于各国的国家制度不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会计模式,它们的存在均有其合理性。对各国会计模式进行研究,有利于选择和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模式。
(三)建立和完善会计学科体系
我国目前的会计学科体系还存在较多的漏洞和缺陷。通过对中外会计准则进行比较,了解和分析外国会计学建立的历程、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研究各国会计学科体系的内在联系,丰富和充实我国会计学科体系的内容,弥补我国会计学科体系中的漏洞,逐步完善我国的会计学科体系。
二、中外会计准则差异的具体表现
(一)货币资金/现金
我国货币资金/现金账户统一归为“货币资金”,并设“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明细账户,分类比较细致严谨。这种设置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中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货币资金的管理不够完善,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资本的最基本要求。
相较而言,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制度中,通常将该类账户归类为“现金”账户,而没有更细的分类。
(二)公允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资产价值计量使用公允价值。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大量应用在金融工具、房地产,农业,企业合并等业务的会计处理当中。而我国公允价值的使用过程中,不但存在利用公允价值调节操纵企业资产与利润的问题,而且在实际中的运用也存在较大难度。
在我国的新准则中明确了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初始计量,还包括后续计量,而后续计量的部分就存在公允价值怎样确定的问题,怎样规避人员利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收益的情况发生。
(三)企业合并
我国会计准则规范,兼顾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且明确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只规定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核算方法也是购买法,而没有关于权益法的内容。
(四)资产减值准备
三、促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建议
(一)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理论方法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差异,各国的会计体系也存在较大差异。我国在制定和实施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应结合我国会计准则实际状况,同时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在实际运用中有效果好的理论方法,并加以改进,逐步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趋于一致。
(二)完善会计准则制度架构
(三)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会计任职资格条件中将专业技能和职业背景放在首要位置,而地区代表性还在其次。我国目前对这方面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够,使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处于劣势地位。我国应加大会计实践和会计理论研究培训工作,加强培养专业性的师资力量,重视继续教育和培训机构建立,加强高校会计人才培养。
(四)建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环境
我国会计准则的经济、法律、社会意识等环境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有着重要影响。市场经济基础薄弱、法律环境条件、社会上会计意识觉醒程度不够,需要广泛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度全面的会计法规,加强监督机制,在市场要素和监管体系方面作出深入的研究,寻找到正确的方法,为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创造好的外部环境。
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根据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起与我国社会制度相适应的会计准则势在必行,并大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思想方法,主动地参与到会计的国际化进程中去。
[1]贾芳.中外会计准则差异与趋同[J].企业研究,2012(2).
[2]读书人网友.浅议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2)[J].读书人,2010(14).
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企业第一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第三条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
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除按照本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应追溯调整。
第五条对于首次执行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二)除上述(一)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第六条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首次执行日可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七条在首次执行日,对于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且该日之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当增加该项资产成本,并确认相应的负债;同时,将应补提的折旧(折耗)调整留存收益。
第八条对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九条对于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所形成的投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条对于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其他方服务或承担的以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应计入首次执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费用金额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首次执行日之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不应追溯调整。
第十一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将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三条除下列项目外,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不应追溯调整: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已确认商誉的摊余价值应当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
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将商誉在首次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不再进行摊销。
(二)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合并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事项的发生对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如果首次执行日预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该影响金额调整已确认商誉的账面价值。
(三)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当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四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不含《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二)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应当自首次执行日起改按实际利率法,在随后的会计期间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第十五条对于在首次执行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六条对于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或已按成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包括套期工具),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七条对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应从混合工具分拆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将其从混合工具分拆并单独处理,但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对于企业发行的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将负债和权益成份分拆,但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在首次执行日,对于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运用条件的套期保值,应当终止采用原套期会计方法,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企业,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将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资产,并调整各项准备金的账面价值。
第三章列报
第二十条在首次执行日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首份年度财务报表(以下简称首份年度财务报表)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
在首份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内对外提供中期财务报告的,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变动情况。
第二十一条首份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上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列报的比较信息。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年度比较数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但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对于原未纳入合并范围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上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原已纳入合并范围但按照该准则规定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上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不应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上年度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少数股东权益,应当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在所有者权益类列示。
【关键词】中国会计准则变迁国际会计准则地位
一、引言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加入了世贸组织,成功地举办了奥运会与世博会,这一切均表明我国在世界上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地位均在提高,并起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这无论对中国会计还是世界会计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我国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我国的财务会计法规体系分为三个层次:会计法、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规是指通过财务报表来说明的某个别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程序。会计准则是以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为中心进行,对特定交易、事项有关的会计问题做出的规范与说明。会计制度则主要是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仔细规范。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既有区别有相互补充。
三、中国会计准则的变迁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开始了会计准则建设的早期探索。1992年11月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它解放了当时会计界的思想。财政部在1993年开始制定具体会计准则,并培养了一系列会计专家。
从1994年2月至2002年是会计准则的中期发展时期,期间共推出了30多份的具体准则,如1994年2月推出“应付项目”;1996年1月推出“租赁、期货、企业合并、非货币易”等。1997年5月22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正式制定了一份企业会计准则,即第一个具体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998年开始实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2001年又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
2003年至2006年是我国新准则的建设时期。2003年3月,会计准则委员会成功了进行第二次改组,其主要成员的构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理论界、会计职业团体、中介机构和企业实务界等,初步具有了广泛的代表性。从2005年初到2006年,中国现已建成了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四、中国会计准则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地位
对比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我们发现有许多相似之处,无论是会计的基本假设、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的确认及计量等,都带有浓重的国际会计准则的身影。而中国会计准则中的创新与优秀的地方也被国际会计准则所吸纳和其他国家所采用,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这一点在世界上我国独创性提出,给世界会计带来新的见解,并且被美国和世界其他国家运用。这也是现我国在会计领域最大的成就之一。
我国在当前的国内环境与国际大背景下不断推进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慢慢形成“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我们展望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会计准则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地位将逐步提高,中国的会计行业的发展将更加成熟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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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新民.WTO框架下会计国际化的中国困境与创新[J].会计视野,2007(10):25-30.
[4]王伟东.国际跨系准则变迁与后WTO时代中国会计展望[J].国际贸易,2007(6):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