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详解《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为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护航——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详解《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王茜)司法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为什么要出台此意见?如何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如何保障各项措施收到实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对此做出详细解释。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为何要出台意见?

答:律师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法律援助事业的主体力量,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出台意见是全面依法治国、有效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加大法律援助服务群众力度、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的客观需要,对于推进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引导广大律师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理念,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增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为了更好地发挥广大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请问在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意见在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方面,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要做好刑事法律援助指派工作,组织律师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切实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力度。着眼于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组织律师围绕民生事项,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三是广泛开展咨询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传播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法诉求。四是发挥律师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中的作用。五是推动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明确律师承办一定数量法律援助案件,努力使律师通过多种形式普遍公平承担法律援助义务。此外,意见提出要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倡导律师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减免收费。

答: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如何,要通过服务质量来体现。我们一直高度重视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在这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意见在总结工作实践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记者:我们注意到,各地在推动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有很多探索和创新,您能就此作一些介绍吗?

答:创新是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为推进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意见就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形成有关工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异地协作;积极扶持律师资源短缺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沟通协作机制。

记者:为了使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措施收到实效,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保障?

答:为保障律师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意见从以下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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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积极参与维稳工作的意见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处: 近两年来,针对律师代理敏感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参与信访等问题,省厅陆续下发了《关于律师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对律师代理敏感案件进行排查及指导的紧急通知》以及《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信访局关于律师参与接访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http://www.zhlawyers.cn/index.php?m=home&c=View&a=index&aid=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