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情节严重″八大类情形和判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以及本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二)造成食源性疾病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造成30人以上食源性疾病但未出现死亡病例;

(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四)拒绝、逃避监督检查;

(五)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后又实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

应当依法从重从严。

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属于情节严重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应当依法从重从严。

二、药品监管领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本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假药、劣药;

(四)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五)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经处理后再犯;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

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六十九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生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

(一)未配备专门质量负责人独立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监督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未配备专门质量受权人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

(三)药品生产企业未配备专门质量受权人履行药品出厂放行责任;

(四)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药品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控制的记录和数据不真实;

(五)对已识别的风险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无法保证产品质量;

(六)其他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

3.《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

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给予处罚:

(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销售药品的;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过程中,记录或者票据不真实,存在虚假欺骗行为的;

(四)对已识别的风险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非法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依然为其提供药品的;

4.《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一)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三)拒绝、逃避监督检查;

(四)因化妆品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或者因违反化妆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后又实施化妆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应当依法从重从严。

5.《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规定: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查处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一)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

(二)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三、特种设备监管领域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属于严重事故隐患的其他情形。

四、产品质量监管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第三条:“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五、价格监管领域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二)屡查屡犯的;

(三)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

(四)转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金或者商品的;

(五)经营者拒不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

(六)应予从重处罚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六、计量监管领域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规定处罚幅度的上限从重处罚:

(一)屡教不改的;

(二)明知故犯的;

(三)借故刁难监督检查或检定的;

(四)后果严重、危害性大的;

(五)转移、毁灭证据或擅自改变与案件有关的计量器具原始技术状态的;

(六)作假证、伪证或威胁利诱他人作假证、伪证的。

七、商标监管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商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后,依照有关规定将查处情况通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通报,或者发现商标代理机构存在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作出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六个月以上直至永久停止受理的决定,并予公告。

因商标代理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属于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THE END
1.立法能源法立法2024-09-1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立法2024-09-14 国家公园法立法2024-09-14 统计法修正2024-09-13反洗钱法修订2024-09-13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2024-09-11 国防教育法修订2024-09-11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2024-07-10 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2024-07-09学前http://www.npc.gov.cn/npc/c1773/c1848/
2.国家法律政策法规 国家法律 地方法规 规范性文件 时政要闻 国家法律 04202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 082024-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https://www.linfenfangxie.com/falv/
3.行政法规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9号《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已经2024年8月19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2024年8月30日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法规 http://fzzfyjy.cupl.edu.cn/xszy/flfg/xzfg.htm
4.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台湾法律法规库澳门法律法规库法规编注new按效力级别排序按发布日期排序 标题全文在结果中查询 匹配:精确模糊同句同段 法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7.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7.03.15 http://vip.chinalawinfo.com/
5.法律家法律家提供法律软件、法学教学软件、法律考试软件、法律数据库的研发服务,用户可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查询法律法规知识、指导案例审判规则、法律文书、合同范本,是大型综合法律门户网。http://www.fae.cn/
6.法律法规数据库法律法规检索系统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460余万件法律法规文件,来自《立法法》认可的权威文件来源,平均每日更新千余篇。是中国法律法规大全网站,同时是目前国内成熟、专业、先进的法律法规检索系统。http://www.pkulaw.cn/
7.新法规速递法律图书馆法律数据库提供了收录1949年至今近50万条(每天更新中)《国家法律数据库》、《地方性法规数据库》、《立法草案、条文释义数据库》、《裁判文书数据库》、《合同范本与法律文书数据库》、《法律图书数据库》、《法治动态数据库》的查询阅读服务http://www.law-lib.com/law/
8.电子商务法关于拍卖的定义和方式的法律法规【法律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https://www.gongsibao.com/article-6367.html
9.法律之星专业的中国法律法规检索系统 480w+法规满足您的需求登录 我的收藏 合作 产品服务 桌面服务 · DESKTOP 一键直达轻松开启法规检索 建立合作 · cooper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6日[实施日期] 2025年01月01日[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发布http://service.law-star.com/
10.档案管理法规法律分析:档案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从法律的角度对国家的档案作出相应的规定,国家的档案必须根据这一部法律进行保存和开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是从行政法规的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划分。https://www.danganj.com/news/20912.html
11.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综合性新闻网站,并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自办视频播放业务。中国法院网是世界最大的法律网站、法律新闻网站,为社会提供最丰富的法律资讯、最权威的法院信息、最快捷的案件报道。https://www.chinacourt.org/
12.中国政策法规网中国政策法规网,中国政策法规网是一个政策法规领域的专业网站,主要为用户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资讯服务,包括政策法规、法律资讯以及政策解读等多方面。网站从国家法律法规到各地区的规章制度,再到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都有涉及,为广大用户提供全面的政策法规资讯服务。,全http://www.zcf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