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论文通用12篇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理财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Keywords:commercialbankspersonalfinancialmanagementproductscorruptioncooperationsilverletter

Abstract:mercialBankofChina''''swealthmanagementbusinessisstillinitsinfancy,thecurrentloanproductswithtrust-basedproductstendtodoareasonableexpectedreturn,dividedintothebeginningofconstructionofservicesystem,suchashotspots.Revealsthelackofproductrisks,thevarietystructureisirrational,aswellasextensivedevelopment,andsotheproblemstillexists.China''''scommercialbanksneedtore-visitandstudythemarketdirection,financialmanagementoperationsofthebusinesstoplayanimportantroleintransition;createexcellentbrandimageandcharacteristicsofservices,accesstocustomertrustandloyaltyandlasting;increasedinnovation,financialmarketdevelopmenttoexplorenewspace;atthesametimefromasingleproductplatformtochangefrommasschangestoservicesatdifferentlevels;establishasoundfinancialbusinessriskmanagementsystem.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及其动因

2006以来,随着客户理财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特别是面对存款市场激烈的同业竞争,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持续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行力度,不断丰富和延伸理财品牌及价值链上的子产品。以工商银行为例,2005到2007年分别(发行)销售个人银行类理财产品190亿元、755亿元和1544亿元,年均增速达185.3%;而2008年仅上半年即累计(发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549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5倍。凭借网点资源、客户资源、综合实习优势,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占据国内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可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是内在需求与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面对转变经营模式、拓展收益渠道的压力,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商业银行唯有加快理财业务发展的创新步伐,通过负债结构与收益结构的转变,形成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的联动效应,才能在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演进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理财产品与商业银行熟悉、专注并具有传统优势的领域,依靠银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产品销售、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清算分配等职能。

此后,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的走低以及资本市场的走强,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新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一是借助信托平台进入股票市场、产业投资市场。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将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票和实业投资。在此种投资路径打通以后,理财产品形式上的创新层出不穷,比如新股申购、信托受益权转让以及由债券、股票、信托融资等产品组合而成的资产配置产品等。二是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实现覆盖全球市场的投资管理。尤其是QDII的推出,打通了人民币海外投资的通道,扩大了资源配置的半径,理财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与利率、汇率、股指挂钩的产品。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特点

1、信托贷款类产品成为理财市场的主导

2008年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单手资本市场大幅下挫,投资者风险意识增强银监会加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整改力度等因素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品种结构普遍发生显著变化。子2008年2季度开始,风险相对降低、收益相对稳定的信托贷款类产品大幅增加,并保持迅猛增长的态势,在各类银行理财产品中已占据主导地位。如招商银行全年累计发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理财计划”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票据盈利理财计划”两种信托贷款类产品宫674只,在其各类理财产品中的占比达到73.8%。其他各行也纷纷将信托贷款类产品作为理财业务推广的重点加以集中发行。如工商银行的“稳得利系列”、中国银行的“平稳收益计划”等。信托贷款类产品普遍具有投资标的明确、结构简单、期限多样、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从根本上讲,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内在特性符合当前阶段投资者、商业银行、借款人和信托公司等各方主体的利益。

2、公益性、专属性创新产品彰显理财业务价值

针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部分银行迅速反应,推出了具有公益性质的创新理财产品。例如,建设银行在震后第五天就发行了“财富.爱心公益类08年第一期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的8%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定向捐赠于四川灾区,并且该产品不向客户收取认购费、管理费等任何费用。此外,在教师节期间,招商银行还特别发行了“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教师专享理财计划”,在原有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基础上赋予了“尊师重教”这一更具意义的内涵。此类以慈善、关爱为主题的理财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思路,打破了以往理财业务同质化的常规,深化了理财品牌的内涵与价值,增强了客户的认同和忠诚度,并有效地提升了银行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形象,对于理财业务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更趋规范合理

4、产品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期限结构日臻完善

与以往同类型产品相比,各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以招商银行为例,其2008年所发行的全部理财产品中,期限在三个月(含)以内的产品数量占比达36.8%,期限在三个月至一年的产品占比达59.7%,而一年期以上的产品仅占全部产品3.5%。此外,其他各银行也注重短期化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如工商银行“2008年第65期稳得利增强型信托投资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6天;中国银行的“博弈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分为14天、21天或1个月。在产品不断短期化的同时,各银行也注意产品期限结构的完善。以工商银行11月份发行的“稳得利”系列产品为例,其包含了29天、75天、90天、12个月等各种期限结构,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偏好。

5、理财业务分层服务体系逐步构建,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

2008年来,针对中高端客户的专属产品不断增加,银行理财业务更加注重客户细分,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举例而言,交通银行“得利宝新蓝58号产品”和“得利宝海蓝31号产品”对普通客户、交通银行客户进行了分层定价,产品预期收益与客户层次成正比。在交通银行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中,“交银理财”定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万元以上的客户;“沃德财富”地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的目标客户,并提供专属客户经理、专属理财网点、专享增值服务等。同样,工商银行也全面升级了“理财金账户”服务品质,定期推出“理财金账户”专属理财产品,并通过贵宾理财中心、贵宾客户服务专线、贵宾网上银行等各种专属通道,为客户提供全新的理财服务体验。各银行对中高端财富客户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升,市场细分能力的增强和分层服务体系的构建将成为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石。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

1、信托理财集合资金用于贷款可能引发潜在风险

由于央行对信托贷款利率下线没有规定,因此信托贷款可以规避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下限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另外,虽然从实质上看是商业银行对用款单位放贷,但由于信托贷款与信托理财资金不在商业银行表内核算,因此可以规避《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不用计提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优化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基于此,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开展了与信托挂钩的理财业务,筹集资金的投向基本上是信托贷款。

2、对客户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不充分

部分商业银行在编写有关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风险提示不充分,主要体现在未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风险提示只是简单的列示。如对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的话语,未对铲平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详细的阐释。

3、熟悉国际交易规则的专业人才异常匮乏

4、营销宣传不够

个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的营销上基本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在银行营业厅里,都摆放着介绍理财产品的小册子或宣传纸,但缺乏特色产品和个性化方案,这同客户需求显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即使是一些不错的理财产品,实际上了解的客户也不多。比如,“千里马”、“红双喜”等投资分红险,其复杂的条款,常常需要推销员通俗化的解释才能让人明白,而各行却无人主动的向客户介绍。一些新国债、基金等的收益、风险情况也是客户所不熟悉的,单单看一看宣传册,客户根本弄不明白。

