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是社会公器,有着无以匹敌的社会影响力,反思媒体的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建设公共空间。
导语:日前,百度百科“藏传佛教”词条遭网友恶意删改,引发大量网民,尤其是佛教信众的激烈抗议。错误何以发生?为什么要重视这样的错误?国际媒体如何疏解类似错误?网络平台在编审机制上何如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百度百科“藏传佛教”词条发生了怎样的错误?
为何发生这样的错误?
与百度百科类似的维基百科也被许多人士批评:“任何人都可以编辑内容的作法,使破坏者能轻易在易引起争纷的政治和宗教条目中添加虚构的内容、删除正确信息或任意添加自己的偏见。”在网络时代,这样因个别网民出于各种目的恶意删改从而引发社会矛盾的“漏洞”,造成的“损害”难以估测,迫切需要探讨如何有效消除百科编辑中的“漏洞”,商讨预防类似问题出现的方案。
面对宗教问题媒体应谨慎以对
就宗教议题的媒体错误绝非小事,值得任何一家媒体充分重视、深入反思。我们生活在高度多元化的世界,要时刻认识到人们价值、文化、思考的巨大差异。很多时候,一些人群认为无足轻重的“小玩笑、小失误、小恶搞”,但对另外的人群也许就是巨大的、难以容忍的“侮辱”。百度或是无心之失,或是编辑疏忽放过了一条被恶意篡改的条目,但客观上已对众多的佛教信徒造成了很大的情感伤害。
全球媒体也有诸多前车之鉴:2012年9月,随着一部涉嫌诋毁伊斯兰教先知默罕默德的美国电影《穆斯林的无知》上映,在中东、非洲和亚洲等20多个伊斯兰国家的伊斯兰教教徒掀起“反美浪潮”,引发大规模流血冲突;2012年3月10日,凤凰卫视“倾倾百老汇”节目中主持人尉迟琳嘉恶搞穆圣和伊斯兰的片段,视频受到全国穆斯林网友的强烈抗议;2011年,韩国SBS电视台综艺节目《StarKing》节目被指涉嫌“歧视沙特阿拉伯宗教和传统”,视频上传到视频网站YouTube上后,中东地区的观众纷纷表示抗议。
实际上,针对宗教议题的侵权、不当处置可能引发突发性社会危机,需要所有媒体、组织、个人警示。国际社会就此已有成熟的看法:联合国关于《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指出,“特别是对思想、良心、宗教或任何信仰等自由的权利的漠视和侵犯,已经直接或间接地给人类带来了战争和巨大的痛苦,尤其是在被利用来……煽起民族间和国家间的仇恨”。因此,在该宣言鲜明规定,“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不得以宗教或其他信仰为理由对任何人加以歧视。人与人之间由于宗教或信仰的原因进行歧视,这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侮辱,是对《联合国宪章》原则的否定,因而应该受到谴责。”
国际媒体如何疏解类似“错误”?
在上述的其他三个案例,2012年9月,美国总统及国务院立即对电影《穆斯林的无知》做出反思,该影片拍摄人纳库拉接受警方调查、法庭审判;2012年3月,凤凰卫视主持人尉迟琳嘉通过新浪微博公开道歉,凤凰在其官网和中国伊协网站发布道歉函,使得风波迅速回落;2011年,韩国SBS电视台制作组公开表示道歉,并表示在今后制作节目的过程中,将深入了解其他国家的文化与宗教,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误会。这些经验告诉我们,媒体平台或公众的过错完全可以通过认真诚恳的沟通探讨得到妥善的解决。
无论是哪位具体网友的行为使然,在百度提供的媒体平台上发生如此严重的侵权行为且意外通过了编审,媒体应该有责任、有道义作出妥当的“说明解释”。就此单个网友的不当行为而言,已经有了法律侵权的嫌疑。《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也规定:“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的;(二)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和睦以及宗教内部和睦的;(三)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的。”同时,此次词条被恶意删改,百度百科应当引以为戒,在态度上积极回应网民的抗议,作出清晰的说明和解释。
媒体在编审机制上何如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维基百科的方针和指引指出,对待恶作剧扰乱维基百科的条目会被视为破坏,其制造者会受到封禁。另外,其他网民可以向编辑标示请求“删除”该内容。我们看到,百度百科也建立了人工审核以及分类管理员制度。
如果要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其实无需改变百度百科的“协同写作”的基本精神,但可以考虑用“删除”、“封禁帐号”、“发出法律警告信息”等方式处理恶意删改的网民;同时,建议百度百科单独建立对宗教、民族、弱势群体等重要社会敏感词条的删改的“双重审校”机制:即除去网友的编辑监督之外,建议可以考虑引入专家或分类管理员的再次检查确认,然后审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