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编目录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1律师从事税法服务业务操作指引/17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尽职调查操作指引/75律师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操作指引/129律师办理技术合同非诉讼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63律师办理高新技术业务领域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267律师承办公司关联交易业务操作指引/289律师办理新三板挂牌业务操作指引/325律师办理反垄断调查业务操作指引/379律师办理经营者集中申报业务操作指引/391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法律服务操作指引/403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规划审批阶段提供法
2、律服务操作指引/437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473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507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争议评审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545律师办理买卖合同法律事务操作指引/571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事务操作指引/617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修订版)/651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修订版)/687543详目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适用及定义第二章律师服务中的职业操守第三章客户的开拓第四章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实现第五章特殊法律问题的处理第六章工作成果的提交及后续工作第七章其他事项律师从事税法
5、规则及规范运作第十五节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第十六节发行人的税务第十七节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第十八节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第十九节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第二十节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第二十一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法律风险的评价律师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商标注册需确定的事项第一节申请主体的确定第二节商标的确定第三节商品的确定第四节商标查询第五节其他需确定的事项第三章申请文件的准备第一节一般商标注册申请的文件准备第二节特殊类型商标注册申请的附加文件第四章申请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受理后的程序第六章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第七章案件管理律师办理技术合同非诉讼法律业务
6、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技术合同的制作与审查第一节制作和审查的准备第二节技术合同的制作和审查第三章技术开发合同第一节技术开发合同概述第二节委托开发合同第三节合作开发合同第四节技术转化合同第四章技术转让合同第一节技术转让合同概述第二节专利权转让合同第三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第四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第五节计算机软件转让合同和许可使用合同第六节技术秘密让与合同与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第五章技术咨询合同第六章技术服务合同第七章技术中介合同第八章技术培训合同第九章技术进出口合同第十章技术出资入股合同第十一章技术质押合同第一节专利质押合同第二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第十二章附则律师办理高新技术业务领域法律尽职
7、调查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流程第三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审查第四章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律师承办公司关联交易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关联交易识别第一节关联方识别第二节关联交易类别识别第三节关联交易规模识别第三章约束关联交易的依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约束普通公司关联交易的依据第三节约束国家出资企业关联交易的依据第四节约束金融机构关联交易的依据第五节约束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依据第六节约束非上市公众公司关联交易的依据第四章律师办理公司关联交易业务操作指引第一节一般规则第二节普通公司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三节国家出资企业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四节金融机构公司
8、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五节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六节非上市公众公司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五章律师协助公司规范关联交易业务操作指引第一节协助普通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二节协助国有企业及国有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法律服务的业务操作指引第三节协助金融机构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四节协助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六章附则律师办理新三板挂牌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初步尽职调查第三章全面法律尽职调查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核查和验证第四章公司整理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基本问题及规范第三节其他重点问题及规范第五章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10、七章其他注意事项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第三章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收集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法律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五章政府投资项目法律风险应对第六章法律风险的监督改进第七章律师尽职调查第八章重大项目规范性文件体系建设法律服务第九章附则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规划审批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制定目的第二节一般规定第二章立项审批阶段的法律服务第一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概述第二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及审批内容第三节律师在本阶段的工作内容第三章规划审批阶段法律服务第一节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审批概述第二节律师在本阶段的工作内容第四章撰
12、审查第二节评标的合法性审查第三节中标的合法性审查第六章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一节出具法律意见书应审查的事项第二节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参考格式第三节出具法律意见书应注意的事项第七章争议的解决第一节异议投诉第二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第八章附则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制定目的第二节本操作指引的业务适用范围第三节概念界定第四节特别提示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模式第一节一般事项第二节项目建设模式第三章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第一节合同的类型第二节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三节合同各方主要权利义务第四节与合同签订有关的其他事项第四章项目建设合同的履行第一节项目咨询合同的履行第二节项目投资