5、个人理财业务同质现象严重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的同质化趋向。在业务范围上表现为,把现有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普遍缺乏更为细致的客户分层,无法为客户提供切合需求的个性化服务;在财务策划上技术人才的支持都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投资产品在广度和深度上均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从目前国内同业的情况来看,基础金融产品在同业之间相差无几,理财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定价无法展示出各商业银行的产品特色,同质产品的竞争完全体现为市场价格的激烈比拼,严重影响了理财市场的健发展。

同时,金融产品的复制特点加剧了这一现象,一家银行刚刚发出新的理财产品,其他银行就能够立刻跟进,名目虽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相似、投资收益相当,几乎是克隆。于是现有的个人理财产品基本都是保险、证券、外汇、基金等的投资组,缺乏特色。比如同一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会被几家商业银行,或者同一商业银行的几家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只是名字的区别,而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对个人客户而言,这些产品的确眼花缭乱,却缺少实际吸引力。

四、加快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对策

从长远来看,由于理财业务将国内居民财富迅速扩张而引发的对金融业务的外在需求,与商业银行利用金融创新实现战略转型和多元化经营的内在需求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因此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拓展空间。

1、发挥理财业务对银行经营转型及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作用

2、打造卓越品牌形象与特色服务,获取客户的持久信任与忠诚

当前,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和可复制性。在这一背景下,只有依靠卓越的理财产品以及超越客户预期的特色创新产品及服务,提高客户的认知度和荣誉度,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产品和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超出。在品牌建设方面,需要商业银行持续地自身核心理财品牌加以塑造,通过准确的服务定位和文化内涵,与客户建立情感,从而赢取客户的忠诚和持久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以招商银行为例,其全部理财业务均冠以“金葵花”之名,经过持续不断的培养,更使客户自然而然低产生一种信任感,这种品牌形象是难以被同业复制的。

在特色产品及服务方面,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更新理念,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热点和焦点,必须增强响应能力,即使退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产品和信服务,从而获取同业竞争主动权。理财不仅是一项规划、一个系统、一种过程,更是规避经济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当金融市场繁荣时,需要通过有效的理财手段实现财富增长;而当金融危机到来时,则更需要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把握机遇,平稳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3、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

4、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

5、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刘毓,2008.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模式变迁、发展瓶颈与突破之路[J].金融论坛

[2]张渝,2008.银行信托理财产品问题分析[J].西南金融

[3]张兴胜、钱金叶,2006.人民币理财产品热销的冷思考[J].中国城市金融

[4]周田新,刘丽,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状况评价及策略选择,青岛科技大学学报,2006,06:69-71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处在高速发展时期,随着经济增长带来了个人经济收入增长,现有的银行保本收息的传统理财方式已经不满足个人投资理财需求,银行为适应社会个人的投资欲望,引进了国外理财业务。由于银行理财业务能实现个人收益增长,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投资者将银行保本收息的存款投资到银行理财产品中,许多人见到其他人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获得增值收益,也盲目跟随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由于人们缺乏应有金融理财知识,对购买银行理财风险估计不足,许多投资者看不懂银行理财产品合同,有的投资者甚至于不看合同,单方面听取银行专业理财人员口头宣传,投资者问起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没有风险问题时,银行理财人员拍着胸脯对投资者说没有风险,由于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理财产品收入达不到预期收益,有的还出现亏损,银行理财人员就把责任推向投资者。由于投资者盲目跟随其他人投资理财产品,导致许多投资者资金损失和法律纠纷。

二、投资理财业务风险控制

1.要明确自身理财需求。投资者在投资银行理财业务时,要结合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和承受风险能力,不能盲目追求理财产品高预期收益,虽说投资者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时,银行专业理财人员对投资者家庭经济状况和承受风险能力作了详细了解,并针对投资者情况推荐理财产品,但是,投资者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过程中,还要有清醒认识,拿多少钱投资理财产品,是否有承受能力,不能影响家庭生活,投资理财产品是保本类型,还是高收益类型,高收益附带高风险,保本类理财产品也有风险。所以,投资者在投资理财过程中,需要达到什么投资目的,这都是投资者自身必须要明确的,投资者明确方向才能有效控制投资理财风险。

2.要了解投资产品特点。投资者在参入投资银行理财业务时,首先要了解银行理财产品是保本收益类,还是非保本收益类,在选择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必须要看清理财产品合同条款,注意保本收益类产品于银行普通存款是有区别的,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要高于普通存款,但其收益要高于普通存款,所以保本收益类产品的保本收益一般合同都有附加条件,附加条件可能是银行具有提前终止权,并含有风险内容,是投资者要承担理财风险,购买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前,必须要详细咨询银行专业理财人员,附加条件中含义和带来的风险。投资者投资非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要知道最高收益和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无论是最高还是预期收益率,银行没有保本理财产品保本支付义务,最终的实际收益率可能与最高收益和预期收益是有偏差,投资者如果购买的非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应要求银行提供令人信服的预期收益率估计依据,同时还应要银行专业理财人员揭示理财产品的全部风险,介绍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最不利的投资结果,以及规避风险的各种可能方式,投资者就要判断银行专业理财人员在理财投资中站在什么角度推荐理财产品,只有了解理投资财产品全部风险,才能避免投资风险。

3.要加强投资风险评估。银行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估,看上去是银行的责任,实际上跟投资者紧密相连,当投资者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时,银行理财专业人员会指导投资者填写投资理财风险评估报告,并充分了解投资者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在结合了解情况向投资者推荐相适应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理财负责人还要再次确认,看专业理财人员是否有误导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作为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人员推荐的理财产品风险估计,不能听之任之,要拿出自己最后判断,是购买还是不购买,决定购买理财产品同时,还要了解银行理财产品一旦出现风险,采取什么方式化解理财产品风险,将理财产品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要认清自身理财目标。投资者到银行是购买理财产品,银行有义务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并向投资者推荐银行开办的理财产品,介绍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情况,对投资者作投资风险评估。虽然,银行对投资者作了详细了解,而投资者对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也要作详细了解,银行推选理财产品适不适应自身理财目标要求,是否于自身承担风险相适应理财产品,如果不适应自身理财产品,就要求银行理财人员重新选择适应自身理财产品,如果适应自身理财产品,就要实施有计划投资理财目标,合理配置家庭资源,养成长期投资的习惯,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做出策略性调整,才能有效控制投资理财风险。

