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逮捕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强制措施
一、现行逮捕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实质层面:现行法规定的逮捕条件难以有效控制逮捕率
(二)程序层面:羁押审查制度与救济制度缺失
二、进一步规范、改革逮捕制度之必要性
(一)有利于践行无罪推定的诉讼理念无罪推定与调查假说对立统一。逮捕等强制措施基于侦查行为特性而存在,这种从无到有的事实建构逻辑不可避免地带有有罪推定的风险。因此,措施的启动更应慎重遵行比例原则和嫌疑人权利保障,才可落实审前假定无罪与审判假定无罪,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对任何人确定有罪”与“疑罪从无”这两大重要原则。
(二)有利于充分落实嫌疑人人权保障无论是以自然权利为基础的天赋人权学说、中国古代“天地之性,人为贵”的思想,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提及的“人的发展”理论,都肯定了“人拥有权利”这一基本命题。逮捕措施作为审前强制力度最大的措施,必须配备严格适用条件与有效变更制度,同时在实践中谨慎把握要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公权力才不至于成为“洪水猛兽”,随意侵犯公民的安定生活。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举措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改革愈发注重司法对整个社会的塑造作用,刑事司法的教育、感化、纠纷解决功能凸显,对初犯、偶犯、从犯、胁从犯、中止犯等主观恶性较小的嫌疑人,以及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嫌疑人,采取非羁押措施,可以有效帮助其矫正恶习,顺利回归社会,深层次实现社会矛盾的消解和关系的修复。
三、我国逮捕制度的优化路径
(二)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卫跃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何昕禧: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2022级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万毅:《解读逮捕制度三个关键词——“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与“羁押必要性”》,《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年第4期。
②张兆松:《逮捕权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4-38页。
③张剑锋:《逮捕制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7-54页。
④李光林、陶维俊:《严格落实社会危险性评估全面贯彻少捕司法政策》,《中国检察官》2022年第2期。
⑤孙谦:《司法改革背景下逮捕的若干问题研究》,《中国法学》2017,年第3期。
⑥陈卫东:《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试点研究报告》,《法学研究》2018年第2期。
⑧张琳:《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诉讼化构建——以某省检察系统为实证样本的考察和分析》,《学术交流》2018年第7期。
⑨谢小剑:《审前未决羁押率下降:基本特点与成因解析》,《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年第4期。
⑩庄永廉,孙长永,苗生明等:《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功能及其落实》,《人民检察》2021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