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中国的丧葬制度和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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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一、丧葬制度的传承

1、先秦时期

山顶洞人就已经有了埋葬死者的行为,他们在死者周围撒以红色的赤铁矿粉粒,并有石器和装饰物陪葬。很久以前,人们就有了灵魂的概念,同时也希望灵魂能够永远不死。殷商时期,这一观念愈加丰富和强化,当时的人认为灵魂来自于天,属阳,主管人的精神知觉;魄来自于地,属阴,主管人的形骸血肉。魂魄相合人则生,相散人则亡。二者离散之后,魂升天,魄入地,最后复归于天地之气。魂入天后转化为神,魄入地后腐化成水归入土壤,魂对后人有庇护之效,先人的魂魄得到后人的无限崇拜。这就是为什么从殷商之后,中国人喜欢厚葬的原因。

山顶洞人葬礼

丧葬制度是一个讲究身份地拉的制度。贵贱阶层存在巨大的差异:首先是墓室大小不同。贵族墓室小则几十平米,大则超过上千平米;而平民的墓室一般仅有几个平米。二是棺椁档次不同,贵族除装殓尸体用棺外,棺外还套以木椁,棺椁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并涂以多层漆,附贴上麻布和绢以装饰保护棺椁。

殷商时期社会生活

而平民的墓葬则有棺无椁,甚至连棺也没有,仅将尸体埋于墓坑中。其三,贵族墓葬中有人陪葬,少则三五人,多则数十甚至上百人,而平民墓葬中无人陪葬。其四,贵族墓葬中陪葬品数量多,档次高,不仅有玉器陶器,还有青铜器爵和鼎,而平民的陪葬品仅为陶器或者是一些日常使用的石铲、蚌镰等物品。地位更为低下的奴隶,“厚之以薪,葬之中野”,他们死后被抛弃在沟壑之中,其尸体任野兽撕啃。

殷商墓葬

由于殷人尚神鬼,所以在殷商时期十分崇尚厚葬,不仅陪葬物品丰富,而且越来越精致豪华。从劳动工具到生活用品,从贵重的礼器和乐器,应有尽有。

西周时期婚丧嫁娶等方面的礼仪已基本定型。在丧葬方面,墓葬也是根据同一家族有规划地布置安排,成片组成族葬,家族茔地相对固定。葬制和葬俗都保持相对的一致,丧葬文化中所规定的种种礼俗,如墓地风水的选取、服丧期间的各项禁忌、祭品和冥纸安排上的差异等,在西周已具成熟,逐渐形成特定的丧葬文化心理,也对后世丧葬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宝鸡周墓

春秋时期在丧葬的一些礼制上,做了相应的补充。此时的葬制,根据死者生前的身份,决定陪葬物的有无和数量的多寡。明确规定了葬礼日期:“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礼记·五制》。)。

战国时期铁器成为丧葬礼仪中的重要陪葬物。另外,很少再用人做殉葬品,而代之以木俑、陶俑,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2、秦汉时期

秦国皇陵有着秦人磅礴大气的特点,高大的墙垣,华丽的寝殿,坚固的坟丘,丰富的陪葬,是秦陵的重要特征,也是后来帝王陵墓的“样板墓”。

秦朝厚葬风俗,对两汉的丧葬习俗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当时生产力水平大为提高,也有了厚葬的条件。“事死如生”观念的流行,导致厚葬之风在社会中迅速蔓延。

“今百姓送终之制,竞为奢靡。生者无担石之储,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后汉书·明帝纪》。)“或至金镂玉匣,(木需)楩(木丹),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成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务崇华奢。”为了墓葬不惜倾家荡产,造成墓葬之豪华,令人叹为观止。

汉代墓葬的特点是:富贵之家,在葬埋尸体之后,不仅要垒一大坟丘,而且还要在其前置上墓碑,碑上刻上墓主的身份、官职及生平经历等。同时设立墓园,内中立墓阙,立石人和动物石像,以此象征主人的富有和排场。墓地也会建筑坟丘祠堂,供活人奠祭。地下墓穴更是极其奢华。为了让死者能继享幸福生活,就在墓中仿建院落,院落大小、陪葬物多寡,也是当时富人攀比的对象。

