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年4月30日湘潭市摘获“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荣誉称号,市公安局作为示范创建工作的主要牵头单位,请您介绍一下,湘潭市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的成功做法和成效?
湘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彭德清:2018年6月,市委、市政府做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湘潭市禁毒工作责任制规定》,推动禁毒工作实现“五个率先”:率先在全省将红色文化教育与毒品预防教育融合创新、率先在全省出台《湘潭市全方位毒情监测体系》、率先在全省推行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评定制度、率先在全省成立市级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率先在全省由37个市禁毒委成员单位联点督导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湘潭市禁毒工作取得“两保持四上升四下降”的阶段性成绩: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连续3年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连续3年保持“零发生”;群众禁毒知识知晓率上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上升、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人员增幅上升、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率上升;新滋生吸毒人员增幅连续6年下降、未成年涉毒人数连续3年下降、外流贩毒人数连续4年下降、吸毒人员引发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连续3年下降。今年4月湘潭市成功摘获了“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在示范创建工作中,公安机关发挥排头兵、主力军作用,坚持全面统筹,整合优势资源,凝聚示范创建合力;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坚持打击开路,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堵截毒品入市;坚持服务管理两手硬,加强吸毒人员管理帮扶和制毒物品全程监管,严控涉毒风险,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荣获“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下一步,湘潭市公安局将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强化禁毒“打防管控宣督”各项举措,巩固禁毒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全力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记者:“六五”普法期间,湘潭市获得了全国普法先进城市,请问十八大以来,湘潭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有哪些鲜明特色和显著成绩?“十四五”期间,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又有何新举措呢?
湘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彭小英: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湘潭市司法局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化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全省首家民法典主题公园在雨湖区开园;建成了涵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实体平台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律师人数由212人发展为650余人,执业机构由27家律师事务所发展至35家师事务所、5家公司律师事务部。在全省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开展《社区矫正法》专家巡讲活动;率先完成公证体制改革;率先实现区级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成率100%目标。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16年实现“六无”。
湘潭市司法局获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湘潭市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2011-2015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城市”。2020年,湘潭市被推荐为国家“七五”普法验收城市,迎检工作获国家、省级领导充分肯定。
“十四五”期间,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坚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统筹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实现新时代湘潭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出台了哪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务实举措?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卫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出台了以下举措:
一是坚持司法为民。全市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跨域立案,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的服务品质;落实诉源治理要求,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88个,构建了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506.67万元。
二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妥善审理涉金融风险案件9883件,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90件;中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抓好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依法审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68件,龙牌酱业、万凯源集团、嘉园商务、湘潭路桥公司等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全力破解执行难。全市法院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中院与26家单位集中签署《关于推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17项;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常态化,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864件,成交额25.55亿元,成交率64.68%,溢价率28.96%,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423万元;强力实施信用惩戒,全市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6662人次,限制高消费32184人次;开展涉金融债权、涉工程机械行业、涉农民工工资、“六稳”“六保”等专项执行活动,着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请问湘潭市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呢?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文忠: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湘潭未检工作多次受到最高检的通报表扬。
一是念好“一”字诀,彰显司法“温度”。推行“一体化”集中办理,加强综合司法保护,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检办统一集中办理;探索“一站式”办案机制,岳塘区检察院会同岳塘区公安分局、妇联等部门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负责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一次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避免和减少因询问引发二次伤害。
二是念好“治”字诀,彰显司法“力度”。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把“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及时梳理近年来全市因幼儿园、校园管理失当引起的性侵害案件,形成了综合治理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获评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优秀检察建议。
三是念好“防”字诀,彰显司法“效度”。抓法治宣传教育,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36场次,获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两级检察院共有15名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抓组织体系建设,成立专门机构未检办、配备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提升新时代未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