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进行了修正,以下是该法的第一章总则的部分内容:第一条,本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十六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第二十七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二十八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以及实行计划生育,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干涉婚姻自由,严惩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行为,夫妻间需互相忠实、尊重,家庭成员间要相互扶持,维护平等和睦关系。
截至2024年,我国《婚姻法》并未被废止,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没有规定男女双方满18周岁即可登记结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定结婚年龄为女方需满20周岁,男方需满22周岁,除此之外,双方需自愿登记结婚,且为单身人士,没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婚姻登记机构才会发给结婚证。
18岁结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男性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女性为20周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事实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新规定还涉及夫妻财产制度、离婚程序等方面,旨在更好地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自1950年《婚姻法》的初创,到1980年《婚姻法》的恢复和发展,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2024年的最新婚姻法主要涉及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结婚与离婚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家庭关系的调整等内容。
新修订的婚姻法在离婚冷静期、可撤销婚姻等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如新增离婚经济补偿制度、设立离婚冷静期等,以更好地保障婚姻当事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该编详细规定了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关系的建立、夫妻财产制度、离婚及离婚后财产分割等重要内容。
新婚姻法明确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024年2月1日婚姻法新规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新规在婚姻登记、夫妻财产制度、离婚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新规则引入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优化了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机制,确保离婚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这些新规的实施,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体系进行了重要补充,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