三、对投资者理财几点建议

2.要注意盲目跟随。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至今,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热来热多,销售量越来越大,如果投资者看到其他人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理财收益,就跟随购买同样理财产品,不考虑自己承受能力,一旦市场发生变化,就会产生理财风险,所以,投资者在参与理财过程中,不能盲目参与投资理财,注意投资理财中各种风险,加强控制和防范。

3.要注意风险鉴别。投资者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时,特别要注意理财中风险识别,一方面银行理财人员推荐理财产品,要注意了解理财产品性质及风险问题,不能单听银行理财人员宣传,要有自己分析和判断。另一方面就是注意理财产品合同内容,合同中有“保本”二字,其实“保本”也具有重重风险,因为,在市场经济形势好时,理财产品可能保本,如果市场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理财产品可能就不能保本,还会出现投资亏本。这就要投资者研究投资环境和经济形势来鉴别理财风险。

四、结束语

尽管理财产品契约是不完备的,会带来交易前的逆向选择问题和交易后的维权困难问题,以及签约后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问题等,但如果国家法律制度较为完备,外部有良好的监督制度,商业银行有完善的业务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和有效,那么就能够有效地减少契约不完备所带来的损害,以保证银行理财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但现实却不尽人意。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二)外部监管制度有待完善。从外部的监管情况来看,目前的理财市场普遍缺乏相应的法规与有效的监管。自2005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起,不断针对理财中存在的问题调整了一些规定、细化了一些条款,主要是强调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但是银监会的管理对象主要是商业银行,对保险、证券、基金则涉及有限。然而市场的投资交易等运作主要由银行以外的机构来进行,因此还需要保监会和证监会等部门的监管配合。但从目前的情况分析,联合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即使实行,沟通成本较高、但效率不一定高。当初的分业监管在目前新形势下已显现弊端,监管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现在我国跨市场、跨行业的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并有相互竞争趋势。由于监管不力,产品销售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因此,非常需要建立较好的外部监督体系。事实上,从理财市场的发展来看,理财产品基本上都能够达到预期收益率,这似乎让投资者觉得,理财产品可以完全替代银行存款、规避国家利率管制,使得银行理财业务实际上是传统存款业务的转化,结果就导致了存款业务表外化,这就形成了银行理财业务监管需进一步完善的原因,客观上也要求建立较好的外部监督体系。

(三)银行理财业务制度不到位。首先,一些商业银行的高层,比如董事会、高管层,对理财业务的发展没有正确和明确的定位,没有真正树立代客理财的观念,只把它当做吸纳存款的一种替代手段、甚至有些银行把理财当作简单的高息揽存和变相房贷的业务。还有一些则作为加强流动性的手段,理财业务不够规范。其次,从内部因素来看,理财市场上从业人员的素质存在偏低情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外汇、基金、股票、保险、国债、信托等多个领域,因此,对从业人员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包括业务能力、职业道德、资质条件等等,这样的人才在我国理财市场上还非常欠缺。从内控分析,银行理财业务一直没有将代客业务和自营业务很好地区分开来,虽然法规规定银行必须对这两个业务加以区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做到。如何突破银行的内控瓶颈也是理财市场健康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完善银行理财制度的对策思路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中小企业客户理财;理财产品

一、中国银行业理财冲击波

金融理财是通过储蓄、贷款、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渠道,对个人(家庭)的资金和负债资产的科学管理和运作,以提高财产的效能,实现个人(家庭)的人生目标的经济活动。银行理财则是指银行利用自己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通过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以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订客户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选择金融产品的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现状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自1995年开始组建以来,目前已经达到了118家,虽然经过了近十年的发展,仍存在着规模较小、人才不足、科技手段滞后、资本充足率低下、不良贷款多、风险管理手段落后、金融产品单一等一系列问题。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对金融理财业务还处于朦胧状态,银行理财产品几乎空白。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银监的要求下,为扩大中间业务收入仅仅做一些保险、基金、信托业务等初级理财产品。城市商行的理财观念有待灌输,理财市场有待定位,理财产品有待研发,理财渠道有待拓展,理财原则有待确立,理财人才有待培养。总之,城市商业银行要想在开放的金融市场中找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必须做出自己准确的理财市场定位。

三、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定位

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小银行。在金融市场开放和金融自由化以后,绝大多数的城市商业银行将属于地地道道的小银行。“立足地方,服务市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市场定位的思维模式在未来的十年内不会有大的突破。这就决定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

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必须服务并服从于自己的市场定位。即在巩固现有客户关系的同时,发现和挖掘潜在客户。通过市场细分,找准目标市场,进行目标营销,实现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一个人一个尺寸”。懂得谁最有可能成为我们的服务主顾,然后由专业理财人员对其进行信息搜集、整理与评估,分析客户的生活、财务现状,依据客户理财目标,帮助其制定出可行的理财方案。总之,为中小客户和城市居民理财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理财定位。

四、当前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策略

(一)理财对象:为中小客户理财

首先,这是由城市商业银行的综合实力决定的。目前,全国现有城市商业银行118家,其中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总资产规模多在500亿元以下,它们还都属小银行之列。从当前情况看,其经济实力,人才资源,科技支持,研发能力,理财工具等都不具备同工、建、中、交、农、招等大中型银行竞争的能力,更不具备同花旗、汇丰、渣打等外资银行竞争的实力。不能为高端客户进行理财,是城市商业银行的硬伤。

(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应以理财业务和联合运用开发为主

从目前全球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看,品种极为丰富。各种理财产品相互组合,分散风险,依照客户理财目标,“可控风险,追求最大利润”是银行理财专家理财的基本原则。

从城市商业银行的现状看,理财队伍的理财艺术刚刚处于“萌芽阶段”或“幼稚园阶段”(夏保罗语)的起步时期,“稳健经营”是首要原则。理财产品的选择可分步进行。

首先,低风险,低收益产品。如目前部分城商行正在营销的产品:保险,债券、基金均属初级理财产品。

其次,逐步介入自己相对熟悉收益较大的产品。如股票、信托和房产投资业务。随着理财人员经验的丰富,不断介入高风险,高收益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业务本身就是智慧(知识)、判断,经验和胆识(眼光)结合的结晶。准确的产品选择是理财客户取得稳定收益的保障,而收益的增长又是取得客户信任,增强客户忠诚度的基础。理财产品应及时推出。

