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成立记法学教研室

1984年11月21日,经司法部批准,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家校属科研机构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也是目前教育部所属高校中唯一一家以“法律古籍”为整理与研究对象的学术机构,为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单位。古籍所的建所宗旨是搜集、整理、研究古代法律文献,传承中国法律文化精粹,振兴和繁荣传统学术。四十年来,经三代学人的努力,古籍所在传世、出土法律文献方面持续推出具有影响力的整理、研究成果,形成了鲜明的学术特色。时值古籍所成立四十年之际,我们整理旧档、回顾历史,尝试还原建所前辈筚路蓝缕、艰难创业的过程,以志纪念。

文|赵晶

北京政法学院在1952年成立之初,就从北京大学调入副教授阴法鲁与王利器、讲师杨翼骧,从燕京大学调入教授张锡彤与张雁深、助教赵宗乾,再加上北京大学政治学名家吴恩裕在调入后转向《红楼梦》研究,这些在文史领域大多熠熠生辉的姓名奠定了整个学校的人文底色。

1981年4月,陈云提出“整理古籍,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下来,是一项关系到子孙后代的重要工作”的建议,中共中央于9月向全国发布《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恢复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

在此背景之下,时任北京政法学院语文教研室主任的高潮于1983年5月6日向院党委提交了成立法学古籍整理小组、附设于语文教研室的申请报告。

高潮在报告中言道:

文、史、哲古籍的整理、研究工作,虽有所荒废,但时断、时续,整理研究者尚不乏其人,然法律学方面的古籍、资料则仍为一片荒芜园地,亟待开拓。目前,据我们所知华东政法学院已组成一个班子,聘请了古文根底较优者,年事稍长的教师五、六人,已开始进行整理研究工作,约二年有余,且已初见成果。西南政法学院,老教师较多,实力较厚,但不知是否有人组织。

由此可见,当年全国各大政法学院对于法律古籍整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事实上,以高潮为首的北京政法学院教师在此前已陆续出版了《古代判词选》(群众出版社1981年6月)、《古代奇案译注》(青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7月),《<汉书·刑法志>注释》(法律出版社1983年1月),完成的《中国历代法学文选》、《旧唐书刑法志注释》也即将由法律出版社(1983年11月)、群众出版社(1984年9月)出版。

这一申请获得校领导的明确支持。北京政法学院于当年5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组为中国政法大学。时任本科生院第一副院长的张杰于5月25日批示“似可同意。请云光、欧阳、江平同志酌定”;翌日,党委副书记、第一副校长云光批示“早就此打算。请高潮同志拟个具体方案,提院务会审,最后由校部定”。

高潮于6月2日向学校提交了“法律古籍整理与研究(组)室古籍整理方案(初步设想)”,分为“法律古籍整理与研究的宗旨”、“组织机构和任务”、“法律古籍整理与研究的初步计划”三个部分,建议首先成立小组(附设于汉语教研室古代法学文选组),开展编、释、译工作,待人力充实后,向司法部申请成立法律古籍研究室或研究所,并拟定了“中国政法大学古籍整理与研究组(室)初步拟定组成名单”:

顾问:陆宗达、阴法鲁、张国华、张晋藩

研究室临时负责人:曾秉钧高潮王英昌

初拟全组名单:曾秉钧、高潮、王英昌、赵宗乾、白玉荣、魏启学、陆敬、马建石、薛梅卿、杨育棠、郭淑华、张大元、徐世虹、姚佑椿

在这份“名单”末尾,高潮又写道:

对此,云光于同月6日批示“张杰、江平同志阅后送陈卓同志、余叔通同志核定”、“拟同意高潮同志提出的方案……先搞小组开展工作,并快点成立起研究室”等,又于9日批示“欧阳:人员请你审”;副校长余叔通于8日批示“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中央也很重视。我同意建立小组,先附设在汉语教研室”等;本科生院党委副书记欧阳本先于20日批示“送江平同志”;校党委书记陈卓批示“可以”。

