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赚钱类App拉人头攒金币涉嫌传销
邀请他人获得奖励
北京市民张丽(化名)专职在家带娃,空闲时喜欢玩一款赚钱类App。
她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最初这个App是用来购物,因为上面的东西可以和别人拼单购买,价格会便宜很多,所以一直在用。“后来发现每天可以领红包,还有养小动物等许多功能,想着反正每天都会浏览这个软件,那为什么不顺便赚点钱呢”
而天津某服装店店主刘伟(化名)使用的某款赚钱类App连额度限制都没有。“最初因为一名顾客推荐而使用了这款软件,他给了我一个邀请链接,点开链接就有下载地址,然后注册输入邀请码就可以使用。”刘伟说。
后来,于仙只提现了一次便卸载了这款App。原来,她在提现的时候发现,每次提现都要收取20%至30%的税费。“辛辛苦苦刷几天,拉了好多人赚来的金币,就这样被扣没了,而且后面给的金币越来越少。”于仙说。
涉嫌违反多项法律
“目前我国关于网络App方面的立法还处于相对滞后的情况,针对很多网络行为无法追究相应的责任,而且网络取证也存在一定的困难性,导致利用网络App犯罪相对容易。”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辉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赚钱类App利用目前的法律空白,为了获取利益而打法律的擦边球,滋生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其中,通过拉人头来获取收益,算不算传销据王艳辉介绍,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根据我的了解,目前很多赚钱类App都是以提高活跃度为名,要求参与者拉拢更多的人参与,以获取相应的利益,这种模式与传销的模式是高度一致的。”王艳辉认为,一般参与者涉嫌传销,而组织策划者则有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王艳辉说,目前市面上的赚钱类App除了涉嫌传销外,有一些App以区块链作为噱头,煽动用户购买或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获得虚拟货币,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犯罪;一些阅读、播放类App,很多内容存在色情、暴力等低俗因素,甚至包含一些卖淫信息,传播这些内容可能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介绍卖淫罪等;另外,这些App在注册时都会要求用户填写详细的身份资料和银行卡、支付宝等信息,App的所有者可能通过贩卖用户信息获取利益,这样则可能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看来:“如果赚钱类App鼓励用户拉人头发展下线,则涉嫌传销;商业模式不公开,还侵犯了用户知情权。”
谈及对赚钱类App的整治和规范问题,郑宁建议,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而App应用市场也应该加强审查。
那么,个人应该如何做呢郑宁认为,首先要保持理性,避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对于要交纳一定经费,或者要推荐给他人才能挣钱的App更应当谨慎;其次要积极维权,发现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应当向网信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