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小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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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主题
自监察法颁布,进入监察体制以来,在这历史转折时刻,反腐工作任重道远,而公职人员风险概率随之保持较高水平。从数据看,大多数是党纪处分,部分人会进入刑事程序。进入刑事程序关乎生命与自由,是最大、最严重的风险,是所谓的红线。
本书就是在这样伟大的历史转折时期,为公职人员如何时刻保持清醒,避免风险,避免踩到红线,保持一生平安,提供一定的参考,可以帮助公职人员树立法治思维,避免踩到红线,从而幸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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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书第一章介绍了监察法监察的对象范围及监察法实施的现状。第二章介绍了公职人员应了解的法律政策。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规避刑事风险的良好习惯。第三章至第六章以案例的形式介绍了涉及职务犯罪的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包括收受财物、单位福利和公款以及渎职等问题,帮助大家正确认识日常行为与违法行为的边界。第七、八、九章对公职人员可能涉及的罪名做了专业解读。详细解读了贪污贿赂类和渎职类犯罪的重点罪名。本部分内容亦是办案人员把握罪与非罪的标准。第十章至第十三章介绍了职务犯罪的线索、处置与初查、调查程序及调查措施。最后,作者用尽洪荒之力搜集了42份职务犯罪无罪判决,摘录了这些无罪判决的理由,希望给大家以启示,可以从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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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郭彦卫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河北大学法律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诉讼法专业在职硕士。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首届百名大律师。专著《刑事辩护全流程实务指引与文书模板》,合著《盈的秘密》(第1辑·有效辩护的制胜思维)、《盈的秘密》(第2辑·有效辩护的证据突破)、《盈科百名大律师》等。专注于刑事业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案件。现主要致力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与代理,刑事合规;公职人员、企业家、高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刑事法律风险诊断、防控和培训,刑事法律专项顾问。
郭泽宇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退役,现为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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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小百科全书”式的公职人员法律教育教科书。当看到郭彦卫律师及郭泽宇律师发来的电子版书稿《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时,作为第一个读者,凭着多年对法律研习的基本经验,浏览一下目录,就能感觉到这部书非常抓眼球,具有可读性、可操作性。
其一,细读内文,会进一步发现这部书稿具有体例完整、体系完备、内容丰富、方法得当、案例典型、文笔流畅、语言精炼、结构清晰等诸多优点。此书稿应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和扫黑除恶斗争的伟大斗争之势而生,想必其出版、发行必具与众不同、与时俱进的重要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其二,郭彦卫律师及郭泽宇律师都是驰骋于当今诉讼领域第一线的知名律师,不仅具有相当厚实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素养,而且具有相对丰富的诉讼经验、法务技能和社会经验。能够成为知名律师,绝对不是偶然的结果。在一定意义上,《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一书的出版、发行,是他们多年法务工作经验的一大总结。不仅如此,郭彦卫律师及郭泽宇律师的人品如作品、品格如格局,特别是追求公平正义的英雄主义气概。或许这正是《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一书的精髓之所在。当然,这种“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立德、立功、立言”的精神气概和家国情怀,也是文化人、读书人、法律人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其三,《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不仅是公职人员依法从政、知法护法、远离犯罪的教科书,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揭露犯罪的教科书。也许,不同的读者拥有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认知、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观点,对于《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一书的解读,可能也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和选择……其实,这并不奇怪,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因此,《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一书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在于读者的着眼点、出发点和人生“三观”等内因。
作为郭彦卫律师及郭泽宇律师的同仁诤友,还有许多话要说,但纸短情长,略述感受,谨以为不成文之序,祝愿这部书的出版、发行能为他们带来好运气、好兆头、好愿景。
肖伯牙
2021年9月底·北京
05
目录
前言
第一章监察对象的范围
一、监察对象的范围
二、《监察法》实施现状
第二章公职人员法律知识与思维
一、刑事法律政策
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三章收受财物的认识误区
一、打牌赢的钱不是受贿
二、钱是老婆收的,我没参与不能算受贿
三、每次收受的财物价值都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
四、我收的钱都退了,不能算受贿
五、礼尚往来或收了钱但没办事,不算受贿
六、我收的钱用于公务开支和公益事业了,不算受贿
七、我们是借贷关系,不是受贿
八、这是给我的劳务费,不是受贿
九、我只是牵线搭桥,不算犯罪
十、通过合法买卖获得的利益不能算受贿
十一、我是公司股东,获得的是公司盈利和分红
十二、这是委托别人理财获得的收益,不算受贿
十三、这是上班的劳动所得,不算受贿
十四、“记不清了”是否可以瞒天过海
十五、境外存款没有向组织报告,顶多是违规
第四章对单位、集体利益的认识误区
一、用“小金库”为大家发过节费顶多算违规
二、给职工发购物卡,我自己一分没贪
三、单位改制,我借机多占点股份,不算啥
四、都为公事吃了喝了,又没揣进我自己的腰包
五、在交往礼节中接受的礼物,未及时上交
第五章挪用的认识误区
一、用一下就还,没人知道
二、每次挪用一点点,一直在还,应当没事
三、我是挪用了钱,但是没有用就还上了,不算挪用公款
四、把钱借给其他兄弟单位,自己没有用
五、挪用了单位的钱,未被发现,做假账平账算什么
第六章错误履职的警示
一、既受贿,又渎职,按什么处理
二、行政执法,以罚代刑后果严重
三、把不该说的国家秘密告诉他人,是什么后果
四、税务人员少征点税,没啥大不了的
五、为了税收,牺牲环境,情有可原
六、注册公司时的材料虽不真实,但我不知道它后来会犯罪
第七章行贿罪专业解读
一、行贿罪
二、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三、对单位行贿罪
四、介绍贿赂罪
五、单位行贿罪
第八章贪污、受贿罪专业解读
一、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受贿罪
四、单位受贿罪
五、斡旋受贿罪
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七、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第九章渎职罪解读
一、渎职罪的重点罪名
二、渎职罪其他罪名简介
第十章职务犯罪线索与初查
一、监察线索及处置
二、初步核实
三、初查预知
四、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罚
第十一章职务犯罪的调查
一、立案
二、调查
三、审理
四、处置
五、移送起诉
第十二章调查措施
一、一般要求
二、证据
三、谈话
四、讯问
五、留置
六、查询、冻结
七、搜查
八、调取
九、查封、扣押
十、勘验检查
十一、鉴定
十二、技术调查
十三、通缉
十四、限制出境
十五、作好笔录
第十三章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一、嫌犯、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
适用条件
二、嫌犯、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
适用范围
三、嫌犯、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
具体操作
四、律师对嫌犯、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进行刑事辩护的
注意事项
附录42个职务犯罪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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