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我院在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开设了工商业与人权法、食品安全治理、数字法学、律师、亚太法律精英、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立法、企业合规等培养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学院是第一、二、三届(现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和秘书处所在单位。法学院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已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入选新一轮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前四位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侦查学、治安专业不属法学门类,该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8、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前四位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9、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仅为培养和学习方式不同,在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分数线、录取标准上都相同。
【考试科目】
1、报考法律硕士(法学):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201英语一(满分100分)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满分100分)
科目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满分150分)
科目四: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满分150分)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科目三: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满分150分)
科目四: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满分150分)
【参考书目】
《知识产权法》(最新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最新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学》(最新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学》(最新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法学》(最新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录取程序】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