再次,联合开发和创新新的理财产品。目前,从综合竞争力来看,城市商业银行没有必要也不大可能有精力和实力创造出高端的理财产品组合。据有关资料表明,发行100万张银行理财卡才能达到盈亏平衡点。而从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所处的地域环境看,绝大多数城市的人口在100万人左右。每个城市人均持有一张同一银行的银行卡是不现实的。因此,自行发卡不是明智选择。而同大中型银行联合推出理财产品,既能节约成本,又能提高效率,满足客户需求。联合开发有三个渠道:一是与新兴的股份制银行联合。他们的理财卡已形成品牌,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区域内城市商业银行联合。如唐山、秦皇岛、张家口、廊坊等商行同石家庄商行共同运用石家庄商行的“如意卡”的小范围的联合,初步形成了合力,利于市场发行和竞争。三是在银监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协调下,共同研发“中国城市商行业理财卡”,实现互惠共赢。

(三)营销渠道:发散式营销为主要模式

发散式营销是指在银行现有客户的基础上,通过客户经理或理财专家的指导和努力,使现有客户带动潜在客户,从而达到客户倍数增长的营销模式。城市商业银行经过近10年的发展,都培育了众多的基本客户群。许多客户正是在城商行的业务支持下由小到大迅速发展,获得了较为丰厚的收益。他们也以城市商业银行偏平化的管理模式,方便快捷的决策等灵活的机制,成了“赶不走的客户”,培育了相互的信任感和忠诚度,客户关系十分融洽。因此,在划分目标市场时必须首先熟悉市场所在的物理环境、情感环境、文化环境与智力环境。在此基础上,市场细分,选准目标客户。这样,理财的基础市场才会尽在掌握之中。如果营销方式得当,他们的上下游客户,乃至上下游客户的客户,就会从潜在的客户迅速转变为现时客户。

(四)理财目标:客户满意,保本微利为原则

2007年1月份,我国金融市场将全面开放,竞争将更加激烈。中资银行、外资银行间的相互参股和并购日益显现,实力强大银行的金融服务品种会越来越丰富,城市商业银行的边缘化地位更加严重。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就必须有明确的市场定位,有自己的目标客户,有自己的经营特色,有自己的强势产品,而理财成为了各家银行竞争的主要手段。但是,城市商业银行在理财方面是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虽然城市商业银行理财的终极目标是增加业务收入,提高盈利水平,但是近期目标应以“客户满意、保本微利”为理财的基本原则。一是稳定现有客户,使其财富在城商行的管理下照样能不断增值,以加强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二是通过理财,增加客户资产的额外价值,提高城商行超值服务水平,激发客户对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培养成长型客户;三是树立理财服务典型,扩大潜在客户,从而提高城商行在中小客户中的市场占有份额;四是在优质的客户稳步增加或减少流失的基础上,加快特色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使城商行逐步走向精品小银行之路。

(五)理财关键:打造精英的理财团队

银行理财对城商行来说是一个既陌生又可怕的概念,可怕之处在于缺少理财的主体———人才。打造精英的理财团队已是当务之急。

首先,培训人才。中国国民财富的持续增长正呼唤着我国金融理财师的出现和发展。为了迅速培养合格的理财专家,2003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第五批53项职业标准中,理财师正式被纳入了国家职业大典中。2004年12月11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通过了《金融理财师考试认证暂行办法》。2006年,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又正式成立。这为我国理财师快速培训成长奠定了基础。城商行必须赶上这班车,加快理财人才的培养。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要使自己的团队成为精英团队,在金融市场中有优势兵力,强打猛攻,最大限度地提高理财市场占有率,培养人才,长留人才是致胜的关键。

参考文献:

[1]田文锦。金融理财[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问题;建议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的层次有待提高

近年来,国内各家中资银行纷纷成立了“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但只有在一些大城市才有一些针对高端客户的服务,而大多数理财中心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提供较低层次的服务。一些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业务基本还停留在原来的存贷业务层面上,即使增加了,也只不过是如代买国债、金融业务咨询等简单的业务。银行做的只是把自己的产品展示出来供客户选择,而并非是为客户量身裁衣,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二)金融产品(包括理财产品)单一,且同质化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推出合规的金融产品只有几十种,与世界各大银行两万多种金融产品相比简直是沧海一粟,根本不能满足广大个人的理财需求。同时,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产品的开发和设计能力很弱。在金融产品的开发上,好的就一哄而上,缺少创新意识和特色,只是照搬照套,令顾客无所适从。

(三)个人理财服务对象门槛过高,缺乏适合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金融品种缺乏广泛的适应性。虽然近年来银行开拓的个人理财品种在不断增加,同时为不同的客户开发不同的产品,但是能向大众普及的产品并不多,例如有些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起点需要达到5万元甚至10万元才能办理,个人通知存款的起存点也要在5万元以上,服务范围狭小,没有适用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四)商业银行提供的是金融产品,而不是金融服务

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把产品的宣传单分别展示在架子上供客户任意选择,而缺乏个性化服务。因为客户不能单凭自已对一些宣传单上的介绍而全面了解这些产品的功能和效用,而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各种摆出来的理财产品,而是银行的理财人员在详细了解分析其需求后,再根据客户的特点来设计的个性化的理财方案。

(五)现有商业银行的普通员工和专业理财人员理财专业素质急需提高,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在目前商业银行中,很多银行的普通员工都不知道什么是“个人理财”,又怎样去开展个人理财市场的营销?有些银行理财人员只是经过银行内部挑选,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和学习就直接上岗。而对于一些资深的理财专业人员又缺乏行业规范管理和职业道德约束,例如一些客户资料保密、产品风险提示等风险管制等。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六)部分客户个人理财观念不正确,个人理财市场有待培育

由于国内普及性金融教育严重滞后,客户对风险收益没有正确的认识,许多顾客在很大程度上把理财等同于发财,只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投资的风险;部分银行理财营销侧重于收益的宣传,没有严格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使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预计(设计或宣传)收益率与顾客的实际收益率差距很远,其结果是绝大多数客户不在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二、关于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建议

(一)加强对客户需求的调查研究,寻找和开发市场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9月,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9.26万亿元,储蓄余额达到14.23万亿元。在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四个城市进行的专项调查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被调查者表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曹文,银行个人理财市场问题凸显)。这说明了我国目前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社会需求很广泛,越来越多的普通客户渴望得到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一站式”服务。但是现在中资商业银行一般都和外资银行一样,把着眼点放在20%的重点客户市场上,而把80%的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忽略掉。外资银行这样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于他们所拥有的网点资源、经营金融业务品种范围等条件的限制,而这正是中资商业银行所拥有的优势。根据以上的调查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城市大部分家庭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家庭都有数额不等的储蓄存款。如何对这些存款进行保值、增值、投资和理财?这是客户和中资银行须共同考虑研究的。中资银行要实现由经营产品向经营服务、品牌、文化方面转变,就绝不能对中低端客户“一弃了之”。反而,更应该把它作为重点开发的市场。

