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全力保障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
秉持婚姻自由原则,倡导一夫一妻制,力促男女平等,构建和谐婚姻制度。
坚决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群体及残疾人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包办、买卖婚姻,以及任何形式的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时,坚决反对以婚姻为名索要财物。
严禁重婚行为。严格禁止已婚者与他人非法同居。
坚决杜绝家庭暴力现象,严令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与遗弃行为。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秉承优良家风,传承家庭美德,强化家庭文明建设意识。
夫妻间应恪守忠诚,彼此尊重,深情相待;家庭成员当尊老爱幼,相互扶持,共同营造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氛围。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行为须恪守最有利于被收养者的原则,切实维护被收养者与收养者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二、若需姻缘法律咨询,应前往哪个部门进行咨询?
1、打12348
国家设立的免费法律咨询热线,专为广大民众提供婚姻法律咨询服务。无论您面临何种婚姻问题,只需拨打此热线,即可获得免费的法律指导,包括起诉途径、起诉状撰写等疑难问题,均能获得详尽解答。
各县区市的司法机构同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您可通过地图查询司法局的具体位置,随后前往申请法律援助。
3、在网上查找法律网站
三、婚姻法骗婚的认定
以婚姻为幌子,骗取巨额财物后,该人神秘消失。
先行结婚再获取财物后离婚。
隐匿关键信息,诸如债务、病史、婚姻与性取向等,亦或伪造职业、教育背景及经济状况,目的在于骗取他人信赖。
骗婚行为的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项关键因素:首先,主观故意方面,骗婚者在婚前便怀有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恶意企图。
行为手段:借助编造虚假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骗取对方信任。
骗取的财物归属辨析:该财物应归为婚前个人财产,或与受害者有直接关联的其他财产,而非婚后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之责:骗婚行为可能引发刑事责任,诸如诈骗罪等,同时,受害方亦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全额返还被骗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