汉代的陪葬品除了传统的实物外,还开始把金银及艺术品埋入墓中。此时开始用砖石砌作墓室,富贵之家把砖墓仅作外椁,仍用木椁套棺,使得棺木更加牢固持久。西汉中期以前,夫妻合葬,多采用异穴合葬的新礼俗。为了解决二人死期不同的矛盾,礼俗中出现了“厝”的概念。厝者,置也,停柩待葬之义。即将先死者停柩一侧,再待后死者一同安葬。此俗历经数千年的沿袭,至今民间仍有厝的葬义。

汉代墓室大多由石、砖、砖石混合三种建筑材料建成,而在石、砖上都刻绘有画,早期的汉墓多以建筑物为题材,画像多刻绘在墓门、主室门的主柱和门扉上,将现实生活中的建筑刻划入画面,以象征阳间住宅。汉武帝以后,独尊儒术,儒家思想的“三纲”、“五常”伦理道德观念也影响了汉画的内容。汉墓也出现了歌颂智勇忠义的画像。例如,唐河针织厂画像石墓中出土的历史故事画像约占人物画像总数的20%。

从汉代开始,墓中开始出现神话人物或者白虎、青龙等神物的画像,其意在辟邪、升仙。也有反映墓主人生前生活情况的画面,如骑射、出行、舞蹈、宴飨等内容,这些画常安排在墓的前室周围和主室二侧。在墓门上刻铺首衔环,绘有吉祥的朱鸟,象征死后吉祥如意。在墓葬盖顶上刻日轮和满月,日内刻三足乌,月中刻蟾蜍,日月周围繁星密布,还刻有长虹之类的天象图和二十八宿的星相图,每一星相和天象都象征一种社会上的人事。墓中的伏羲、女娲画像,反映了对生殖的崇拜,希望在阴间也繁衍不断。

汉代墓葬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很多,大致分为金属类和陶器类。金属器有:驽机、剑、铃、带钩、钱、盖弓帽、鎏金铜钉帽、兽面形饰等。陶器主要有:鼎、壶、敦、瓮、奁、仓、俑、盘等。

墓前植柏是秦汉以来的风俗。《太平御览》引《风俗通》云:“墓上树柏,路头石虎。”“铭旌”也叫“柩”,稍晚则称作“幡”,是招魂的标志。《礼记·檀弓》云:“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也,故以其旗识之。”郑玄注:“明旌”为“神明之旌”,此处的“神明”指死者的灵魂。

汉武帝以前,承接秦统,阴阳五行,神仙方术于芸芸众生中极为盛行。敬鬼事神,建功修德,以求神鬼的点化而获长生不死,因此汉初喜欢在重大国事决策前,常问巫占卜,敬神而重巫,巫者成了联络人神交流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祭祀鬼神的庙宇也有很多。文帝时“街巷有巫,闾里有祝”(《盐铁论·散不足》。)鬼神观念,深入人心,上至一国之君,下至平民百姓,于其各自的内心深处,将宗祖崇拜与鬼神崇拜紧紧地凝结在一起,事死如生,这是汉代墓葬豪华的另一个原因。

武帝时,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教与以前的神权并驾齐驱,在以后的长期发展中,儒家思想给丧葬礼仪带来了特有的繁琐性。

3、魏晋至明清时期

魏晋以后,佛教占领了人们的思想,佛教的灵魂永生、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等观念很快为人们所接受,加上东汉中期道教开始兴起,佛教僧人与道教道士积极参与民间祭祀活动,儒、释、道三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经过长期的斗争浸染,互取所长,渐渐走向吻合。

从三教对人们丧葬意识的影响来看,儒教因其特殊的政治背景,对人的行为意识起主导作用,道、释二教仅起辅助作用。儒教两千余年来形成的厚葬之风和伦理道德规范,使得人们在葬仪方面,只有陪葬数量的差异,而没有厚葬观念的差异。上至贵胄富商,下至平民百姓,在对待厚葬这个问题上,观点一致。厚葬在封建社会一定意义上成了人们立身处事的标尺。

南北朝时期,中原大地战火连绵,经济萧条,厚葬之风有所收敛。

统治者身先士卒,曹操在《遗令》中说:“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戌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三国志·武帝纪》。)

