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哪些原则

贯彻教育、感化和挽救原则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只重教育而忽视惩罚。未成年人犯罪同样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对其依法予以处罚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忽视惩罚或不当的处罚难以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对教育、感化方针的贯彻是不利的。但这种处罚要遵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可罚可不罚的尽量不处罚。

四、分案处理的原则

不公开审理原则只是指审判过程不公开,对判决的宣告应公开进行。但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

七、全面调查的原则

全面调查原则要贯穿刑事诉讼的始终,而不限于法庭调查。贯彻全面调查原则,可以全面把握未成的人生活、成长环境,了解其人格、素质等情况,查明犯罪的原因和条件。这不但有利于正确处理案件,而且对选择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对其进行教育、改造也是很有必要的。

如今,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是绝对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而要是介于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才要负刑事责任,不过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要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同时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就是对所有的犯罪都要承担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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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该法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强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MjYyOTgwNg==&mid=2649993974&idx=2&sn=bf5a3984bf901a2109f9a4cf6a88fc55&chksm=886d2cb7bf1aa5a1dccd01f043beaa05338bb8636f74f512ff16021e6e855097984e626fa7e0&scene=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