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发布丨《中国法律史(第七版)》最新变化与解读&第五版法律史讲义修订说明
首先,法律史讲义修订中“不变”的部分,其实也是我们法律史学习中需要持续重视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基本框架和知识体系不变。在法律史的学习中,我们一直强调横向知识体系和纵向知识体系的串联,在讲义正文开始之前的横向知识体系结构图以及冲刺阶段增补的纵向知识体系内容,一直是我们法律史学习中极为强调的重要内容。通过横纵两大体系的串联,可以帮助同学们更清晰明确地理解法律史制度与思想的流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逻辑地输入和输出,做到既便于理解,又利于答题。
第二,法律史三部曲核心方法论不变。法律史三部曲的答题方法是由知行法学独创并一直作为我们的核心答题方法进行讲解的内容,这在帮助同学们理顺答案组织逻辑以及进行答案的输出等方面都大有裨益。
第三,在思想与制度之间穿梭往返的方法不变。自教材从《中国法制史》改为《中国法律史》以来,法律史科目的考察便在制度史之外又包含了思想史的内容,并且对思想史的重视成为必不可少的内容。在对制度史的梳理中需要与思想相串联,在对思想史的梳理中需要以制度为例证,因此在思想与制度之间穿梭往返是我们一直坚持的理念。
本次法律史讲义修订中也有许多“变”的部分,主要仍体现在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
在形式上,首先进行了全面排查,尤其注意了错别字和标点使用的修订,尽可能减少形式错误,力求精益求精,避免不该出现的错误,不辜负大家一直以来的喜爱和支持。其次对整本讲义的标题序号及其逻辑层级再次进行统一完善,力求形式上的完美。
魏晋南北朝时期作为最为重要的时期,更是进行了较大修订,主要将魏晋南北朝时期以礼入律的表现进行了补充,并增补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主要变化,以及五刑体例和流刑的发展,在法律形式和刑罚制度的纵向知识体系上强调出魏晋南北朝的发展;根据2023年法律史考研初试真题的风向,新增了“律学与律令体系”专题,介绍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发展情况。
在隋唐部分,对于需要充分掌握的重点内容比如十恶、唐律各篇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展开,并补充了隋唐五刑的区别,便于展开了解和论述;在《唐六典》的性质上,保持整本讲义的一致,也即均采用第六版教材认为《唐六典》并非是一种法律形式的新观点,避免前后逻辑和内容上的冲突抵牾;在诉讼制度部分,对一些重要概念和制度进行了补充,比如三司的概念、三审立案和死刑覆奏制度,再次理顺了死刑覆奏制度在唐代的体系和内容。
整体而言,在内容的修订上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的考量:
第二,在尽量精简的基础上,注重讲义内容的全面性。虽然整体上法律史学科的初试仍遵循着重者恒重的原则,但是对于次重点的考察往往多于常规重点,在某些年份也会出现偏难怪的极难题目。因此在二轮讲义中,我们重视精简程度,也注重知识的全面性,尽可能保证同学们在掌握重点知识点的基础上,也对非重点有所了解,不至于因为遇到偏难怪的问题而束手无策。
第三,增补学术观点,并保证整本讲义前后观点的一致与贯通。本次讲义修订过程中对部分学术观点进行了补充,并确保讲义前后观点的一致性,尽可能以通说观点为主。
在学习方法上,我们一直坚持和强调“知行法学法律史三板斧”(横向知识体系、纵向知识体系和法律史答题三部曲),以及要“在思想与制度之间穿梭往返”地学习。这些方法并行不悖,但是如果能够采用最合理的使用顺序,或许能事半功倍。在宏观的知识体系掌握中,法律史的知识就像一张“知识网”,是横纵贯通的,既要掌握以朝代为纲的“横向知识体系”,也要掌握以专题史为纲的“纵向知识体系”,在掌握顺序上,我们建议“先横后纵”,先明确了解某一制度在各个朝代的具体内容,再将其前后沿革串成线。在微观的具体知识点上,需要将每个知识点都按照“三部曲”的答题方法加以掌握,熟能生巧,为真题练习打下基础;并注意思想与制度之间的穿梭往返,以思想为制度的指导,以制度为思想的例证。
就像法律史学科所追寻的一样,这本讲义的修订和我们的学习也是“以史为鉴,展望未来”。这不仅是指在考试层面,通过总结此前真题的考察方向和考察难度对讲义进行修订,从而预测未来的考察方向。更是希望同学们能够在考试之外注重知识和经验教训和积累,从而作出最适合自己的判断和选择,未来广阔无限,希望同学们都能寻得自己的一片天空。
从当下看起,既然选择了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行法学会为同学们保驾护航,而你,只需要用好每一份资料和课程,二轮强化、三轮冲刺、专业答疑、热点增补、冲刺押题,坚持学习坚持打卡,RUC的录取通知书最终属于勤奋努力的你!