魏晋时期的战争,客观上阻止了厚葬之风的蔓延,魏晋时期民间崇尚新葬俗:在墓前立碑的同时再于墓内放置一块墓志铭,在墓门处放陶质兽,俗称镇墓兽。该兽或踞或卧,面目狰狞,张牙舞爪,使人恐怖,墓主希望借助镇墓兽吓退侵犯坟墓之人。

隋唐期间丧葬与之前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墓中置放彩绘陶俑,墓壁彩绘青龙白虎,墓顶绘日月星辰。宋元墓葬,使用仿木建筑结构的砖墓,并盛行焚烧火纸的葬俗。用纸扎制偶人、明器,在送葬的路上焚烧或堆放于坟丘之上。

明朝开始,西方传教士把西方文化传入中国,出现了反理学、重个性解放的社会思潮。人们对于金钱和享乐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狂热,世风轻浮侈靡,世人只图现在快活,少管身后一切,因此墓葬内容日益简单,随葬物品多由象征性物品取代。但是贵族之墓仍相当豪华。明朝薄葬不是说不愿意花钱,而是不愿把钱财埋入地下。贵族富人在办理丧事时总是竭尽全力大摆筵席,大行斋醮,“丧则棺椁衣食,哭诵讣告吊奠,咸尊家礼。若夫客至张筵,伎乐杂,延僧供奉,讽经破狱,以及引发之日,冥器刍灵,充塞道路,务以华观为悦”(《古今图书集成》)。

二、中国古代丧葬制度

1、墓葬规格

封建社会,坟墓等级分明,官爵越高,墓地越大,坟头越高。郑玄提到“汉律曰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

隋唐开始,不同地位的人群,墓地大小有着严格的规制。公侯100方步,一品90方步,二品80方步,三品70方步,四品60方步,五品50方步,六品以下20方步,庶人10方步。

坟高公侯20尺,一品18尺,二品16尺,三品14尺,四品12尺,五品9尺,六品7尺,七品以下6尺,庶人4尺。

2、墓碑与碣

《说文》对碑字下的定义是“竖石也”。先秦提到的碑,都是指这一类长条型的竖石。当时下葬,也在墓穴四角或两边树碑,碑的上端凿有圆孔,叫做穿,以穿为支点并控制平衡,用绳索慢慢地悬棺而下。这种用来下棺的碑有木制的,也有石制的。棺木放入墓穴后,碑也随之埋入墓中。

从西汉末年开始,有人把石制的碑立在墓前,既不埋于墓中,也不在下葬后撤除,而且在石碑上刻下墓主的官爵姓名,这就成了墓碑。早期的墓碑上部仍有穿,顶端或作方尖形,称圭首,或作圆弧形,刻上云气图案,称晕首。

东汉时墓前立碑蔚成风气,许多墓碑除刻有墓主官爵姓名外,还刻上介绍墓主家世生平事迹并加以颂扬的长篇文字,碑阴则详列立碑人的姓名。

唐宋时准许一定级别的官员墓前立碑。碑首称碑额,刻有螭、虎、龙、雀等图样,碑身下还有碑座,称为趺。当时规定五品以上墓碑为螭首龟趺,高度不得超过九尺,七品以上墓碑为圭首方趺,高四尺。

明清时墓碑的规定更为细致:一品为螭首龟趺,二品为麒麟首龟趺,三品为天禄、辟邪(传说中的两种神兽)首龟趺,四至七品为圆首方趺,圆首的碑又称碣。碑身、碑首的高度、宽度以及趺座的高度也都有等差,最高等级的墓碑通高达一丈六尺。原则上庶人墓前不许立碑碣,但这种禁令并未严格执行,所以一般人死后墓前大多立有石碑,只是体小制陋,又无趺座而已。

A、神道碑制度

在神道上立碑,就叫神道碑。帝王贵族和一些高级官僚墓前辟有竖向的通道,称为神道。

后世记述墓主家世和生平事迹并加颂扬的文字多刻在神道碑上,立在墓前的碑碣一般只刻官爵、姓氏、名讳。《清通礼》规定:品官墓碑书“某官某公之墓,妇人则书某封某氏。”八九品以下及庶士碑文曰“某官某之墓,无官则书庶士某之墓,妇称某封氏,无封则称某氏。”

