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伦理与法规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多媒体社会环境下,公理、正义的衡量标准经受着巨大的考验。新闻从业人员经常面临专业主义与人文主义的抉择,现实中不断呈现的两难困境一再拷问着新闻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这就使得针对新闻传播类人才媒介伦理和法规素养提升诉求的《媒介伦理与法规》课程显得尤其重要。媒介伦理与法规是在新闻机构中从事采访、编辑、出版、播出、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新闻从业人员,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其之间及其与社会组织、公众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媒介伦理与法规》课程的开设就是基于提升采、编、制、播等传媒艺术类学生的职业伦理修养和法律涵养的需求而开设,是面向新闻传媒行业学生/传媒行业新入职人员的专业基础课程/岗前培训课程。

本课程主要介绍中国及西方国家媒介传播的职业道德体系与法律法规体系,旨在通过国内外大量媒体实践的案例教学让学生理解媒介伦理与法规的基本内容,领会其在传播活动中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媒介伦理与法规的重要性。学生在修习完本课程后,应掌握我国现行的管理新闻事业的法律规定和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为今后从事新闻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个体量巨大且会不断增量并更新的媒介伦理法规案例库是本课程的一大亮点,既丰富了学生的课后学习资源,也为社会学生解决类似职业伦理或法规困境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目前已经积累有100多个案例,近五万文字和上万兆的视频量。

首先,案例内容分门别类,方便自主学习按图索骥。根据媒介伦理困境的表现,我们将案例分成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人文关怀、虚假新闻、低俗新闻、新闻敲诈、媒体暴力、媒介审判、群体模仿与媒体传播、新闻侵害隐私权、著作权、名誉权、反转新闻等,不论是作为课前预习的载体,还是课后深入思考交流的平台,案例库都提供了自主学习的丰富素材,能够为学生提供鲜活的有针对性的经验启发和教训借鉴。

成绩评价: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课程评价体系;

线上成绩是以“视频观看时长、完成测试、考试、作业情况及参与讨论情况”之成绩为计算依据,各项目占比如下:(1)视频观看占40%;(2)作业成绩占20%;(3)考试成绩占20%;(4)讨论互动情况占20%;本课程最终成绩=线上成绩*权重值+线下成绩*权重值。

本课程直面新闻媒体工作者在具体的职业实践中经常面临的各种情理与法理的冲突,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探究媒体自律和他律的现实与困境,从新闻传播伦理和传播法规两个概念入手,分析网络技术背景下新闻传播的伦理困境与法理盲点的形成原因,引导学生对构建良性、有序的媒体行业展开理性的思考。

本课程配套线下国内外教材分列如下,可以在课程资料中下载电子版。(申明:电子版本仅供教学所需,若用于违法目的责任自负)

⑴牛静的《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理论及案例评析》(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

⑵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的《媒介伦理:案例与道德推理》、《媒体的良心》

导论我们应该如何以媒体人自处?

第一章真实,新闻的生命之源(虚假新闻)

第二章新闻不能承受之“俗”(低俗新闻)

第三章新闻不是买卖(有偿新闻)

第四章透过你的眼睛看世界(冷漠新闻)

第五章我们是否需要超级英雄?/别让新闻话筒充当法槌(媒介审判)

第七章无冕之王的利器与隐忧(隐性采访及其约制)

第九章寻找大数据时代的盾牌(数据权益与欧盟GDPR法案)

第十章谁动了我的奶酪?(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

第十一章还我独处与心安(隐私权益保护问题)

第十二章为名誉和尊严而战(名誉权、肖像权保护问题)

第十三章“拿来主义”盖不起高楼大厦(著作权保护问题)

第十四章共享时代的著作权如何共享?

