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郑任:?国籍冲突的产生根源与解决方式

所谓国籍,是专指个人作为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国籍的确定属于国内法的管辖事项。由于各国确定个人国籍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不同,国籍冲突由此产生,需要国家通过国内立法或缔结国际条约加以解决。

2021年9月17日,青岛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为旅客办理通关手续。

国籍冲突的根源

国籍的称谓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因出生而取得的国籍,称“原始国籍”或“出生国籍”;二是因入籍而取得的国籍,称“继有国籍”或“传来国籍”。

国籍的冲突亦可分为两大类: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前者是指个人因出生或入籍而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的情形,后者是指个人因出生或入籍而成为无国籍人的情形。产生国籍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各国对国籍的取得所采用的法律原则以及所制定的法律不同。

首先是因对原始国籍取得所采用的原则不同而产生冲突。各国确定原始国籍或出生国籍主要采用三项原则:一是“血统主义”,即以亲子关系为准,父或母具有什么国籍,所生的孩子就具有什么国籍。二是“出生地主义”,即以个人出生地为准,人出生在哪国,就具有哪国国籍。三是“混合主义”,即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对于混合主义,有的国家采用出生地主义为主、血统主义为辅原则,有的国家采用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原则。目前,中国采用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原则。

仅举两例。奥地利采用血统主义原则,阿根廷采用出生地主义原则。如果一对具有奥地利国籍的夫妇侨居阿根廷期间生子,这个孩子依奥地利法律具有奥地利国籍,依阿根廷法律具有阿根廷国籍,由此生来就具有两个国籍,也即“双重国籍”,个人国籍的积极冲突随之产生。

在罗马尼亚,按照1952年公民籍法令,个人原始国籍的赋予采用血统主义原则。如果一对无国籍的夫妻在罗马尼亚生子,这个孩子在出生时即成为无国籍人。按照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国籍法,这个孩子也无法在出生时取得其他国家的原始国籍。由此,产生个人国籍的消极冲突。

如一名比利时国民收养一名奥地利国民为养子,依比利时1953年《收养对国籍效果的法律》规定,该养子成为比利时国民。而依奥地利1949年《国籍法》,上述收养关系的成立并不影响被收养人的原有国籍。由此,该被收养人成为双重国籍人,个人国籍的积极冲突也就产生了。

一名土耳其国民意欲迁至伊朗居住并加入伊朗国籍。依土耳其1928年《国籍法》,他向土耳其部长会议申请并取得了出籍的许可,从而丧失土耳其国籍。但他却因不具备伊朗法律规定的入籍条件而未取得伊朗国籍。由此,他成为无国籍人,个人国籍的消极冲突从而产生。

解决国籍冲突的方式和途径

1930年《关于国籍法冲突若干问题的公约》第1条规定:“每一国家依照其法律决定何人为其国民。此项法律如与国际公约、国际习惯及普遍承认关于国籍之法律原则不相冲突,其他国家应予承认。”实践中,国家一般通过缔结条约或国内立法来解决国籍冲突问题。

缔结条约。在解决国籍冲突的多边公约中,1961年《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最具代表性。该公约第8条第1款规定:缔约国不应剥夺个人的国籍,如果这种剥夺使他成为无国籍人的话。第9条规定:缔约国不得根据种族、人种、宗教或政治理由而剥夺任何人或任何一类人的国籍。

国内立法。关于国籍的国内立法大致有两种方式:在宪法中规定,或以单行法规定。用宪法规定国籍的方式最早见于法国1791年宪法,用单行法规定国籍的方式则最早见于1842年普鲁士(德国)的国籍法。在解决国籍冲突的各国立法中,较具代表性的有:

关于国籍消极冲突,1913年颁布的德国《国籍法》规定,在德国境内某联邦州遭遗弃后被发现的儿童(弃儿),在提出相反证据之前应被视为该联邦州公民的子女。1980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国籍法》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2008年修订的日本《国籍法》规定:儿童在日本出生时,父母不明或无国籍,可以成为日本国民。2011年修订的法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明,出生在法国的儿童则是法国人。2011年生效的韩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均不明或均无国籍,而本人出生在大韩民国的,在出生时即具有大韩民国国籍。

关于国籍积极冲突,中国《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8条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2010年修订的新加坡《宪法》规定:未成年人通过世系(即血统)成为新加坡公民的,其公民身份应在其年满22岁时终止,除非该人在年满21岁后的12个月内按照表2的格式进行放弃、效忠和忠诚宣誓,且按政府要求放弃任何外国公民身份或国国籍。

2011年生效的韩国《国籍法》规定:取得韩国国籍的外国人,仍然拥有外国国籍的,须自取得大韩民国国籍之日起一年内,退出其外国国籍。

THE END
1.深度解析,移民过程中是否必须放弃原有国籍与法律规定的权衡1、移民并不一定意味着必须放弃中国国籍,移民,是指个人出于各种原因,选择离开原居住国,前往另一个国家长期居住的过程,移民并不自动导致国籍的改变,国籍是一个人法律上属于某一国家的身份,通常与出生、父母的国籍或个人选择相关,根据中国法律,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http://policy.kacled.com/2fc565670524.html
2.国际法练习题及答案25、新中国对旧中国所签订的条约和协定所采取的原则是() A一概继承B一概否定C区别对待,逐一审查D只承认建交国的条约 6、给外国人以国民待遇是指() A与本国公民相同的待遇B优惠于本国公民的待遇 C一定范围内与本国公民相同的待遇D一定范围内与第三国公民相同的待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取得原始国籍问题https://www.360docs.net/doc/9e31de7501f69e314332943f.html
3.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 月28日证监许可【2020】196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http://www.howbuy.com/fund/info/dtl/1598223506454.htm
4.原始国籍取得的方式是什么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宪法法律知识内容。对于原始国籍的规定和原则是怎么设立的也是大家所关注的话题,其实一般情况都是原来人口非常稀少的国家,如果是有血统主义的话则不利于去增加国家人民的数量还有劳动力等。那么,原始国籍取得的方式是什么?下面就跟着法构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https://www.fljg.com/baike/514640.html
5.中国国籍范文12篇(全文)(一) 新中国成立前的国籍立法对双重国籍的规定 在晚清时期, 清政府颁布了《大清国籍条例》, 用以维护清政府的主权及国民人权, 这是我国历史上首部成文的国籍法, 涉及到了原始国籍、入籍、复籍、出籍以及附条五章。采取的父系血统主义原则, 以父国籍确定孩子国籍, 如此在法律上保护了海外华人华侨的国籍。此外, https://www.99xueshu.com/w/ikeyjwr7zf87.html
6.《国际私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国际试题真题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历年答案解析:我国的国际私法主要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1. 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 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http://xueli.en369.cn/zikao/1701372583283432.html
7.坚朗五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股票频道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031700000276_89.shtml
8.原始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哪些?()“我带的是差班,学生笨,又不爱学习,考不好很正常。”袁老师说。“我带的班考得不理想,我想是因为我工作时间不长,教学经验不足导致的。”韦老师说。“我带的班也考得不理想,我觉得是因为今年的题目出得太偏太难了。”李老师说。“这次我们班学生考得比较好,纯属运气好”孙老师说。 依据控制点相关https://www.shuashuati.com/ti/948b8ca490cd4cbba4da4ec87d5c2137.html?fm=bd0a16a33292a7fb06c7b5800ed611291b
9.我国关于国籍的规定法律知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762791933037717524.html
10.中国国籍法在取得原始国籍问题上采取的原则是()中国国籍法在取得原始国籍问题上采取的原则是()A、血统主义B、出生地主义C、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D、出生地主义为主,血统主义为辅https://www.xuesai.cn/souti/r7iwk7vw.html
11.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适用于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 主板(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31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