除了上述修订外,《中国法律史》(第七版)也已经出版,我们对这本书作出同步解读,并会在课堂中继续点拨:
《中国法律史(第七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按照自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时序,以历朝历代的法律思想、立法概况、主要法律制度等为抓手,系统而深刻地呈现和论述了以中华法系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本次修订以第六版的体例和主要内容为基础,相较于上一次改版变动较小。其中最突出的修订之处是增加了总论,其次是修正了书中的部分内容与观点、表述和用词等,并核实、充实了引文和注释,进一步打磨了全书细节,使其更为准确和完善。
总的来看,第七版的目录与第六版完全一致,保留了上中下三编的体例结构以及同时期外国法律文化概况等内容,具体修订之处如下:
1.新增总论部分,以下是对总论内容与意义的详细说明:
总论呈总分结构,分为总述和四部分:“中国法律史”的内涵、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述、中国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及学习中国法律史的意义和应注意的问题,由浅入深、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中国法律史的定义、发展源流、研究对象、学习方法论等基础知识。
总述部分:以法律制度及国家与法的关系为基点,阐明了中华文明、中国法律文化体系的特点,并在宏观层面上概括了中国法制从古至今的发展进路。
第一部分“‘中国法律史’的内涵”厘清了“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关系与区别,明确地回答了兼具思想制度互动性的“中国法律史”的定位、定义与研究对象等问题——中国法律史是一门历史学和法学的交叉科学,其含义为“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等基本原理为指导,以法律制度为主线,综合研究中国数千年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发展、演变的学科”,研究对象包括:立法状况、司法状况、宏观法制、学说与思想、文化传统等。
第二部分“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述”则以发展阶段及风格特色为标准,将中国法制大致分为了早期法制、春秋后的古代法制和近现代法制这三大部分,在随后的三节介绍了各朝各代的重要法制成果与其时代意义。而最后一节“中华法系的演变及基本特征”则介绍了“法系”、“中华法系”的概念和内涵,并追溯了中华法系的形成、发展与解体过程。
最后,“学习中国法律史的意义和应注意的问题”部分介绍了中国法律史学习的两大价值与五大注意点,维度全面、概括精准。
研读总论的意义有三:
第一,从学习知识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总论为初学者提供了宝贵的宏观视角,有利于读者快速入门、明晰重点。尤其是第二部分“中国法制发展概述”和第四部分“学习中国法律史应注意的问题”,前者干货满满,完整叙述了历代法制的地位、特征,并点明该时段重要的思想、文化、制度及其突出意义,让读者了解重点是什么、为何是重点;而后者不仅仅是对读者方法论上的提点,还可被视作总结中国法律史纵向体系时的五条核心线索。在按照朝代构建起横向知识体系后,除了按照横向知识体系的各个维度进行总结,读者还可以以该部分中的“伦理法”、儒家学说、社会条件影响、民族融合、现代法治前身这五条线索来重新组织法律史知识,完善纵向知识体系,进行更为全面、深刻的学习。另一方面,总论对若干极其重要、但学习者往往缺乏准确理解的概念进行了阐明,如“中国法律史”、“中华法系”、“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等等,有助于为初学者构建起更坚实的学科框架。
第二,从提高素养的角度来看,总论中许多规范优美的用词、精准凝练的法谚值得积累。比如,中国文化的特征——“发展的连续性和主体的纯洁性”、中国法律体系“体系完整、内容全面、风格特异、义理精深”的特点、中国传统法制的“伦理法性格”、描述不同法律形式的“律垂邦法为不易之常经,例准民情在制宜以善用”等等。尽管答题时往往言之有理便可得分,但高度规范、准确的语言能引领我们步入更高的学术之境。
第三,从学术热情的角度来看,总论中除了丰满的内容,字里行间更传递着中国法律史的学科精神与意义。中国法律史是什么,为什么要学习它?笔者长久以来一直难以用贫瘠的语言回答清楚这个问题,而总论中的这段话无疑是对中国法律史之意义最好的总结:“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法律史的每一次变迁和转折都代表和反映着我们这个民族,在不同历史阶段中对社会、人生,以及对人与人关系等根本性问题所作出的思考和选择。而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发展变迁,从法律的角度去理解和阐释我们的祖先遗留的精神财富,正是法律是学科的基本任务。”
希望大家不要仅把中国法律史看作“比较简单、枯燥”的一门专业课,而去真正地理解它、热爱它。同样的,这种心态适用于其他任何一门学科,因为它能为这段注定辛苦的考研之路镀上一层理想主义的辉光。
2.细节修订
与第六版相比,第七版《中国法律史》修改了若干错别字和不够精准的表述、增删了第十四章的部分内容,并完善了若干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