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11条
12
资敌罪
112条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52)
13
放火罪
114条、115条1款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14
决水罪
15
爆炸罪
16
投放危险物质罪
1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8
失火罪
115条2款
3年-7年
19
过失决水罪
20
过失爆炸罪
21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22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3
破坏交通工具罪
116条、119条1款
24
破坏交通设施罪
117条、119条1款
25
破坏电力设备罪
118条、119条1款
26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7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119条2款
28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29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30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31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120条
罚金、没收财产
32
帮助恐怖活动罪
120条之1
33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120条之2
34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120条之三
35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120条之四
7年以上
36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120条之五
罚金
37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120条之六
38
劫持航空器罪
121条
死刑
39
劫持船只、汽车罪
122条
40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123条
41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124条1款
42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124条2款
43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25条1款
44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125条2款
45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126条
46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127条
47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127条2款
48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128条1款
49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128条2款、3款
50
丢失枪支不报罪
129条
51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130条
52
重大飞行事故罪
131条
53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132条
54
交通肇事罪
133条
55
危险驾驶罪
133条之1
拘役
56
妨害安全驾驶罪
133条之2
1年以下
57
重大责任事故罪
134条
58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59
危险作业罪
134条之1
60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35条
61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135条之1
62
危险物品肇事罪
136条
63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37条
64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138条
65
消防责任事故罪
139条
66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139条之1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9)
6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40条
2年以下
2年-7年
7年以上(四档:15年或无期)
68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141条
69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142条
70
妨害药品管理罪
142条之1
7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43条
7年以上或无期
7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44条
73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45条
74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146条
75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147条
76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148条
第二节走私罪(10)
77
走私武器、弹药罪
151条1款
无期
78
走私核材料罪
79
走私假币罪
80
走私文物罪
151条2款
81
走私贵重金属罪
82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83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151条3款
84
走私淫秽物品罪
152条
85
走私废物罪
152条3款
86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53条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7)
三挡
87
虚报注册资本罪
158条
88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59条
89
欺诈发行证券罪
160条
90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161条
91
妨害清算罪
162条
92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162条之1
93
虚假破产罪
162条之2
9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63条
10年以上
95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64条
96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164条第2款
97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65条
98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66条
99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67条
100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第168条
101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102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169条
103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69条之1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
二挡
104
伪造货币罪
170条
105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71条1款
106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171条2款
107
持有、使用假币罪
172条
108
变造货币罪
173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174条1款
110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174条2款
111
高利转贷罪
175条
112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175条之1
11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76条
114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77条
115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77条之1第1款
116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177条之1第2款
117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78条1款
118
178条2款
119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79条
120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80条
121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180条4款
122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81条1款
123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81条2款
124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182条
125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185条之1第1款
126
违法运用资金罪
185条之1第2款
127
违法发放贷款罪
186条1款
128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187条
129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188条
130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189条
131
逃汇罪
190条
132
洗钱罪
133
骗购外汇罪
《决定》第1条
注:《决定》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8)
134
集资诈骗罪
192条
135
贷款诈骗罪
193条
136
票据诈骗罪
194条1款
137
金融凭证诈骗罪
194条2款
138
信用证诈骗罪
195条
139
信用卡诈骗罪
196条
140
有价证券诈骗罪
197条
141
保险诈骗罪
198条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14)
142
逃税罪
201条
143
抗税罪
202条
144
逃避追缴欠税罪
203条
145
骗取出口退税罪
204条1款
146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05条
147
虚开发票罪
205条之1
148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06条
149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07条
150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08条1款
151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09条1款
152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209条2款
153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09条3款
154
非法出售发票罪
209条4款
155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210条之1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7)
156
假冒注册商标罪
213条
157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14条
158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15条
159
假冒专利罪
216条
160
侵犯著作权罪
217条
161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218条
162
侵犯商业秘密罪
219条
163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219条之1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13)
164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221条
165
222条
166
串通投标罪
223条
167
合同诈骗罪
224条
168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24条之1
169
非法经营罪
225条
170
强迫交易罪
226条