(编辑出版与著作权)

第十五章新闻报道中的“禁区”

(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

第十六章风险社会中的安全锦囊

(新闻报道中的其他问题)

1.《信息社会的知识劳工》,文森特·莫斯可、凯瑟琳·麦克切尔,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

2.《作为变革动因的印刷机》,【美】伊丽莎白·爱森斯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乌尔里希·贝克,译林出版社,2018:

4.《跨文化传播》,LarryA.Samovar,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5.《发掘新闻》,【美】舒德森,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6.《媒体的良心》,[美]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7.《媒介伦理:案例与道德推理》,[美]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8.《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理论与案例》,牛静,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9.《热浪》,[美]埃里克·克里纳伯格,商务印书馆,2014。

THE END
1.法学会系统新媒体矩阵法学会系统新媒体矩阵页面, 中国法学会https://www.chinalaw.org.cn/portal/list/index/id/47/theme/
2.ALB亚洲法律杂志中国汤森路透亚洲法律杂志(ALB)是汤森路透旗下的尖端法律杂志,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法律媒体之一,旨在为客户和读者提供前沿的法律商业资讯和律所专业评级。 欢迎访问亚洲法律杂志网站:https://china.legalbusinessonline.com/ 中国法律排行榜 发布的律所法务评级排行榜单,综合了各类专业的法律评级和排行,是中国及全亚洲最权威的法律排http://www.thomsonreuters.cn/zh/products-services/legal/alb.html
3.法律网站排名及影响力解析用户中心法律网站为法律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平台,通过论坛、博客等社交媒体形式,律师、学者、法律工作者等可以交流互动,共同探讨法律问题,推动法律行业的共同发展。 本文从法律网站的最新排名和影响力两个方面进行了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法律网站在法律服务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用户可以通过法律网站获https://kanfawang.com/post/467.html
4.资讯稿法制日报投稿:资讯刊登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喉舌,为法律职业群体和其他关心民主法治人群提供高水准的、的法制新闻资讯,提供重要的法制思想观念,用民主法制视角观察一切。为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法治评论工作,加强与读者、作者等交流互动,推动法治评论工作融合发展,现向社会各界征稿。投稿电话010 52859540,(同微信)http://bjbaoye365.51sole.com/companynewsdetail_295781086.htm
5.法治日报新闻推广服务介绍武汉星梦传扬软文推广平台+全网营销+一对一服务,9年新闻软文发布及软文推广营销实战经验,拥10000多家主流新闻媒体,为中小型企业提供软文撰稿、发布、新闻发稿、小红书营销发布等服务为主。欢迎来电垂询,先服务后收费,让您没有后顾之忧。 标题:《法治日报新闻推广服务介绍:传播法治声音,助力品牌发展》 http://news.xnnews.com.cn/taoyitui/Article-uzximeng-15886.html
6.国外法律媒体网站一、期刊 美国法学家:http://www.americanjurist.net/ 法律信息和科学杂志:http://www.jlis.law.utas.edu.au/ 电子期刊联盟:http://www.arl.org/sparc/index.html?page=h26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律评论:http://www.lawreview.law.utas.edu.au/ 立法研究(英国hull大学):http://www.routledgestrategic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144026/
7.袁方:法律媒体人的新时代使命通过学习和体会,中法评总结了“四个意识”,与法律媒体人共勉:忠诚的政治意识,对根本制度不质疑;清醒的问题意识, 对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真问题不回避,不粉饰;担当的责任意识,对待真问题要积极建议,有担当、有责任感;现代的传播意识,实现线上线下互动。 https://www.law.sdu.edu.cn/info/1047/9534.htm
8.法律人必备的法学网站合集!吐血整理!!考试分享考试资讯www.law.ox.ac.uk牛津大学法律系 www.law.columbia.edu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09法律新媒体 www.lawsvalue.com律新社 www.zhihedongfang.com智合法律新媒体 www.legaldaily.com.cn法制日报 www.jcrb.com/zyw正义网(检察日报) www.lawpress.com.cn法律出版社 http://www.wproedu.com/law/usbar/news/ksfx/show_675.html
9.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媒体报道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媒体报道 北京市司法局2024-08-01发布,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团,赴驻区某部队,点对点为官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024年6月4日至6月6日,大兴区司法局举办2024年大兴区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暨“基层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想作“科长大讲堂”业务培训。https://www.51wf.cn/inst-183-mtbd.html
10.新媒体环境下法院与媒体关系——以法院近年来颁布的法律文件和司法与媒体关系由来已久, 本文不求将司法与媒体的关系由始至末全盘道尽泛泛而谈, 只求在一个区间做出详尽分析, 并以其态势测想其未来走向。由于媒体依托的科技性, 信息技术的发展会使得媒体监督的方式改变, 进而会影响法律事件的裁判。特别是以2009年开通的微博 (新浪) 为代表的自媒体的兴起, 社会迎来全民性大https://www.360wenmi.com/f/ebsq08l8t3r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