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民事法律的行为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做出的一切合法行为,需要具备民事主体、有意思表示、确定并且在客观上具有实现标的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属于民事法律的行为是一切合法行为。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包含三个成立要件,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有意思表示、有确定并且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现实性的标的。法律快车提醒,它与事实行为最大的区别就是民事主体具有意思表示,即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
2.准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如催告、通知、宽恕。此类行为并没有创立新的权利义务的关系,仅仅是对已有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或者澄清。
3.事实行为。此类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1.明示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行为人以文字符号为表达内心意思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2.默示形式。默示形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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