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既贯彻了“依法治国原则”,也为了整合众多民法立法——我国民法为何称“典”
孙宪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高昂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法典》是第一个被称为“法典”的法律。之所以叫“民法典”,其中的原因,当然首先是出于贯彻“依法治国原则”的政治需要,同时也是为了整合此前众多民法立法,解决其体系杂乱甚至互不协调的问题的需要。大体来说,民法称“典”是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民法典》作为依法治国的基本遵循,性质上属于基本法
《民法典》在贯彻“依法治国原则”时承担的使命非常重大,该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之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贯穿性的作用。可以说,《民法典》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大家想想“基本遵循”这四个字所包含的意思。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原则,而法律中包括根本大法宪法,此外其他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和一般法。《民法典》作为依法治国的基本遵循,性质上属于基本法。基本法是规范社会基本层面问题的法律,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这些立法涉及的社会面比较大,牵涉的社会利益比较广。这是《民法典》能够被称为“法典”的第一个原因。
《民法典》较大的体量,直接地说就是条文很多
民法作为社会的百科全书,其调整的社会生活领域极为广泛,从而形成的法律规范群体庞大,其他任何法律都没有这一特点。《民法典》体量在成文法国家都是最大的,直接地说就是其条文是最多的。现有的法律大多只有一两百条,还有的条文更少。而《民法典》有一千二百六十个条文,而且这还是一般法部分,要是再加上特别法部分,整个大体系的条文会非常多。之所以体量这么大,是因为它要解决的事情多,需要处理的问题牵涉社会面广,而且是社会上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个法人或者团体都必须涉及到的。
《民法典》要承担作为民事法律的一般法、统率全部民法特别法的职能
(作者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