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村(居)法律顾问,是群众身边的“法律管家”,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重要依托。
在实现全省17542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日前,安徽省又在全国率先制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地方标准,对村(居)法律顾问各项服务推荐具体指标,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将城乡基层法律问题经由法律顾问导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律管家”助解烦心事
“多亏了法律顾问,让咱们社区的集体收入有了保证。”说起社区里的法律顾问,淮北市烈山区华家湖社区的居民赞不绝口。
华家湖社区有一座荒山,早些年承包时存在承包价格低、签订的合同不尽规范等情况。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过程中,经华家湖社区法律顾问审查,该社区清理出多个不规范合同。在法律顾问帮助和指导下,该社区重新签订了规范化的合同,由此也带来了喜人转变,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由原来的5万多元提高到60余万元。
同样受益于“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还有肥西紫蓬山堰湾社区居民老夏。去年夏天,他在参加某生态区域违章建筑拆除时,不幸被倒塌的墙体砸伤,造成足部趾骨粉碎性骨折。因赔偿金额等问题一直没有和当事方谈妥,让他很是苦恼。社区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主动帮他协调解决赔偿事宜。经过法律顾问律师的一番努力,老夏拿到了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他不由对承办案件的社区法律顾问竖起了大拇指。
“地方标准”呼应高质量
据了解,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部也专门印发意见,要求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
在安徽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安徽省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始于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凤阳小岗的志愿律师制度,并以此逐渐扩展至全省。2014年2月以来,省司法厅先后选派4名志愿律师到小岗村坚持驻点开展志愿法律服务,同时组建法律服务团服务小岗村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