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保障范围:新的病残津贴政策较之以往的病退政策,覆盖的人群更广泛,不再局限于特定年龄段或工龄的职工,这有助于更多有需要的人群得到帮助。
减轻个人负担:对于因健康原因而提前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个人而言,病残津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生活质量。
促进公平正义:通过设定统一的病残津贴制度,减少了因地区差异而导致的保障不均等问题,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合理。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该政策填补了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空白,使整个体系更加完善,特别是为未来可能推出的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奠定了基础。
保障力度:《暂行办法》规定,病残津贴的月标准和支付期限根据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这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公平性。同时,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这进一步保障了政策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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