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法治新闻佛山知识产权律师

今天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同时我们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也标志着中国的民法制度将迎来“民法典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

首先是个人权益

1.单位有责预防“职场性骚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案例:在今年的热播剧《三十而已》中,女主角之一的王漫妮在导购工作中接待了一位男客户,这位男客户在购物的过程中故意触碰王漫妮的身体,并在购物结束后向王漫妮提出约会邀请。

2.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开启个人隐私保护的新时代。

分析:何为隐私有了法律上的明确答案。2009年,侵权责任法提到了保护隐私权,但是隐私权包含什么?并没有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分析认为,民法典隐私权条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隐私”的内涵,即“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建立了“隐私”的法律概念。此外,民法典首次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赋予了隐私权新的内涵,对隐私保护的外延更广。

3.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更大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案例:郭某13岁时遭到性侵,年纪尚小的郭某虽然受到了伤害,但是却羞愧告诉家长,只能默默承受这份痛苦。后来,郭某学了更多法律知识,20岁时想起诉索赔。她却发现,此时再去寻求法律救济,往往已超过诉讼时效。

分析:未成年受害人因为心智尚不成熟,难以判断其遭受的损害程度,甚至一些受害人都不知道自己遭受了侵害。依据这一规定,只要是受害人自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三年内都可以进行请求赔偿,而不是一般的自受害之日起算三年。此外,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1.设立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案例:据民政部2020年数据,2019年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离婚登记415.4万对。自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连续多年攀升。201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结婚率自2015年以来连年下降,由9.0‰降为6.6‰,离婚率则自2.8‰持续上涨至3.4‰。

分析:避免离婚太“任性”,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协议离婚中,30天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挽救尚未破裂的婚姻关系。在今年12月召开的发布会中,民政部表示,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对于存在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2.认可家务劳动价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析:此前,离婚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为“财产约定制”,即夫妻双方约定婚后实行“AA制”。此次,新修订的民法典将该条款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民法典正式实施以后,明确了夫妻财产无论实行共同制还是分别制,只要夫妻一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的,在离婚时即可向另一方主张补偿。

3.婚内出轨可索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案例:热播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女主角罗子君的丈夫陈俊生出轨了,双方离婚后,罗子群从家中的大房子里搬了出来,而有过错的男人却带着婚外情对象重组家庭。

分析:婚外情不属于现行婚姻法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很难要求对方净身出户。新颁布的民法典新增“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将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婚姻中的一方一旦出轨,出轨行为将能成为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更有利于惩罚过错方。

4.增加居住权制度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案例:在热番影视剧《都挺好》里,苏大强为了不让苏家三兄妹阻挠自己和小保姆结婚,将三兄妹合力出资为他买的房卖掉,打算与他的蔡根花租房度过余生。不过,假如《都挺好》的现实版发生在2021年,苏大强与蔡根花也许会有新的结局。

分析:住房是关系到民生根本的大事。居住权是今年出台的《民法典》中所新增的用益物权,为老年人再婚、离婚纠纷中的房产交割以及以房养老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途径。其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离婚后暂无居所的夫或妻一方、老年人、以保姆为代表的一类群体的居住问题。

公共道德

1.完善“高空抛物”治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案例:两瓶洗发水“从天而降”,今年5月,广东深圳一名半岁女婴被砸成重伤。当地警方已开展调查,发现坠落的洗护用品从“肇事者”家中被风吹落,并非人为。目前,女童家长正与“肇事者”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分析:高空抛物伤人频发,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如何守护我们头顶上方的安全?与现行侵权责任法不同的是,民法典在侵权人、受害者之外,明确列出物业作为“第三方”的责任,倒逼物业出手拦截高空抛物。此外,民法典还首次明确规定,公安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查清侵权人,有望改变以往被侵权人举证困难的局面。

