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来说,编制指的是单位的人数和职务的数量,“编制”在狭义上最重要的本质特征是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并纳入统一管理,财政部门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除外),约理解为“吃财政工资”就可以啦。
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行政编制一般所称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事业编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事业单位。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没有行政编制,有明确的任期限制。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或社会筹资开发的,用来优先安置未能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的社区公益性岗位。
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我们可以把备案制理解为浮动编制,你在单位名额是你,但是人事网查不到你的名字,不具体到个人,隶属单位。备案制人员的招聘方式和待遇等,与原事业编人员是完全相同的,但备案制定岗不定人,岗位还是编制岗位,但是人员没有编制。
事业单位和备案制人员签订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了,双方可以继续签约或者不签,使双方都具有一定的选择权,是事业单位逐渐收回编制的一种方式。
这两种最常见,也是问小陆老师最多的问题。毕竟现在也会有很多这种小公告,有些小伙伴觉得省考/国考/事业编都挺难的,先考个合同制或劳务派遣的,为一个小机会。但是你真的了解他们么?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短期工人,是临时性质的招聘方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临时工”,不占用编制名额,合同到期之后,单位可以决定是否和你继续签约。
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通俗的讲就是我们的老板是劳务派遣机构,我们的上班场所是政府单位。
合同工一般出现在直接与群众接触的政府单位岗位中,如我们常见的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城管、辅警等部分人员就属于合同工,他们作为补充用工形式,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在内容上最重要的区别是没有执法权,只能是协助工作。
与同单位正式编制工相比,合同工绝大多数情况是偏低的,并可能没有住房公积金、精神文明奖金、绩效奖等。
这是因为,合同工的薪资一般由用工单位通过办公经费或政府购买服务单独列支,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以直接制定。这里由于地区和部门会有差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在招工前会有公告说明。
一般来说,体制内的合同工没有所谓的转正机会,即转为公务员、事业编(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定向招录有所告知的除外)。根据《公务员法》,录用为公务员只有通过考试等合法程序,而合同工只是一种劳动关系,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录用是不可以转为正式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