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已经走到尽头,彼此再也没有感情。离婚是很多人的选择!离婚时,关于孩子、财产很多人都协商不下。那法律对离婚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想要离婚,是该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在我国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离婚是要选择诉讼还是协议。其实这两种离婚方式各有其特点,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选择协议离婚更为合适,只需要等待30天离婚冷静期即可;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则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更优。
二、哪些属于可撤销婚姻,哪些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三、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其中“确有必要”的情形一般指的是女方因出轨怀孕。
四、一方是军人该怎么离婚?
在我国,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除非是军人方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
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六、一方下落不明怎么离婚?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下落不明而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后向法院起诉。当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受理后,应当发出寻找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当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