2.高铁霸座者将被追责

案例:今年12月初,在阜阳开往合肥的高铁上,一名男子为手机充电强行要求旁边女子让座,被拒后男子怒怼女子:“我的身份比你高多了,在我单位早把你开除了。”邻座女士最后让座给该男子。铁路方面12月6日回应称,乘务员对两人进行劝导,两人后面未再争执,也未报警。

3.见义勇为者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2017年9月,某地一位72岁老太太在药店买药时突然晕倒。当时,正在药店值班的孙某急忙施救,为老人做了心肺复苏。老人苏醒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发现老人多根肋骨被压断、右肺挫伤。出院后,老人及其家人向孙某提起诉讼,要求索赔。2019年12月31日,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孙某没有违反诊疗规范,不应承担抢救过错。

分析:近年来,“扶不扶”、“救不救”、“管不管”成为了很多人心中的道德难题。民法典对见义勇为的规定中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规定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顺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保障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利,有助于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总之2020即将过去,在这里谢晓阳律师团队提前祝大家元旦快乐,2021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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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见义勇为致人受伤,需担责请问:本见义勇为,却导致他人受伤的小张需要为此担责吗?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不需要 这一规定旨在鼓励人们见义勇为,减少见义勇为者在帮助他人时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从而促进社会正义和道德风尚。https://www.zswoman.gov.cn/Home/Templategen/article?id=35615
2.见义勇为受伤了谁负责见义勇为受伤了由谁来负责的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解答。 一、见义勇为受伤的责任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见义勇为者在救助过程中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受伤,那么侵权责任应由侵权人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468219744781604405.html
3.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1、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https://m.66law.cn/v/wenda/857293.aspx
4.《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全文《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1NDE2MjI4OQ==&mid=2650310635&idx=1&sn=2751d690932a32de305d810b83529aa2&chksm=f025fb00f4b1491d0b521181397c3bef4911bcd3a1afd9bf37f5a4c5f043b2376be910916415&scene=27
5.《民法总则》第184条不区分任何情形,一律豁免见义勇为者的民事责任孙某究竟应不应当对齐某肋骨折断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原告齐某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孙某则认为本案应适用新生效实施的《民法总则》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自己是见义勇为救人,有乡村医生证,在施http://m.cqzhihaolaw.com/plus/view.php?aid=46748
6.路遇女子遭醉酒男猥亵,衡阳男子见义勇为受伤,谁该赔偿损失?法院判了所谓见义勇为,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为保护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制止各种侵权行为、意外事件的救助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专门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即见义勇为者的请求权和受害责任的承担,具体责任承担规则为:一是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为原则,见义勇为者也可以要求https://www.xxcb.cn/details/2q8biSYgB662a310e0c4e47359e5c47e1.html
7.冯雅新:免除见义勇为者后顾之忧以法制为善举护航见义勇为一直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但现实中因见义勇为反被讹诈、反成被告的情形时有发生,这导致“该不该救助”一直困扰着社会民众。究其原因,一是救助人害怕自己因见义勇为受伤,最终却要自己承担医药费等损失;二是担心自己因见义勇为导致他人受伤,自己要承担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 http://www.zqwgw.com/art417474.aspx
8.见义勇为工作站职责13篇(全文)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明确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表彰范围及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对见义勇为人员抚恤规定,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1997年成立见义勇为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划拨和社会团体、组织和个https://www.99xueshu.com/w/file35uwcw9r.html
9.见义勇为把人打伤要赔偿吗见义勇为,意外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见义勇为导致受助人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该免责并非是必然的。此处的见义勇为不需要承担责任,按照民法上的说法应该是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该见义勇为行为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并且不是救助人故意引起https://www.da-quan.net/ti/%E8%A7%81%E4%B9%89%E5%8B%87%E4%B8%BA%E6%8A%8A%E4%BA%BA%E6%89%93%E4%BC%A4%E8%A6%81%E8%B5%94%E5%81%BF%E5%9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