(二)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对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

中资商业银行应加大在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力度,例如大力开发一些“基金定投”的业务,让更多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参与其中。而对于一些中高端客户还可以细分产品以供客户选择,比如银行传统人民币理财产品区,外汇理财区,基金区,保险区等几大板快。这样使所有的客户就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分类一目了然,便于选择。

(三)实行差异化服务,不同的客户配备不同类型的理财服务

其次,理财群体有不同的层次,有的只需要购买一种或几种理财产品就可以,有的需要对自己大笔资金进行理财规划,这时我们就需要实行差异化服务。一些单一的,小额的理财服务可以由一线或大堂经理代为解答,而一些大额的、复杂的、多种理财产品组合的应由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等高级理财规划师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服务了。

(四)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开发产品力度,增加理财产品种类,开拓理财渠道

(五)建设有特色和竞争力的理财品牌产品,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

1.各商业银行应开发和建设有特色的理财品牌产品,防止产品同质化现象,增加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自己的顾客。2.从整体发展趋势看,今后的理财品牌将会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创新能力强、产品差异大、服务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成熟品牌,包括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中国银行“中银理财”等;第二层次是创新一般、产品差异较小、服务差异化程度较低的品牌;第三层次是投入有限、创新差、服务能力差的品牌。商业银行应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吸引和服务多层次的顾客,扩大顾客群。3.在品牌建设中,商业银行应多运用公众媒体等资源传播和塑造品牌,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和营销。因为提供技术含量高、设计差异高、服务个性化的理财产品对于提高品牌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整个银行业务转型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六)提高理财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壮大理财专业资格人员的队伍

与国内外的外资银行理财从业人员相比,国内中资银行的理财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专业素质,部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具备专业理财资格的人员很少。要改善这种状况,应同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加强对目前在岗理财从业人员的培训。2005年3月,我国的《金融理财师考试认证暂行办法》开始实施。现在已经有很多关于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的课程开办,各商业银行可以对其在岗理财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第二,要求和支持鼓励理财经理层或业务骨干通过考试具备金融理财师(简称AFP)资格,少数优秀的已经具备金融理财师资格的,再去通过培训考试具备国际金融理财师(简称CFP)资格,使整个理财队伍具备专业从业资格人员从无到有不断增加。尤其是要注重第二个方面的工作,注重理财类高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只有从业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水平技能,才能令客户信服,让银行为其理财。

(七)应加强理财从业人员和理财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诚信

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行为或者说销售行为不够规范和缺乏规管。因为个人理财产品严格来说是风险产品,而风险的承担者是客户,而现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数是一味强调收益保证,而在谈到风险时往往含混其辞,过多过高的承诺不符合金融产品的客观规律。因此,商业银行应该作出内部指引,从风险提示到产品设计再到收益说明,全面规范和引导金融产品的销售行为,用规则和流程科学地防风控险。只有讲究理财的道德和诚信,才能令客户放心,并让其为自己理财。

(八)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追求收益风险均衡,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目前很多客户的理财观念只是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从而背离了理财的真正意义和作用;还有些客户只是求安全,任何投资都不参与,只会把金钱长期放在一些风险低收益低的产品上,缺乏有效的理财配置。理财的真正目的是合理地安排资金,使资金保值增值,从而达到人生的收支风险的平衡。

每个客户的理财目标不同,对收益和风险的追求都有不同。银行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进行不同的产品分配。对于一些保守型的客户应为他们提供一些存款型、保障型为主的理财产品,而对于一些投资型的可以为其配备一些基金、外汇或信托投资型的产品。对于一些长期投资的客户可以配一些中长线产品,对于一些短期投资型的客户则要为他们配些流动性强的产品,让客户各取所需。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1]贺坤.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几个问题[J].中国金融,2005,(24).

[2]仲岩.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细分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市场,2005,(36).

一、理财产品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

因为我们的个人理财产品起步较晚,所以很多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人员都是由公司的销售人员兼职的,由于受到自己业绩的压力,所以他们在向客户介绍产品的时候首先就会选择自己机构的产品,这样就造成一部分理财产品无法被客户知晓,进而就影响了理财产品的销售,造成客户与商业银行双方的利益损失。[2]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策略

1、加快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创新研究根据我们最近这几年对各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客户的调查显示,有72%的个人理财产品客户有着生活理财的需求,有57%的个人理财产品客户有着投资理财的需求,另外还有40%的理财客户有着生活和投资的双重需求,在所有的需求当中养老、购房、子女教育和医疗占据了最主要的几部分,不同的年龄段有着不同的理财规划。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将客户进行划分,并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金融投资产品的创新,然后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的理财设计方案。

2、完善网上投资机制,创新个人理财产品现在互联网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而且现在很多的商业银行也都在使用网络化的自动化办公系统,网上银行已经逐渐成为了时展的主流,很多商业银行为了增加自己的客户群也已经开始在网上进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管理,我们需要对现在的网上投资系统进行完善,实现网上个人理财系统的专业化。

3、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实现品牌营销策略商业银行应该不断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并且要在客户群中树立自己的信誉,用商业银行的新产品和良好的信誉来留住客户,并通过现有的客户进行客户客户的扩充,我们可以对原有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改进,赋予它新的结构、功能和特点,使原有的金融理财产品更加的完善;还可以根据其它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进行创新,特别是西方国家推出的新产品,这样可以减少商业银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成本。

三、结束语

我们国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正处于一个不断创新的阶段,有着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只要商业银行能够仔细的对客户群体进行分析,研究出适合不同群体的新的理财产品,并且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就一定能够为自己的个人理财产品赢来大批的客户群体。

作者:黎颖辉单位: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创新

1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1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2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3%。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此大的基数释放出一个不大的比例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容量。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居民储蓄的增加,金融投资产品和渠道的多样化,个人资产及消费欲望的增加,人口老年化及老年人口相对贫困化,从一而终就业模式的消失及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人生模式的多样化及财务风险的增加,使得专业性的金融系统理财服务成为一种需要。

1.2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1)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各银行之间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因此,拓展经营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寻求功能创新是我国银行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2)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批发业务上,对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所占比重较小;资产负债业务所占比重过大,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从单一的资产负债业务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相结合的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的转变。

1.3适应变化的国际竞争环境

2006年年底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出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不会将存贷业务作为重点来发展,而会将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个人理财业务将是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

