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解读:

02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条: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

近年来,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遭遇到了诸如“血荒”等在内的诸多问题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医疗临床上时常被曝出变相买卖血液或有偿献血的情况,给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比如非法采血组织通过倒卖献血证等方式非法牟利。部分卖血人员频繁卖血、流动卖血、冒名顶替卖血,这种种行为造成了大量社会问题,这些变相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

03

#人体器官捐献一定要求无偿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无偿捐献,是指不能通过捐献行为而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否则将使捐献行为成为实质上的买卖行为。这里所说的无偿主要是强调两者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自然人的生命身体健康等人格利益是无价的,无法用金钱衡量。如果以金钱来衡量器官价值,将人体器官视为可以被等价交换的物,将违背器官捐献的伦理性和道德性,有违人格尊严这一基本价值,也有违公序良俗。同时,也会引发道德风险,甚至诱发犯罪行为。从比较法上看,许多国家法律禁止人体组织、器官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7条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04

#死者人格不容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05

#合伙中合伙人不可单独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合伙财产属全体合伙人共有,各个合伙人对于合伙事务,均有决定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THE END
1.法律讲堂(文史版)《法律讲堂》文史版,旨在“观复而知新”,回望过去,观照现实,探究历史和文化新的内涵。其内容重在“探秘中外法律文化”,感悟先贤的才智思辨,挖掘经典文化的时代脉络和人文气息。 专家主讲人团队更多 柏桦 张生 王晓华 龙大轩 刘云生 宋连生 伊晓婷 柯岚 系列节目介绍 https://tv.cctv.com/lm/fljtwsb/
2.法律大讲堂(精选6篇)希望大家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自觉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真正通过“以案说法大讲堂”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努力以身作则,做到学法、用法、守法,为矿区新一轮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保持会场秩序,请同志们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不要随意走动,不准交头接耳。https://www.360wenmi.com/f/fileor230lkn.html
3.正胜讲堂安卓版下载正胜讲堂app官方下载v1.0.22[在线学习]正胜讲堂安卓版是一款提供法律知识学习的软件,拥有的多种法律课程,专业的律师进行讲解普及,让用户更了解法律带来的便捷,用知识的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加强自身的用法意识。 正胜讲堂软件介绍 所有能讲善讲的人,都可以成为老师,上传课程,在线直播各类法律知识。 http://www.onlinedown.net/soft/10065394.htm
4.“学宪法知宪法”公益大讲堂开讲啦!“学宪法 知宪法”公益大讲堂暨2024年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收看方式:2024年12月1日至15日连续15天播出,每天一讲,早8点首播,24小时循环播放,可以看视频答题,也可以直接答题,参与问卷答题可在线获得《2024年“学宪法 知宪法”学习证书》。重播12月16日至30日。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5MjU2NDU4MQ==&mid=2247520960&idx=7&sn=57b6a3e8db8f48288a86713a62b29ec8&chksm=ffa0f73f3f733bb67c3ec451aaf75ea9966c9beeaf0c2ab0ebd072982045db126673108b958b&scene=27
5.法律讲堂案例范文8篇(全文)“巫师和祭司在神坛上讲故事, 吟游诗人在村舍和集市里讲故事, 说书艺人在勾栏瓦舍中讲故事, 老奶奶在炉边讲故事……人们听得如痴如醉, 通过对故事中人物的同情关照自己的人生。从某种意义上讲, 人正是通过故事来理解生活的。” (1) 在此意义上, 我们可以说人们是通过《法律讲堂》所讲述的法律案例中的故事来https://www.99xueshu.com/w/file5gsaycm5.html
6.法律名家讲堂的主页为帮助大家快速地掌握新规的理解和适用,提升的业务能力,法律名家讲堂特邀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中国法学会法学专家人才库专家郑俊果教授,专门开设了《民间借贷案件诉讼实务实战指南》系列精品课,深度的剖析“新规”修订的背景,与《民法典》之间的关系;系统解读新规的理解与适用。http://www.360doc.com/content/20/1119/12/32712951_946684883.shtml
7.社会与法法律讲堂男主持人通过《法律讲堂》,观众能够了解到不同法律体系下的司法实践,以及这些实践背后所蕴含的深刻法理。节目通过案例分析、专家访谈等形式,使法律知识变得生动有趣,让观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养。《法律讲堂》不仅是一档法律知识类节目,更是一个法治教育的平台,旨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659830284898944565.html
8.法治大讲堂这些法律知识,来学!生活中有许多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你了解吗?一起来学习一下http://c.m.163.com/news/a/IMC0T9SE0534FLJB.html
9.复旦女神陈果: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在你寂寞时请关注这些公众号充实自己▼简介:书画讲堂是集学习、鉴赏、收藏知识等为一体的中国书画传播平台。2014年成立以来,推送了数万篇书画专题文章,覆盖了上千万书画爱好者,旨在打造最优质高效书画交流学习平台。 写字作画,练心做人,每天一期书画教程,带你走进艺术的大门,从入门到精通,简单易学,快来关注学习吧。 https://blog.csdn.net/Px01Ih8/article/details/108480088
10.《法律讲堂(文史版)》20170103诸葛亮之道(四)志存高远诸葛亮的学习方法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宁静致远、以文会友、志存高远。高于常人的学习方法加上博览群书使年轻的诸葛亮才华横溢异于常人。诸葛亮隐居隆中,然志存高远,他追求的是通过隐居以退为进,等待一展才华的机会。 (《法律讲堂(文史版)》 20170103 诸葛亮之道(四)志存高远)http://tv.cntv.cn/video/C10361/c6ea5ba5b93747b391547789c20705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