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系统从统一证据标准、制定证据规则、构建证据模型三方面入手,运用“实体识别”“数学建模”等大数据技术,建立各罪名数学模型,为办案提供案件信息智能采集、“要素一证据”智能关联和风险预警、证据材料甄别,以及类案推送、量刑计算、出庭支持等智能化服务。
2、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
◆甄别判断证据疑点瑕疵
应用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系统由“机器人”自动抽取电子卷宗,搜索归类、甄别判断出程序、证据、事实等方面存在的疑点和重点问题,供公诉人逐一审查判断,通过结果递进关联引用,自动生成法律文书,推送类案参考和量刑建议,由公诉人最终作出审查处理决定,并同步开展法律监督。
应用效果:系统在全省检察机关运行至2018年5月18日,共发现取证违法及证据瑕疵问题2139处;系统提示公诉人发现抽血使用醇类消毒液、超期送检等重大证据问题、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案件91件,防止案件“带病起诉”。
3、智能视频审查系统
◆非法讯问智能过滤
应用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系统利用语音识别技术、视频分析技术辅助公诉人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合法性、客观性和规范性进行快速核查,具有异常识别、精准定位、自动归类、智能分析等功能。
4、证据标准与风险防控系统
◆证据精细化审查
应用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系统为每类证据设置单独输入框,运用统一的证据风险审查标准和补证标准实现对每类证据的质量控制,详尽列举各种风险证据的处置情况,帮助公诉人有效规避风险。
应用效果:系统现已办理公诉案件6000余件,辅助公诉人精准审查证据、排查处置风险。
5、智慧公诉辅助系统
◆证据与事实智能关联
应用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系统以简易案件为突破口,自动识别电子卷宗内的证据并进行分类整理,以证据列表的形式呈现在系统内,同时实现了自动生成证据分析、证据程序自动审查、自动生成初步认定事实等功能,最终一键生成案件所需法律文书。
应用效果:系统结合“三远一网”、智能证据与事实智能关联语音等手段的应用,以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为理念,实现了以20%的力量办理80%的简单案件,以80%力量办理20%的疑难案件目标。目前危险驾驶罪、盗窃罪的智能办案辅助模型覆盖了基层检察院近50%的案件。
二
讯问询问:
1、智能语音识别系统
◆说出来的讯问笔录
应用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各基层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系统采用语音识别、关键要素提取等技术,将讯(询)问双方语音按照问话笔录格式实时转写成文字,讯(询)问全程录音,快速检索,精准回放,及时形成规范化讯(询)问笔录。
2、检察官单兵办案系统
◆随身携带的办案终端
应用检察院: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系统包含曲面双屏电脑、智能语音录入、平板电脑。曲面双屏实现电子卷宗与文书制随身携带的办案终端作文档同屏显示,实现左看右写。智能语音录入软件可以实现审查报告制作过程中公诉人意见的同步语音录入。平板电脑可以实现电子卷宗移动化,公诉人可以携带平板电脑随时查阅。
应用效果:系统于2017年9月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已处理案件800余件,系统减轻了公诉人提审、开庭过程中携带纸质卷宗的负担,方便公诉人随时查阅案卷。
三
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
◆不起诉标准数据化
应用检察院: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系统分为案件录入、承办人评估、科室评估、检委会评估四个模块,具有一键导入、智能评分、同步评判等功能。系统可直接导入案件审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根据案件事实智能生成所得分数,检委会委员同步评分即时生成最终结果。
应用效果:2017年系统上线以来,德州市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数同比增长76%。由于案件评判过程公开透明,一目了然,侦查机关、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均满意,无一复议、复核案件。
四
量刑建议
1、智能量刑辅助系统
◆量刑建议智能计算
应用检察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系统实现类案推送界面与量量刑建议智能计算刑计算器界面左右两栏同时显示,方便公诉人操作、比较。公诉人手动输入罪名,系统生成精确量刑建议结果。
应用效果:系统的量刑计算器目前已经完成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危险驾驶罪两个罪名量刑计算的程序设计,这两个罪名占据天津市近一年来一审公诉案件数量的约五分之一。
2、智能量刑辅助系统
◆看得见的量刑过程
应用检察院: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公诉人输入罪名、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后,系统经过识别、判断、推理和运算,自动生成精准量刑建议结果。可视化量刑过程是该系统的最大特点。
应用效果:从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该院对996名犯罪嫌疑人启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其中对85%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提出了确定型量刑建议,法院的采纳率高达98%。
五
法律文书
1、智能文字识别系统
◆“活”起来的卷宗
项目简介:系统可以将纸质版文书智能转换为电子卷宗,消除卷宗图表框、指印等标记,对错误的识别结果进行智能修正,方便公诉人摘录案卷内容,编制证据卷卷目录。
应用效果:系统将公诉人从大量文书材料的整理、输入等机械性劳动中解脱出来,对于页面基本整洁的文书材料,基本能做到准确识别。