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早已对我国零售银行领域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虎视眈眈。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发展中心转移到零售业务中来。根据国际通行的“二八法则”,在零售业务中,20%的客户将带来80%的利润。因此,争夺最高端的20%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在零售业务中赢得优质的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极为重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内虽然刚刚开始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对优质客户的理财服务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竞争焦点。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办了各种各样的业务,但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理财服务设置的门槛过高;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3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

3.1分业经营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割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

3.2金融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

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相比之下,国外银行可以在交叉销售时制定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中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品种单一、基金刚起步,外汇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现在的理财市场必然受到局限。

3.3银行自身业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3)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对个人理财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开发和协调指导,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处于自发状况,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顺畅,也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4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4.1要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商品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2)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3)允许银行混业经营。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当前,客户对银行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们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因此,政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丢掉经营政策上的镣铐,大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4.2要加大理财市场的培育

(1)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中小客户占绝大多数,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4.3要提高理财人员的整体素质

(1)要选拔一批理财专家培养对象,在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一批具有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具有投资意识和营销经验的业务骨干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

(2)强化专业性的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客户营销技巧、理财方案设计的培训。可以通过与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横向交流使理财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

(3)实行资格准入制。统一对理财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4.4要加快金融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特色不突出,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应:

(1)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

(2)开发适用性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

(3)开发有价值的产品。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怀筑.个人理财[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2]徐燕.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7,(1).

[3]程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9).

[4]刘建,陈建文.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1).

选题意义、价值和目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开放和人民收入的逐渐增加,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的理财观念也逐步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强劲。尤其是近几年,理财产品的销售出现的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新热点。各家银行纷纷积极推出了各种个人理财产品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火暴局面,但伴随着其快速发展,一些关于理财产品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伴随着金融市场对于个人理财产品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金融产品结构的日益复杂。与此同时,理财产品的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缺乏特色产品及个性化理财产品;收益率大多未跑赢cpi,同时存在长短期产品收益率倒挂现象;金融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及理财专业化人才培养等问题普遍存在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如何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实现人民资产的保值增值,降低金融理财产品的运作风险,本文就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和类型进行了叙述和分析,并对其风险管理提出了建议。

基于以上现实和理论背景,本文拟在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总结梳理的基础上,用swot分析方法及pest分析方法,从政策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环境四个方面对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机遇和挑战进行研究。并根据wind数据统计对理财产品在我国执行效果进行实证检验,探析我国理财产品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并进一步提出对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措施,以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

课题研究方案:

研究方法:本文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法和调查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XX年12月12日-XX年12月25日完成开题报告

XX年12月26日-XX年03月05日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研究中遇到的问题:

本文只分析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而实际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是需要经过实证检验的,由于数据的限制本文未能对这些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受制于月度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在实证研究中对变量进行了替代,但这种数据处理可能会影响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写作提纲:

一、引言

(一)研究的主题和意义

(二)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三)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

二、文献回顾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

(三)述评

三、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

(一)对国内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

(二)与我国其他理财产品就行对比后的swot分析

四、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实证研究

(一)检验模型与检验方法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处理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风险的实证研究

(四)小结

五、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财产品的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

(二)收益率大多未跑赢cpi

(三)金融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研究结论

(二)政策建议

(三)未来研究展望

[1]黄志云.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江西师范大学,XX,5

[2]吴泽群.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未来的思考[a].东莞理工学校,XX,6

[3]吕雪.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的探讨[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XX,6

[4]李晶.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几点思考[j].安徽大学,XX

[5]任玎.浅析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a].广州大学松田学院,XX年第6期

[6]张岱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新金融.XX.8:31—32

[7]李瑞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创新、风险表现及建议[a].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XX,3:26(1)

[8]李冠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差异化竞争战略[j].山东大学经济学院,XX,0

论文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质押法律效力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近年才在我国出现的新生事物,但是历经短短几年的发展已具备较大的规模。根据普益财富的统计数据,2012年,我国针对个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数量达2.8万余款,较2011年上涨25.84%,发行规模达24.71万亿元,较2011年增长45.44%,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创历史新高。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具有期限短、风险小、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特点,因此众多居民将手头暂时不用的闲钱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迅速成为超越基金、股票、国债的大众理财方式,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一些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突然遇到融资需求,银行理财产品却不能像银行定期存款、股票基金那样随时变现,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贷款便应运而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差的缺点、满足了投资者的短期融资需求。

目前开展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主要集中在股份制银行和部分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以中国民生银行为例,该行“经营及消费贷款”中的一个业务品种即人民币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民生银行要求该项贷款的借款人与出质人为同一人、借款人以在民生银行购买的允许质押的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进行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民生银行设立质权的方式为与借款人签订质押合同、冻结客户理财资金、借款人将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交付民生银行保管。

笔者认为,商业银行以理财产品作为质押担保的做法并不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旦发生诉讼纠纷,则面临着被法院确认为质押无效的风险。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念和特征

二、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质押缺乏法律依据

我国《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可以出质的权利并不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仅在该条第七项提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然而笔者认为,这一概括式的规定也不应被理解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另外,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作为质押权利也违反了物权法定的原则。我国《物权法》第5条即明确: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包括担保物权,质押权利即是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押权利的选择及质权的设立当然要完全遵从法律的规定。另外,由于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审判案件必须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法官对成文法的解释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严格限制,因此,当前即使最高人民法院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作为质押权利的态度也比较保守。

三、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质押难以真正起到质押担保的效果

我们知道,质权的价值不仅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即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有权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另外,质权人还有权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及公权力的冻结、扣划行为。然而,如前所述,正是由于法律依据的缺失,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质押无法满足质权设立的法定要件,从而面临无效的风险。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示公信原则要求权利质权的设立必须交付权利凭证或办理质押登记。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贷款业务对理财产品设立质权的方式普遍采取与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冻结出质人理财资金账户、出质人将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交付银行保管。笔者认为,由于缺乏法律规定,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协议并不能构成银行理财产品的权利凭证,出质人将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交付债权人银行,也不能构成物权法规定的权利凭证的交付,起不到公示的法律效果。银行冻结出质人理财资金账户的做法虽然能够有效的控制理财资金及其收益,但同样不符合法定的质权公示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均不允许提前赎回,其在到期前的货币价值并不确定,仅体现为购买人对银行的债权,因此并不满足法定的“特定化”要求。银行冻结出质人理财资金账户的做法起不到质权公示的法律效果,不仅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无法对抗有权机关的冻结、扣划要求。