14、组评审争议第一节当事人提交评审申请第二节被申请人答辩第三节评审组召开调查会第四节评审组出具评审意见第五节仲裁委员会核阅评审意见草案第六节书面更正和补充评审意见第七节评审程序终止及其他第五章评审意见的效力第一节评审意见的效力概述第二节评审意见生效第三节评审意见不生效第六章争议评审的报酬与费用第一节建设工程争议评审的收费原则第二节仲裁委员会的收费标准第三节评审专家的报酬与其他费用第七章附则律师办理买卖合同法律事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非诉讼买卖合同法律事务中律师的职责第一节买卖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调查第二节买卖合同的起草第三节其他涉及买卖合同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第三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代理人的职责第一节
16、章律师代理具体类型的海商海事诉讼案件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案件第二节沿海、内河水路货物运输案件第三节海上保险合同案件第四节船舶碰撞案件第五节海上人身伤亡案件第六节船舶油污及海上设备海洋污染案件第七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第八节其他海商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案件第五章律师代理海商海事仲裁案件第六章律师代理海商海事执行案件第七章附则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前述第二节商业秘密第三节商业秘密与公司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关系第四节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第二章商业秘密管理第一节目标、模式和评价第二节采取保密措施第三节建立规章制度第四节人员管理第五节合同管理第六节公关管理第三章商业
18、权诉讼的要点第二节作为原告的代理人第三节作为被告的代理人第四节商业秘密不侵权诉讼第九章商业秘密行政法律业务第一节行政救济要点第二节作为权利人的代理人第三节作为被申请人的代理人第十章商业秘密刑事法律业务第一节刑事救济综述第二节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第三节作为刑事自诉人的代理人第四节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第十一章附则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目录第一章适用及定义/1第二章律师服务中的职业操守/3第三章客户的开拓/6第四章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实现/9第五章特殊法律问题的处理/11第六章工作成果的提交及后续工作/13第七章其他事项本指引的制定目标为对律师从事企业1.1第一章适用及定义/14法律
21、企业法律顾问形式向企业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其中包括:1.4.1为组织形式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提供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其从设立、经营管理期间到终止时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经营、变更、上市、清算、解散等过程中的所有法律事务。1.4.2为自然人或个体企业、合伙企业、家庭生产承包户等经营性活动及管理行为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以及为其他非企业民事主体,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可参照本指引执行。1.5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律师为客户提供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律师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素养、工作技能为基础,通过各种
22、方式的执业行为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解决法律问题、防范法律风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应努力传播法律风险意识,帮助客户提高法律风险预见、控制和解决的能力,以最大限度实现客户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以及风险损失或风险控制成本的最小化,并促进客户法律风险意识、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1.6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律师在法律顾问服务中的具体包括从服务关系建立起至服务关系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工作,止的服务期间内,所有以法律顾问形式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1)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2)审查、修改、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书、文件;(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4)审查、修改、起草企业的
29、各成员之间的分工,以及共同的服务标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接口,并及时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和及时通报制度,避免因工作质量控制和沟通上的缺陷而影响客户利益。2.8尊重同行顾问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对于在工作中涉及的其他律师,均应保持应有的尊重和礼仪,相互配合、充分沟通和协商,以顺利完成各自应对客户完成的工作,不应以任何方式贬低同行的工作方案及业务能力。对于工作方案的优化及工作失误的处理,应尽量建议客户保持谅解和通融。2.9行业形象的维护如因服务所必须,在遇到其他律师为同一客户提供的服务存在工作缺陷时,应当尽最大可能避免直接指责更不应因借机质疑其执业能力等行为损过错,其他律师的过失、
30、害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如需解释,则以客观描述加法律背景或解决方案后果分析等方式实现,或以提出优化解决建议的方式供客户选择。2.10疑难问题的处理在为法律顾问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如涉及自己并不熟悉的业务领域,或遇到疑难问题,应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导向,通过虚心向本所同事或律师同行请教,或通过业务交流、问题论证等方式,为客户寻求最佳解决方案,避免因业务技能或专业法律知识的缺失而导致执业过错。2.11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关系的处理顾问律师应当明确,法律顾问服务系律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承办律师系事务所指派完成具体的服务工作。因此,当为客户服务过程中涉及客户与事务所的利益冲突时,或可能给事务
32、的问题、处理法律事务的偏好等,便于了解其具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可能需要的法律事务类型,以便于服务合同洽谈的顺利进行。3.3法律服务的创新由于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过程中,而社会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向更高的管理和战略层面发展、向更深的操作层面延伸、向更宽的行业及领域跨度交叉,因此鼓励律师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的知识结构并参考律师业务目录中列举的内容,不断创新、开发新的业务领域。同时,还可结合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和其他领域的业务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法律服务模式,以更为丰富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3.4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为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鼓励律师法律服务向专业化发展,即在特定的专业领域和细分市场向客户提供专
35、容的梳理及确定顾问律师应与客户充分沟通,展示法律服务的价值、启发其对法律服务的认识、发现其法律服务需求,并引导客户明确具体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及法律顾问服务的方式、范围、要求等,并可在服务合同中明确。法律顾问服务的实现方式,可分为常规服务、上门服务、派出服务、巡回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因不同服务方式的成本不同,应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加以考虑。3.10法律顾问服务事项的确定法律顾问合同是律师事务所与客户建立法律服务关系并指派顾问律师完成工作所达成的一致,也是客户与律师事务所建立的权利义务体系。常规法律顾问服务事项,可参考各地律师协会的推荐文本。法律顾问的报酬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顾问律师不得直
36、接从聘请人处收取任何报酬。但可在合同中约定,顾问律师在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必要的交通费、差旅费等由聘请方承担。其他如基本费外的减免或增加条件等,也应在法律顾问合同中明确约定。法律顾问合同应当由聘请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并通过正规渠道支付款项、提供发票。3.11对聘请方单位的了解律师事务所在与聘请方签订企业法律顾问合同前,应对聘请方资信进行调查或核实,调查核实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依法成立、合法存续;(2)目前的基本状况;(3)证照上所核准的经营范围;(4)实际上的主营业务范围;(5)聘请法律顾问的基本目的及要求;(6)具体的联系人、通信地址等。如果涉及自然人,还应了解其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