2、文书智能校对系统
◆为法律文书做“健康体检”
项目简介:系统根据最高检文书模板设计,集智能纠错(包括文字、语法、内容、法律逻辑校对)、自动排版、Word插件、语音朗读、法律法规查询软件等功能于一体,与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无缝对接,确保文书的规范、准确。
应用效果:系统通过自动排版和纠错提高文书整体质量和检查效率,实现对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全面有效支持。
3、法律知识资源平台
◆法律条文精准核查
应用检察院:全国近三分之二的省级检察院
应用效果:系统为检察机关法律适用及案例研判提供了完备的数据支持和法律知识内容的数据保障。
六
远程办案
三远一网
◆“近距离、面对面”线上办案
项目简介:系统突破了传统提审、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通过远程音视频技术实现了公诉人、被告人、法官多方异地连接。
应用效果:系统通过全市组网,实现了全市区域的异地远程提审。工作效率提高40%以上。市院可以实时调取各基层院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的画面,进行异地指挥、指导及观摩,使“三远一网”系统资源得到了最大化利用。
七
出庭示证
1、出庭一体化系统
◆“实时投屏”示证更直观
应用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公诉人可以使用系统中的“标记”功能对卷宗照片进行划线、放大与批注。对于视频资料可以控制播放的起止位置,并在任意一帧视频中直接进行圈点。出庭示证时,公诉人可以通过“实时投屏”功能将证据投射到终端显示器,增强了公诉人指控和证明犯罪能力。
应用效果:系统提高了制作示证系统的工作效率,以及法庭示证的效果,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指控和证明犯罪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2、出庭一体化平台
◆预案、出庭多界面切换
应用检察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应用效果:系统的示证目录提示功能提高了示证的逻辑性,证据按示证顺序显示在大屏幕上,直观生动,为公诉人减轻了反复翻阅案卷的负担,提高了庭审效率。
3、出庭一体化平台
◆一键下载,灵活示证
应用检察院: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应用效果:出庭一体化平台系全国首创,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系统运行以来,资阳市检察院有500余件刑事案件利用该平台出庭示证,全国40余家检察机关先后到资阳交流学习。
4、审查示证一体化系统
◆无纸化出庭
应用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系统通过对电子卷宗和统一业务系统数据库对接,实现了侦监和公诉阶段的数据共享。公诉人对关键证据进行标记,便可自动生成审查报告的证据摘录部分,并自动生成出庭示证材料,配合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犯罪。系统和“三远一网”相结合,可以实现与远程视频庭审的三方联动,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运用效率。
应用效果:系统实现了证据数据化,犯罪过程图谱化和质证实质化。出庭结束后系统可自动生成每案出庭资料库,方便公诉人日后总结学习。
八
审判监督
大数据案件智能研判系统
◆裁判结果偏离度分析
项目简介:系统可将公诉人案件办理中认定的定罪量刑要素直观体现,采用实体识别等技术,自动抽取起诉意见书、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判決书中犯罪事实、证据材料量刑等实体信息进行比对,查看同一案件的的侦查、起诉、审判等不同诉讼环节,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上有无偏离,偏离多少,确保类案类办。
应用效果:系统对两年来办理的14100件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要素偏离2332件、量刑偏离2395件、证据风险674件。
九
绩效评价
公诉权智能运行管理系统
◆“三类人员”工作量化评估
应用检察院: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简介:系统根据文书的难易程度赋予五级分值,将分值自动按比例分配给公诉人三类办案角色,公诉人无需再进行任何操作,即能实现以案件中每个程序及文书的制作数量、质量作为对三类公诉人员的管理依据,形成了覆盖公诉全流程、惠及公诉全部“三类人员”的公诉权智能运行新机制。
应用效果:系统实施一年以来,已处理580件案件。系统的实施可以倒逼规范办案,实现科学考评,有力调动了公诉人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诉环节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十
出庭能力培养
刑事公诉出庭能力培养信息化平台
◆公诉人进化的生态圈
应用效果:截至2018年6月3日,全市共发布观摩庭2098场,共计5664人次预约旁听,发布出庭百科1170条。北京市检察机关的出庭观摩已经由个别化向日常化转变,通过大数据的方式颠覆了传统的出庭能力培养方式。
十一
智能办案区基层示范院
1、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树立“信息化+”理念,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设标准化办案中心,同步部署统一业务系统和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全程留痕系统、远程庭审指挥和观摩系统、数据集成服务系统等辅助办案系统,推进公诉工作转型升级。
2、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建设专门用于讯问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询问证人、被害人,配备安全检测设施和同步录音录像设施的刑事案件办案区,明确统一刑事案件办案区的布局设置、使用范围、管理模式等建设标准坚持“看、审、录”分离原则,促进安全办案、规范办案,提升办案的严肃性和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