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开始,东莞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律师服务作为公益法律顾问进驻村(社区)以来,驻村(社区)律师在调解纠纷、基层普法、参与村(社区)涉法事务等方面作用重大,以法治思维和方式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在基层和谐稳定新格局中扮演重要角色。
律师成追债“明星”
自从来了驻村律师,村民们私下喊他们“法律医生”,干部群众都很满意,尤其是以前最棘手的村组追债问题。
6月25日,寮步良边村村委委员、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游炯元接到辖区一家企业求助:公司股东内部矛盾难以调和,希望村委会介入调解,因为一旦事态失控,村里物业租金将难以收回。
当天,“谈判”持续了三小时,气氛一度剑拔弩张,但在易绍荣看来,既然双方还能坐到一起,说明都想解决问题。事情虽复杂,但最终仍需要用“法”和“情”去化解。
自从来了驻村律师,村民们私下喊他们“法律医生”,干部群众都很满意,尤其是以前最棘手的村组追债问题。“今年上半年,易律师协助我们村追讨欠款228.2万元,帮了我们很大的忙。”游炯元说。
早前,良边村叶屋村民小组与某公司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截至2014年,该公司拖欠叶屋村租金两年多,合计197万元。
易绍荣接手后,深入了解事件前因后果,并为村委会提出法律意见和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法。
“实际上,公司和村里长期合作,合同约定每十年支付一次租金,到第二个十年时,公司提出各种新要求,拖欠租金。从2016年开始,我们双方就互发律师函进行交涉协商,但进展不大。”易绍荣说,村委会建议起诉到法院,但他认为,不到最后不要打官司,起诉到法院会把事情复杂化,效果也不一定好。
通过调研,易绍荣了解到一家大企业看中这块物业,于是跟欠款公司提出可以转租,但必须清偿所欠租金并支付两个月的租赁押金。经过几个月的沟通协调,企业、村民小组、村委会达成一致,签订法律文件,叶屋村民小组顺利追回197万元债务。
因为追债表现突出,易绍荣还被寮步镇司法分局评为“季度服务之星”。据了解,今年一季度,易绍荣为村代写经济合同和提供审查意见13次,参与经济谈判2次,为村组追回欠款197万余元。
村社法治渐进
我市自2014年9月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以来,经过3年多的发展,已形成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常态
2017年,全市村组两级总资产突破1600亿元,名列省内前茅。多年以来,债权与债务困扰着村组经济。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村组经济的管理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村组增资减债政策,令村组经济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据市司法局统计,全市588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今年截至5月已协助所在村(社区)追回拖欠款1617.3万元,2014年10月至今年5月,已一共追回3.41亿元。
“2014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律师服务作为公益法律顾问进驻村(社区),包括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参与解决村居矛盾纠纷、协助规范村居管理等,而协助村组追债就是协助规范村居管理的范畴。”市司法局基层科李晓丹说,这组数据恰好证明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功不可没。
不仅仅是追债,一些重大项目谈判甚至是普通合同,现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也深度参与,防范风险。
日前,东莞市全乐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有意与寮步泉塘社区合作,计划在社区投资5亿元建设东莞全乐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驻泉塘社区法律顾问金朝阳律师全程参与其中。
对此,寮步司法分局局长戴晓敏说,有专业律师参与重大项目的指导,可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居民利益,村干部省心,村民放心。
李晓丹说,以前东莞一些村(社区)债权债务高企,其中一个原因是村干部的法治意识不强,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比如租赁合同,对方拖欠租金,等过了诉讼时效才去追讨。
“现在随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深度介入,法律手段在基层产生良好效果,广大干部和村民尝到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带来的甜头,政府每年花1000多万元购买律师服务,很值。”李晓丹说。我市自2014年9月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以来,经过3年多的发展,已形成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常态,正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的法治观念,不断强化着人们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了村民的法律素养,为建设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提供了法律保障。
今年以来,全市588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接访咨询5478件,开展“送法上门”842场次,为村(居)出具法律意见书296件,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参与调处纠纷178件。
基层治理升级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多项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的措施,积极为群众打造“升级版”的公共法律服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追求公平正义、参与社会管理的意愿日益强烈,相应催生出对公共法律服务新的更高要求。
这就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加快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积极适应人民群众这些新的、更深层次、更为广泛的公共法律需求,提供更多、更好的制度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今年以来,我市采取多项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的措施,积极为群众打造“升级版”的公共法律服务。
“我们与市内两家信誉度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作,推选出8名政治素养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律师在工作日轮值,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律师服务。”戴晓敏说,这与村一级的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搭配,确保村(居)民的法律服务全覆盖。
长安司法分局连续组织两期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我们将按照市局的要求,在每个社区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进一步推进长安镇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长安司法分局局长王庆秋说。
基层稳则全局安。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基层治理是整个治理体系的基础。创新基层治理体制与机制,是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现实需要。
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沈亚萍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指明了发展方向。东莞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正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
目前,东莞提出拓展公益性法律服务领域,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供给,进一步丰富公共法律服务的内涵,其中一项抓手就是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沈亚萍说,一方面可以欣喜地看到东莞的司法行政职能正在由“行政命令型”向“群众需求型”转变;另一方面,她强调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利用各种手段、社会各种力量进行社会治理,从而形成刚柔并济的治理手段。(记者李金健见习记者肖郅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