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身份的人才,除了内地人才外,还包括很多外国国籍的人才,那么,中国籍(内地人才)居民和外国籍居民在申请香港身份和永居身份的时候有何区别呢?今天就来聊聊这个问题!
一、香港身份申请:中国籍居民和外国籍居民区别
香港人才引进方向除了内地人才外,还包含海外人士,从每次优才、留学、一般就业政策等计划公布地区分类就可以知道,南韩、加拿大、美国、印度、法国、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也是香港引进人才的几个重要国家/地区,而一般就业政策就是专门面向外籍人员的人才计划。
中国籍人士和外国籍人士在申请香港身份时,优才、高才、留学进修其实要求没有提到有何区别,只要满足条件都可以递交申请,但是“专才”根据引进人才地区分成了内地版(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和外籍版(一般就业政策),前者主要面向内地人才,后者主要面向除内地外其他国籍人才(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除外)。
一般就业政策要求的申请人必须是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者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且从海外递交申请的人士,这些人包括了已取得外籍身份的中国人,也包括海外本土人士,每年通过这个计划获批香港身份的人才也超过10000+,今年前三季度(1-9月)获批人数已经达到18476人,预计今年会突破2万人。
二、香港永居申请:中国籍居民和外国籍居民区别
1.中国籍vs非中国籍申请香港永居要求区别
(1)中国公民申请香港永居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可申请香港永居
①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②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
③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该中国公民是属于上述(a)或(b)项类别的人士。
任何人士作为此项所指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身份而享有居留权,只在确立了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身份时方可行使,而他/她只可藉其持有以下文件确立:
①发予他/她的有效居留权证明书并且已附贴于其有效旅行证件上;
②发予他/她的有效香港特区护照;或
③发予他/她的有效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非中国居民申请香港永居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可申请香港永居:
(d)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通常居于香港连续七年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人士申请需满足:
①通常居住连续七年期间必须是紧接该人士根据此项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日期之前的连续七年。
请注意,声称根据此项具有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如未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并获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前,并不具有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请注意:该名子女在年满21岁时,将不再是此项类别所属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然而,他/她可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根据(d)项获得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f)不属第(a)至(e)项类别而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只拥有香港居留权的人。
①该名人士必须提供入境事务处处长合理规定的资料,以判断他/她是否在紧接香港特区成立以前只拥有香港居留权。
④任何21岁以下的人士若在1997年7月1日或以后在香港出生,而在其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根据此项属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则该人士即被视为具有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但该人士必须在任何地方(包括香港)均无居留权(根据本条规定取得的居留权除外)。
请注意:该人士在年满21岁时,即不再根据此项而具有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但他/她可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根据第(d)项获得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从上述官方要求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籍公民和非中国公民在申请香港永居的时候,有两个比较明显的区别:
2.中国籍vs非中国籍离港对永居身份影响
非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长期离港:会失去永居身份
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于1997年7月1日成立以来,根据《入境条例》附表一第七段,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将丧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
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长期离港:不会失去有能根据身份
上述法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后没有作出任何变更。
在线咨询
给我致电
推荐有礼
返回顶部
24小时免费热线:400-6066-536
深圳总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5号本元大厦27A室
北京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2号楼1705
上海公司: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318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318号华设浦汇大厦2106-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