为解决银行理财产品无法进行质押登记的困难,实务中一些学者提出将银行理财产品类推适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质押登记,以起到质权公示的法律效果。对此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847号(财贸金融类288号)提案的答复》并非司法解释,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仅为部门规章,也无权创设本应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出质权利。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银行理财产品比照应收账款办理质押登记的做法也不足取。

关键词个人理财工具策略

一、个人理财概述

个人理财是指投资者在结合自身的薪资水平、自身资产和负债等金额进行评估分析的基础上,先设定好一个自身的财产预期收益目标,再根据自己对风险的偏好程度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结合个人的预期资产收益目标运用譬如银行储蓄、购买债券等多种投资手段或投资组合对个人的资产以及负债进行管理,有条理的规划资金,使得投资者能够在自己可以承受的损失范围内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过程。

而现在人们口中的个人理财,不再是纯粹的储蓄存款或自身投资。它不单单包含了财产的累积,并且还涵盖了财产的保值和保障。财产保障的中心是对损失的管理和控制,即当投资者自身的生命状况意外或投资者所处的经济背景产生了严重的危害情况时,不会导致使自身和家庭的生活质量遭遇重大的影响。

二、浙江地区个人理财市场现状

我国个人理财市场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起步相对较晚,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落实,它的发展速度却是十分的快速,因此浙江省的个人理财市场也正在迅速的发展壮大。

目前我国各家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按类型来分可分为保本型、浮动型和结构型。数据显示:从2004~2014年,保本型理财产品所占市场份额接近70%,说明保本型产品最受百姓喜爱。而按照产品的投资期限来分可分为短期理财产品和中长期理财产品。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居民的选择是以短期理财产品为主,2014年短期理财产品的市场份额占到了63.18%,而中长期的则为22.84%,其余为长期理财产品。而从发行规模来看,主要是有国家控股银行和上市股份制银行发行。而在其发行能力上,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则分别位列前三位,说明中资银行在产品数量上依旧占据了主导地位,其数量占有份额远远大于外资银行。以上数据也能从侧面表明: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投资者的财产累积额越来越多,投资者的理财欲望愈发旺盛,此类种种原因都为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成长和壮大提供了优良的契机和充裕的物质根本。

如表1所示,浙江省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其银行理财能力更是位于全国各省之首,这也充分表明浙江的个人理财市场的现状是良好的。因此有理由相信伴随着浙江各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浙江居民理财意识的逐渐增强,此市场在未来可能将会有非常巨大的发展远景。但是由于现阶段居民的理财概念还不太成熟,同时也缺乏一定的专业理财能力,并且目前省内的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服务还跟不上投资者的需求,市场供需还存在一定的裂痕,这些因素都决定了浙江省的个人理财投资市场到目前为止还只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

三、个人理财工具分析

(一)传统理财工具

个人理财在品种上基本可以简单地分成个人资产品种和个人负债品种。其中个人资产品种包括基金、股票、债券和存款等;而个人负债品种则包括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个人消费信贷等。

近几年随着人们对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个人理财品种的普及,并且经历了不同的牛市和熊市,同时也经历了国际性的金融危机等个人理财市场中可能发生各种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我省居民开始逐步走入了个人理财投资的大军中,很多银行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也都纷纷成立基金公司,推出了很多不同的理财产物,给人们理财提供了便利的渠道和方法。

(二)互联网理财工具

互联网理财就是根据互联网大数据,确定用户对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需要,从而为用户制订出契合的产品与服务。

截至2015年底我国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理财总规模为81.18万亿。银行、信托、券商和保险是最大的理财机构。其中银行占28.95%;信托占20.08%;券商占14.65%;保险占14.61%;基金公司占20.51%,其中包括基金专户4.03万亿,基金子公司8.57万亿和私募基金4.05万亿;互联网P2P理财占1.21%。其中除了P2P理财规模疯狂增长近400%以外,基金下属的资管子公司理财规模扩张最快,同比增长率高达130%,其次是私募基金,同比增幅也超过100%。

四、浙江地区居民个人理财策略

对于浙江居民而言,个人理财能够使自身积累更加丰富的财产,并且能够让个人财产得到保值和增值,有利于人们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但是要想收获较好的个人投资理财收益,必须要考虑多种因素,因此制订正确的个人理财策略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设定个人理财目标

(二)每月强制性储蓄

对于个人理财而言,养成良好的个人储蓄习惯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可以开设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储蓄账户,然后每个月坚持存储一定金额的资金,通过对自己每个月的强制性储蓄来提高收入的留存比例。强制性储蓄一来可以减少个人日常生活中一些不必要的花销,二来万一某天生活中出现急需用钱的情况时也可以从容应对。如果能够长期坚持储蓄,那么未来一定会有一笔非常可观的存款,这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个人理财方式,并且这种个人理财方式的所伴随的风险也是十分的小。

(三)学习金融知识,适当投资

(四)增长个人技能以及素质

五、结语

有投资就意味着会有风险,作为个人首先就是要准确地了解自身的风险偏好程度,要懂得根据自身的财产状况、个人负担以及收入水平等各方面的因素配置好自身的财产,其次,居民个人必须要清楚市场的理财产品和其走势,合理的分配好理财金额,谨慎地进行理财。在选择银行或者其他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尽可能地选择信誉比较良好、收益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不能只为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去选择一些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范围的理财产品,因为一旦在投资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时发生意外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

总之,我国的个人理财行业就目前来看还处于缓缓上升的阶段。而浙江作为一个在全国个人理财行业发展中比较领先的省份,自然而然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因此对于浙江地区的投资者而言,如果能够清楚的了解并意识到我国和浙江地区的个人理财市场发展趋势,做到明确自身的理财投资目标,再依据自身的风险偏好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出适合自身的理财投资规划,并找到适合自己理财投资方法,同时又能做到合理地去规避理财投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风险,那么必将成功地在理财投资的过程中收获相应的财富!

(作者单位为宁波大红鹰学院)

[作者简介:郑佳能(1994―),男,浙江嘉兴人,本科,毕业于宁波大红鹰学院,研究方向:金融理财。]

[1]周宁.理财规划及理财之四大误区[J].南北桥,2012.

[2]王家杰.后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个人理财风险管理[J].商情,2015.