171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227条1款
172
倒卖车票、船票罪
227条2款
173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28条
174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229条1款、2款
175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229条3款
176
逃避商检罪
230条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2)
177
故意杀人罪
232条
178
过失致人死亡罪
233条
179
故意伤害罪
234条
180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234条之1第1款
181
过失致人重伤罪
235条
182
强奸罪
236条
183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236条之1
184
强制猥亵、侮辱罪
237条1款
185
猥亵儿童罪
237条3款
186
非法拘禁罪
238条
187
绑架罪
239条
无期或死刑
188
拐卖妇女、儿童罪
240条
189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241条1款
190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242条2款
191
诬告陷害罪
243条
192
强迫劳动罪
244条
193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244条之1
194
非法搜查罪
245条
195
非法侵入住宅罪
196
侮辱罪
246条
197
诽谤罪
198
刑讯逼供罪
247条
199
暴力取证罪
200
虐待被监管人罪
248条
201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249条
202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250条
203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251条
204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205
侵犯通信自由罪
252条
206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253条1款
207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53条之1
208
报复陷害罪
254条
209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255条
210
破坏选举罪
256条
211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57条
212
重婚罪
258条
213
破坏军婚罪
259条1款
214
虐待罪
260条
215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260条之1
216
遗弃罪
261条
217
拐骗儿童罪
262条
218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262条之1
219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262条之2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3)
220
抢劫罪
263条
221
盗窃罪
264条
222
诈骗罪
266条
223
抢夺罪
267条1款
224
聚众哄抢罪
268条
225
侵占罪
270条
2年-5年
226
职务侵占罪
271条1款
可没收财产
227
挪用资金罪
272条1款
228
挪用特定款物罪
273条
229
敲诈勒索罪
274条
230
故意毁坏财物罪
275条
231
破坏生产经营罪
276条
232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76条之1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37)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51)
233
妨害公务罪
277条1-4款
234
袭警罪
277条5款
235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278条
236
招摇撞骗罪
279条
237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280条1款
238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239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280条2款
240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280条3款
241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280条之1
拘役或管制
242
冒名顶替罪
280条之2
243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281条
244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82条1款
245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282条2款
246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283条
247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284条
248
组织考试作弊罪
284条之1第1款、2款
249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284条之1第3款
250
代替考试罪
284条之1第4款
251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85条
252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85条2款
253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285条3款
254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86条
255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286条之1
256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287条之1
257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87条之2
258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288条
259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90条1款
260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90条2款
261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290条3款
262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290条4款
263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291条
264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291条之1
265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266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291条之1第2款
267
高空抛物罪
291条之2
268
聚众斗殴罪
292条1款
269
寻衅滋事罪
293条
可罚金
270
催收非法债务罪
293条之1
271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94条1款
272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294条2款
273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94条4款
274
传授犯罪方法罪
295条
275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296条
276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297条
277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刑法298条
278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299条1款、2款
279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299条之1
280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300条1款
281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300条2款
282
聚众淫乱罪
301条1款
283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301条2款
284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302条
285
赌博罪
303条
286
开设赌场罪
303条2款
287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303条3款
288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304条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0)
289
伪证罪
305条
290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306条
291
妨害作证罪
307条1款
292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307条2款
293
虚假诉讼罪
307条之1
294
打击报复证人罪
308条
295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308条之1第1款
296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308条之1第3款
297
扰乱法庭秩序罪
309条
298
窝藏、包庇罪
310条
299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311条
300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312条
301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13条
302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314条
303
破坏监管秩序罪
315条
304
脱逃罪
316条1款
305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316条2款
306
组织越狱罪
317条1款
307
暴动越狱罪
317条2款
308
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8)
309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318条
310
骗取出境证件罪
319条
311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320条
312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313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321条
314
偷越国(边)境罪
322条
1年-3年
315
破坏界碑、界桩罪
323条
316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10)
317
故意损毁文物罪
324条1款
318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324条2款
319
过失损毁文物罪
324条3款
320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325条
321
倒卖文物罪
326条
322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327条
323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328条1款
324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328条2款
325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329条1款
326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329条2款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11)
327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30条
328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331条
329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332条
330
非法组织卖血罪
333条1款
331
强迫卖血罪
332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334条1款
333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334条2款
334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334条之1
335
医疗事故罪
335条
336
非法行医罪
336条1款
337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336条2款