B、石雕群制度

在墓前神道两侧排列石雕人像、动物像、传说中的神兽像等,也是用来显示身份的,称为石象生。“所以表饰故垄,如生前之仪卫耳”。

这种墓前石雕群最早出现于西汉。汉武帝时名将霍去病墓前石雕至今尚存,除一般的动物像外,还有力士抱熊、马踏匈奴等造型,这同当时把他的坟丘筑成祁连山的形状一样,有纪功表彰的意义。

东汉时贵族官僚墓前排列的石兽,不仅有大小多少的不同,而且种类也有差别。墓前石人,原本是用作墓主的警卫。二世纪中叶,乐安太守麃(piǎo)季长墓前两个石人的胸前分别镌有“汉故乐安太守麃君亭长”和“府门之卒”字样。东汉时,太守一级官员的衙署正门由亭长和门卒护卫。这种石人,后来有个专名,叫做“翁仲”,象征墓主生前的侍从。种种石兽,则叫做“石像生”,体现着墓主高贵的地位。

唐代的制度是:三品以上官员墓前可置石人、石羊、石虎各2件,成对排列;四、五品官员只能置石人、石羊各2件,六品以下不得置。宋代三品以上可置石人、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件,四、五品可置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件。

明清两代规定:二品以上置石人、石马、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件;三品置石虎,石羊、石马、石望柱各2件;四品置石虎、石马、石望柱各2件;五品置石羊、石马、石望柱各2件。

至于帝王陵墓神道两则排列石雕群,名目繁多,宏伟精美,是臣下无法比拟的。如唐高宗和武则天合葬的乾陵(在今陕西乾县北)除望柱1对外,还有飞马1对、朱雀1对、立马5对(原都有牵马人)、武士10对、狮子1对、又有少数民族首领石像61尊。明成祖长陵(在今北京市昌平)的神道长达800多米,两旁列有狮子、獬豸(xièzhì传说中的一种独角兽)、骆驼、象、麒麟、马各4件,二立二蹲,两两相对,又有武将、文臣、勋臣各2对,共32件。

C、石望柱制度

石望柱是由用作坟墓的标志的墓柱演变而来的,最初有两重作用,一是便于墓主后人寻找,二是便于墓主灵魂出游归来认明止息之所。华表也是一种起标志作用的柱状建筑,上端镶有横板,原多木制,后改石制。唐宋以后,矗立在墓前的石望柱、石华表往往刻有装饰花纹,与石人、石兽等组合在一起,具有表示等级、炫耀身份的意义。

D、墓志与墓莂制度

除明器外,专门用于随葬的物品还有墓志、墓莂(bié)等。

墓志的性质与神道碑相似,都是记载死者姓名家世生平事迹的石刻文字,而且往往都于文末缀有称作“铭”的韵语颂辞,不同的是神道碑立于墓前神道之上,供后人瞻读,而墓志则埋入墓中。墓志起源于东汉,魏晋以后普遍流行。早期的墓志形似墓碑而较小,从南北朝后期开始,一般都作方形,由志盖和志石相合而成。志盖多作橥顶形(像小盒扣在顶上),一面刻有篆体的标题。志石刻志文、志铭,唐代以后还署有撰者、书者的姓名。历代出土的墓志中,有不少出自名家手笔,不仅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而且是书法艺术的珍品。

墓莂又称地券、买地券。志莂是给死者带往冥界的一种模仿地契的物品,表示墓穴及其周围地段已由死者买下,其他鬼魂不得侵犯其所有权。这种行于鬼魂世界的契约虽是迷信的产物,却反映了现实世界中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土地买卖的盛行。最早的墓莂出现于东汉,或铅制,或玉制,或陶制,后世多用砖石或木板制成。

四、丧葬方式

1、崖葬

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遗体的一种葬俗,是风葬即露天葬的一种。。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江西龙虎山悬棺崖葬,其为古越文化的遗迹,亦是现存最为完整的崖葬。崖葬习俗早在中国古代濮、越、巴、僚、汉等民族部分人中即已盛行。《临海水土志》对崖葬已有记载。