综观整体形势,尽管我国中资金融机构针对各自的金融投资产品已经采用了各种不同的营销策略,在科技开发、推广宣传上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融产品营销论文策略的运用仍是乏力的,推广效果并不好。

(一)营销费用投入大,收效不显着。以外汇理财产品为例: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行、建行、招行、民生推出外汇理财产品后,一些外资银行如渣打银行、汇丰银行、荷银也相继加入了这一市场争夺拼杀,各家银行都使出浑身解数,争夺投资者。本土商业银行斥巨资投入投资理财服务业务,欲于外资银行试比高。但其行为令人费解,仿佛谁投入越大,谁就是最大的赢家。经过调查,上海、北京、广州、郑州、重庆的消费者对于各银行外汇理财产品的认知状况普遍反映较差。他们被国内种类繁多的理财产品弄得眼花缭乱,不知所措,面对众多“看起来差不多的”的产品,变的更加无所适从,边际消费量一路走低。

(三)产品营销论文缺乏策略,随意性大。对于营销决策,本土金融机构还是更多地倾向于拍脑袋做决定,营销人员不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营销策略缺乏长期性、稳定性,从而最终影响了其业务的发展。

(四)营销方法落后,人才缺乏。我国本土金融机构的产品营销论文,主要依靠定性的、人为控制的直接管理方法,导致金融产品营销论文的专业程度和效率较低。特别是信息的传递效率低下,使信息在上行下达过程中出现了人为拖延,导致高层与执行层步调上的不一致,影响执行层在面临突发事件中的变通速度。

二、产品营销论文按照“骆驼与兔子”理论提出几点建议

(一)建立自己的品牌,找到营销的靶心。国际著名营销大师菲力普?科特勒曾经说过:营销的艺术就是建立品牌的艺术。因为对于一个致力于建设长青基业的企业来说,她所塑造的品牌将是她在多年后赖以生存的法宝。从全球范围内来看,今天最著名的金融企业,不论是汇丰,还是花旗,其最宝贵的财产不是企业雄厚的资金,不是丰富的管理经验,甚至不是技术能力,而是品牌。原因何在?因为成功的品牌能使产品增值,成功的品牌能获得更大的利润,成功的品牌是市场的通行证。更为重要的是,成功的品牌是消费者的朋友,值得消费者信赖,因为没有人会拒绝朋友的诚意推荐,而去选择陌生的产品。

(六)注意产品组合的创新,运用高科技的手段,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我国金融机构除了有重点地使用不同的策略外,还应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上多下功夫,采取产品垂直多样化、水平多样化、无关联多样化等产品组合策略,拓展面向个人、企业以及国际市场的金融服务领域,从而促进金融产品的营销。

本文介绍了我国银行理财基金化的起源及发展现状,分析了由此带来的挑战,并对银行理财基金化的未来路径进行了思考。本文认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银行资管行业预期收益型产品和净值型产品并存,因此可以预期,我国银行理财基金化的探索之路将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

银行理财;刚性兑付;基金化

资产管理业务的蓬勃发展已成为近年来我国金融业的一道风景。截至2015年底,我国资管行业总规模突破77万亿元人民币,连续第二年超过GDP总额;即使剔除重复计算,资管行业规模也有望超过40万亿元。这其中银行资管经过年均40%的高速增长,规模突破20万亿元,达到了23.5万亿元,占据国内资管行业的半壁江山,达到了诞生十年以来的新高度。不过,当前国内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以预期收益率型产品为主,银行出于自身声誉风险,对到期的理财产品进行“刚性兑付”,脱离了“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销售初衷。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将受到较大冲击,理财业务产品格局也将随之重建,理财产品基金化正在成为银行理财的重要发展方向。基金化运作模式也称为净值型模式,产品无预期收益率,实行定期开放,定期披露净值,投资者可按净值进行认购与赎回,并根据开放日的净值,计算上个投资周的收益率。目前我国基金行业的产品大多采用了这种运作模式,但证券投资基金亏损现象较普遍使客户对净值型产品缺乏信心。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银行资管行业依然是预期收益型产品和净值型产品并存的局面,因此可以预期,我国银行理财基金化的探索之路将任重而道远。

资管产品基金化运作的国际实践

我国银行理财基金化的起源与现状

银行理财基金化带来的挑战

对我国银行理财基金化路径的思考

过去10年,以基金为代表的净值型产品,净值历经大幅波动,投资者“赚少赔多”,客户对此缺乏信心。在此情形下,银行理财基金化如何获得投资者的认可,对探索基金化路径显得尤其重要。

第一,建议持续推进投资者教育。一方面,要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风险投资意识。银行在进行投资者教育时,不是让投资者看懂晦涩的产品说明书,而是帮其树立正确的风险投资意识,使其懂得投资是有风险的,但同时不要过度畏惧风险,因为风险是获得投资收益的前提。另一方面,要帮助投资者形成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投资者教育是培育银行理财市场和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内容,进行好投资者教育,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理财市场。

第二,建议建立银行净值型理财准入门槛。随着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特别是理财基金化趋势日趋明显后,资产配置在以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理财产品运作中必将起到更加关键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利用多种金融工具、结合更加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为客户进行财富管理,将成为资管行业竞争的核心。而日趋严格的监管、银行自身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及所面临的外部竞争者的挑战,都会使得部分管理能力较弱、渠道有限的银行面临一定压力。未来应该建立银行净值型理财的准入门槛,明确银行净值型理财管理人资质要求,以大中型资管机构的体量去应对市场挑战。

第三,建议监管层加强顶层设计。当前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不断扩大,所投资的领域由多个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建议“一行三会”联合多部委,共同进行顶层设计,按功能监管而非机构监管的思路全面梳理监管政策。譬如,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要求,尽量与资管产品相一致,使得银行类资管机构与其他类资管机构的竞争更加公平。

第四,建议媒体等第三方合理引导,营造理性投资氛围。如前所述,希望未来媒体更加公正、专业、全面地对银行理财进行报道,对投资者进行合理引导。同时,应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建立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对不同银行的理财产品进行专业评价,营造理性投资氛围。总体来说,尽管理财产品基金化是未来银行理财产品转型的重要方向,但绝不是唯一方向。从国外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未来银行资管行业将会是预期收益型产品和净值型产品并存的局面,银行理财基金化的探索之路任重而道远。

[1]孟杨:《产品基金化将成银行理财重要方向》,载《金融时报》,2013-09-04。

[2]吴志坚:《我国股份制银行理财业务创新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

[3]杨荣:《银行资管深度报告:理财转为大资管》,研究报告,2015。

[4]中央结算公司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3)》。

[5]中央结算公司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4)》。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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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宪法宣传周宪法基本知识法律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这一宪法原则既包括司法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NSHGQU055685J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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