338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
336条之1
339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337条1款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
340
污染环境罪
338条
341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339条1款
342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339条2款
343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340条
344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41条1款
345
非法狩猎罪
341条2款
346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341条3款
347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342条
348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342条之1
349
非法采矿罪
343条1款
350
破坏性采矿罪
343条2款
351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344条
352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344条之1
353
盗伐林木罪
345条1款
354
滥伐林木罪
345条2款
355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345条3款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1)
356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47条
3年以下、3年-7年
15年、无期或死刑
357
非法持有毒品罪
348条
358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349条1款、2款
359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349条1款
360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350条
361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351条
362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352条
363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353条1款
364
强迫他人吸毒罪
353条2款
365
容留他人吸毒罪
354条
366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355条
367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355条之1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6)
368
组织卖淫罪
358条1款
369
强迫卖淫罪
370
协助组织卖淫罪
358条3款
371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359条1款
372
引诱幼女卖淫罪
359条2款
373
传播性病罪
360条1款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5)
374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363条1款
375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363条2款
376
传播淫秽物品罪
364条1款
377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364条2款
378
组织淫秽表演罪
365条
3年以上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23)
379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368条1款
380
阻碍军事行动罪
368条2款
381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369条
382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369条2款
383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370条1款
384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370条2款
385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371条1款
386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371条2款
387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372条
388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373条
389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390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374条
391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375条1款
392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393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375条2款
394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375条3款
395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376条1款
396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376条2款
397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377条
398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378条
399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379条
400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380条
401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381条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14)
402
贪污罪
382条、383条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终身监禁)
403
挪用公款罪
384条
404
受贿罪
385条、383条
405
单位受贿罪
387条
406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388条之1
407
行贿罪
389条、390条
408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390条之1
7年-10年
409
对单位行贿罪
391条
410
介绍贿赂罪
392条
411
单位行贿罪
393条
412
395条1款
413
隐瞒境外存款罪
395条2款
414
私分国有资产罪
396条1款
415
私分罚没财物罪
396条2款
第九章渎职罪(37)
416
滥用职权罪
397条
3(5)年以下
3(5)年-7(10)年
417
玩忽职守罪
418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398条
419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420
徇私枉法罪
399条1款
421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399条2款
422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399条3款
423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424
枉法仲裁罪
399条之1
3年到7年
425
私放在押人员罪
400条1款
426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400条2款
427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401条
428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402条
429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403条
430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404条
431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405条1款
432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405条2款
43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06条
434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407条
435
环境监管失职罪
408条
436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408条之1
437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409条
438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410条
439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440
放纵走私罪
411条
441
商检徇私舞弊罪
412条1款
442
商检失职罪
412条2款
443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413条1款
444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413条2款
445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414条
446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415条
447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448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416条1款
449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416条2款
450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417条
451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418条
452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419条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31)
453
战时违抗命令罪
421条
454
隐瞒、谎报军情罪
422条
455
拒传、假传军令罪
456
投降罪
423条
10年以上、无期
457
战时临阵脱逃罪
424条
458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425条
459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426条
460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427条
461
违令作战消极罪
428条
462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429条
463
军人叛逃罪
430条
464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431条1款
465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431条2款
466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432条
5年以下(5年到10年)
5年到10年(10年以上或无期)
467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468
战时造谣惑众罪
433条
469
战时自伤罪
434条
470
逃离部队罪
435条
471
武器装备肇事罪
436条
472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437条
473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438条
474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439条
475
遗弃武器装备罪
440条
476
遗失武器装备罪
441条
477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442条
478
虐待部属罪
443条
479
遗弃伤病军人罪
444条
480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445条
481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446条
482
私放俘虏罪
447条
483
虐待俘虏罪
448条
①5年以上、7年以上、10年以上、5年-10年、3年-10年、3年-7年、2年-7年、2年-5年、1年-3年等是指有期徒刑。
②1年以下、2年以下、3年以下、5年以下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