中国的崖葬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西的仙霞、武夷山区,贵州,广西山区、西江流域,湖南、贵州和四川接壤处的酉、辰、巫、武、沅等五溪流域,四川东南的长江及其支流沿岸,四川、云南的乌蒙山区北麓至金沙江边,台湾各岛屿。崖葬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将葬具放置在天然崖穴中的称崖洞葬;将葬具放入山崖层理罅隙的称崖墩葬;将葬具放置在开凿的山崖窟龛中的称崖窟葬;在悬崖上凿孔钉木桩搁置葬具的称盘点中国古代八大丧葬方式,解密古人的生死观悬棺葬。崖葬的葬制分一次葬和二次葬两种。

2、水葬

中国部分藏族、门巴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实行这种葬法。水葬有固定的场地,多设在江河急流处。人死后,请嘛念经,由司水葬者或近亲,将尸体屈肢捆扎,背至水葬场,在其前胸缚一巨石沉水。死者生前的穿戴用物归司水葬者所得,其余的财产半数交地方封建政权,半数交寺庙。由于治丧待客花费大,许多人因而负债,有些家庭甚至破产。

3、火葬

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氐羌人就行火葬。《太平御览》卷七引《庄子》佚文载:“羌人死,燔而扬其灰。”四川茂汶以北地区的羌族至今仍行火葬。在族源上与古羌人有关的藏、纳西、拉祜、哈尼、普米、怒等族在历史上也行火葬,现在仍有部分地区保持此种习俗。在西藏,活佛、上层嘛和部落头人死后行火葬。因民族和地区不同,火葬的仪式和方法也不尽一致。

四川、云南大小凉山族火葬时,凶死者骨灰予以扬弃,正常死亡者的骨灰用土稍加掩盖。拉祜族火葬时,将死者及其生前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一起火化。普米族则先将尸体放进四方形棺中抬到火葬场,用斧劈开,把尸体置于放有蜂蜜和酥油的“柴房”中火化,后收骨灰送往高山的骨灰洞中。

在新的殡葬形势下,全国大多数地区均采用火葬。

4、塔葬

这是佛教活佛和僧侣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它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或佛之爪发的习俗。塔葬法有三种,一是将火化的骨灰埋葬在砖塔之内,采用此法的最为普遍;二是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如头盖骨、肱骨、股骨等,放在被称为“灵塔”的“塔瓶”之内;三是在“塔瓶”内安放经过药物处理的整尸和死者生前用品。

在西藏,活佛或高僧死后,先用水银和“色拉”香料水冲洗肠胃,继而分别用樟脑水和藏红花水灌洗两遍,再用檀香木水和樟脑及藏红花通擦尸体表皮,最后用丝绸包扎,穿上袈裟,置于“塔瓶”之内。据认为用此法处理,尸体经久不腐,且皮肤柔软如生。

5、土葬

这是世界上各民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式。这种葬式是人类有了原始宗教观念的一种表现。土葬墓一般葬一个遗体,但也有数人或氏族(家族)成员合葬的。原始公社时期,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家族(宗族),通常也有固定的墓葬场。土葬一般均有不同质地的棺和殉葬品,统治阶级墓葬的殉葬品甚丰,甚至还有以人殉葬的。最早的土葬多在人类居住的洞穴内外地表搁置死者,然后垒以土石,或掘一浅坑埋葬。随着社会的发展,土葬衍变为多种形式。

6、树葬

亦称“风葬”。有的在树杈上以树枝架成鸟巢状或在几个树杈上搭放横木,将死者陈放其上;有的在树上建造窝棚状小屋,将死者置其内;有的将死者悬挂或捆于树上。中国东北、西南等地区曾有这种葬俗。《魏书失韦传》、《北史契丹传》、《龙沙纪略》等史籍对此均有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可见到各种不同方式的树葬。

赫哲族猎人行猎而死,即就地取树干制成圆木棺,在四棵位置成方形的大树树杈上架以横木,上铺树枝,将死者木棺置其上。西藏珞巴族用树枝、竹子、芭蕉叶等在树上建成简易树屋,作为死者葬身之所。鄂伦春族过去将死者棺材置于离地面约2米高的树桩上。对树葬习俗的产生,有的认为同游猎经济有关;有的认为是远古人类“巢居”生活在葬俗上的反映,他们基于灵魂不灭的观念,认为人们在生之时既然栖息于树上,死后到另一世界也同样要过树居生活。

