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往年相比,2025年度鲁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新增设“政治理论”部分。
今天中午,2025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2025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考试
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泉城党建”“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4年11月8日前取得。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职位和急需紧缺专业职位、残疾人职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B类、C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乡镇(街道)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C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12月8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2:00-5:00申论
12月7日下午2:00-3:30
12月7日下午2:00-4:00
3.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职位和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在确定合格分数线时可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行政执法类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泉城党建”“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招录职位明确开展心理素质测评的,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工作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的,实施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五、公示和报到
六、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内,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教育培养,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使用。对于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省、市、县的机关。招录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严格履行约定的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机关或者其他职位。
七、补充录用
特别提示:
2.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3.必要时,市公务员局将对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