7、船棺葬

中国南方古代一些少数民族的葬俗。因以船形棺为葬具,故名。船棺葬分露天葬和土葬两种。船棺露天葬流行于东南部古越人所在地,主要是福建及江西的武夷山区。福建崇安武夷山的船棺是独木舟形,史称“架壑船棺”、“仙船”、“舟船”等,曾流行于商周至西汉年间。近年考古发现,这种船棺分底盖两部分,均由整段木头刳成,上下套合。

底部为船棺的主体,中为长方形盛尸处;盖作半圆形,内部刳空如船逢状。据文献记载,中国中南地区也有类似船棺葬:湖北称“敝艇”,湖南称“船”,广西称“沉香船”、“仙人舟”。船棺土葬系四川古代巴族的葬俗,流行于公元前4世纪末至公元前1世纪末。考古发现,四川巴县冬笋坝和昭化县宝轮院有船棺墓葬群,船棺体形硕大笨重,用整段楠木刳凿或用6块整板拼合而成,中部为盛尸处,上有木板为盖。

五、传统民间丧礼

中国现在民间不少地方还有着传统的丧葬礼仪,这些礼仪也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应该得到继承,

1、丧礼

死者去世后,将其抬到正厅的床上,头朝东,然后脱去内衣,换上新衣。咽气时,妻子女儿不能握住男子的手足,丈夫儿子也不能握着女子的手,否则就是不吉利。在病者还有一口气时,要在口鼻之间放一块新棉花,棉花不动时,就标志气已断绝,即将其抬到南窗下早已准备好的床上,盖上新被子,并将珠玉等放入口中,使口不闭合。接下来开始招魂,由主持招魂仪式者爬上屋顶,一边挥动死者的寿衣,一边向象征着“幽界”的北面空中大声呼唤:“××,你回来呀!”共呼三长声(男的唤名,女的唤氏),以示魂魄已归返于寿衣,然后将寿衣再覆盖在死者身上,表示魂魄又回到了死者身上。

死者洗浴完毕,就开始吊丧。丧家主人先向亲朋好友发出讣告,等到来客吊唁时,孝子们披发赤足,放声恸哭,且边走边捶胸膛去接客人。孝子们还为死者制作一面“明旌”,上书“××之柩”,再用木板刻制牌位,置于中庭,象征死者的亡灵,将明旌覆盖在牌位上。孝子孝女则要守灵,按长幼分别恸哭尽哀,还要拄“哭丧棒”表示因过度悲伤,非拄杖不能站立。

吊丧期间,妇女忌涂脂抹粉,平日禁酒肉,吃素菜淡饭,以示哀恸。

死者第二天举行小殓,即为死者穿入棺的寿衣。衣上都用布条打结代替钮扣,以示穿上后再不打算脱下。当尸体穿好寿衣迁到尸床上之后,还要用绢垫头,补好两间空处,缠紧两腿,然后覆盖上丧被,再用布条扎紧。孝子们袒开上衣,用麻绳束发,妇女们则露出发髻,去饰带麻,都不住地顿脚、恸哭。

小殓结束后,以酒食为死者祭奠,称小殓奠。当晚,庭中灯火彻夜通明。第三天举行大殓。大殓,又称“殡仪”,就是将尸体入棺。天明先陈放大殓衣衾,然后举棺入堂,棺中铺好被子。设大殓床,将尸体移到大殓床上,盖好被子,再举尸入棺。孝子们大哭尽哀,接着举行大殓奠。

大殓之后,早晚哭奠,吃饭时要供食于柩前桌上。孝子们及其他晚辈亲属穿好丧服侍立灵旁,接待前来吊丧的亲朋好友。

2、葬礼

葬前由筮者、卜人、冢人(掌管墓地的人),通过龟卜的形式选定下葬的日子及兆域(坟墓的界址),并将下葬的日期通知宾客。在葬前一日,须将灵柩移至祖庙停放,孝子们袒开上衣,顿脚恸哭地举行祭奠仪式。

下葬之日,先举行奠仪,宣读各方赠送的赙仪,然后抬柩出动,丧祝执功布行于柩车之前,如遇道路有高低转折之时,便以功布打出种种信号,通知抬柩的人。用面目凶恶的“方相”在柩车前驱鬼开道,然后是明旌、灵牌,柩车由舆夫抬着(或拉着)紧随在后。灵柩后面是丧家主人及众亲友、宾客,按“五服”之轻重顺序排列,无服之亲戚在后,宾客又在其后,一路哀哭来到墓地。接着,舆夫将柩放在席上,明旌覆盖在柩上,主人与亲友各就其位,恸哭不止。等下棺之后,再拜稽颡(屈膝下跪,以额触地,以示极度悲伤),极尽哀思。

3、服丧

孝子在为父母服丧守孝时,要停止进食3天,住在灵堂旁临时搭建的茅庐里,“寝苫枕块”,睡草垫,枕土块,非丧事不言;“练”祭(11个月)以后,可住到不加涂饰的屋里,“大祥”(25个月)后可住进整理过的殡宫,27个月后可除丧服,并睡入寝室。女儿须为父母服丧守孝,但不必住茅庐,睡草垫,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奔丧,在“练”祭以后就可回夫家。孝子孝女都须为父母穿丧服。

下葬之后还要为死者设灵座,作“虞”礼(安魂之祭)。3次虞祭后则行“卒哭”礼(最后一次哭),献食举哀于灵座,以后早晚就不必再哭了。停哭的第二天,作“礻付祭”的仪式,将新神主(木制的牌位)迎入祠堂,附于祖考或祖妣之旁,与先祖一起接受祭祀。礼毕后,又将新神主移回原处。丧后13个月为“小祥”,祭灵后开始吃苹果;25个月为“大祥”,将新神主正式迁入祠堂;27个月后方可开始饮酒食肉。

魏晋南北朝开始,有为在阴间的死者焚纸钱、纸屋、纸箱的仪式,后遂演变为焚锡箔(代表钱钞)、冥币(专门印刷用于焚化纸币)为死者送钱币的习俗。

中国的丧葬文化,是人类社群活动中多种特质文化的复合体,其涵盖内容涉及信仰、心理、伦理、道德,我们只有了解中国人的死亡观念、殡仪习俗、丧仪文化、祭祀文化,才能更好的缅怀先人,激励来者。

THE END
1.依据《中华人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单选题】1995 年 10 月 30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并于当日起实施。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关于晶状体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将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行之有效的食品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用( )的形式确https://www.shuashuati.com/ti/a860524f9e834c14bb2d86ef590b41fb.html
2.国际经济法网在应松年教授主持拟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框架稿》(第一稿,2001年12月)说明中较好的分析了这个问题。该说明由肖凤城博士撰写,认为确定章节结构的主要困难在于如何解决程序制度的广泛适用性与行政行为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程序制度与行政行为之间的关系是交叉的:一种程序制度如回避制度可以被多种行政行为所运用https://ielaw.uibe.edu.cn/lfjy/7956.htm
3.《民法典》第581条注释:第三人替代履行规则的22个适用要点司法实践中,对第三人替代履行费用数额的确认,可参照程序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代履行费用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并由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预先支付。被执行人未预付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费用强制执行。”据此,第三人替代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919/16/1097101363_1097101363.shtml
4.三校名师:2006年司法考试测试卷一及答案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8、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a.3年 b.4年 c.5年 d.6年 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无权https://www.diyifanwen.com/kaoshizhuanti/sifakaoshishitiku/0761713085930716_649.htm
5.国家食药局介绍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内容特点及技术标准相关新版药典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我们是依法进行编制的。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这次新版药典编制实际上是第九版。1953年是第一版,接下来是1963年、1975年、1980年、1985年、1990年、1995年、2005年、2010年,总共出版了9版药典,这是依法进行的药典编制。为什么要进行?刚才说了它是药品标准的核心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091010/034908.shtml
6.民法典的前世今生北大法律信息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1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1.aspx?featureId=743%20
7.法律分析范文12篇(全文)一、工期延误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https://www.99xueshu.com/w/ikey28q1y15i.html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指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事诉讼法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前者是指法典式的民事诉讼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后者是指民事诉讼法典以外的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 https://mip.66law.cn/topic2010/zhrmghgmsssfqw/
9.牡丹江总工会?14、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起正式施行。 答:2021年1月1日 15、《档案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存在哪些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https://www.hljgh.org.cn/Webmdj/View.html?id=938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