1984年4月,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回函称“你们的《法律古籍整理规划要点》收悉。所列项目均已收入《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汇编》(近日可寄上)”,对法律古籍整理研究室的工作予以积极肯定,并提出了以下建议:

你们是否可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联络全国有研究力量的政法院校和单位,拟出一个较为完整的规划,适当时候开个会,议一议、分分工,把法律古籍的整理研究工作进一步开展起来。以后关于法律古籍整理研究队伍的培养问题,也要作一些考虑。此事可向学校党委汇报,争取得到更多的支持。司法部教育司,待你们有一个较为完备的想法,我们准备同他们联系洽谈。

事实上,这个“法律古籍整理研究室”在当年4月10日就被正式建制为“本科生院古代法律文献教研室”,由高潮、马建石担任主任、副主任。

高潮又于5月5日向学校提出“成立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或政法古籍整理研究所”的建议,除复述前引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的建议外,还申说了以下一个背景:

据了解国务院每年拨款2500000元,作为高校古籍整理研究经费,凡研究所以上的单位均有拨款。今年四月份在杭州开会,我们曾要求参加,因不是所一级单位,故不允参加。杭州会议主要议题是如何办好古籍整理研究所及分配今年经费,北大、师大均被邀参加。

这份申请的落款机构是“古代法律文献教研室”,高潮在文中特别提到“我古代法律文献教研组(室)(对外称古籍整理研究室)”,明确了前述两个机构名称之间的关系。16日,云光批示“请提出具体方案(教、研处及研究生院一起研究)报党委”;又有批示称“原则上可以”,无落款。但由下附档案第一页可见,云光批示用红笔,故“云”字以红笔圈划;“陈”字以铅笔圈划,右上则用铅笔批示,虽无落款,但可据此推知批示者为陈卓。

6月3日,法律古籍整理研究室草拟了“关于成立‘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报告”,并附“关于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开展法律古籍整理研究工作的初步设想”,其中明确提出建议“在中国政法大学建立古籍整理研究所,作为法律古籍整理研究中心,联络兄弟院校共同协作,趁一些老专家健在的时候,抓紧抢救。这是当前政法学术界刻不容缓的任务”,开列的主要任务是:

8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向司法部呈递了“关于在我校成立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报告”([84]校办字第68号),在所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组织方案与规划要点(草案)”中设定了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中心任务“搜集、整理法律古籍,对有关古籍进行标点、校勘、注释、翻译及编纂、研究工作”,下分“普查与编目”、“摘要与汇编”、“专题考证”三大类,并拟定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其中已有成员包括高潮、马建石、赵宗乾(后仍留任语文教研室)、王思敏、杨育棠、张大元、郭淑华、白玉荣、沈厚铎、徐世虹、姚佑椿等十一人。

11月21日,司法部批复中国政法大学,同意成立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直属校部,为处级单位,编制暂定20人,并将此函抄送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正式成立。

12月13日,教育部下发“关于下达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经费的通知”,从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补助基金中拨付0.5万元,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古籍整理研究项目补助费。1985年3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任命高潮为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马建石为副所长。至此,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所有建制最终完成,开启了此后四十年整理、研究法律古籍的历程。

THE END
1.《法律图书馆》网站广告服务《法律图书馆》网络推广服务 《法律图书馆》网访问量在同类一直领先! 本站被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收录的网页数在中文法律专业网站中均领先,“法律”关键词网页搜索均领先。 本站网日访问量均在100万页以上,电子杂志订户约20万余人,微信公众号关注近30万人,微博粉丝20万余人,网站会员40万余人。http://www.law-lib.com/site/ads.htm
2.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有那些法律规定?导读: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有那些法律规定? 第三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https://www.64365.com/zs/1211111.aspx
3.浅谈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福建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0第四期作为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公共图书馆,长期以来存在的某些不合理的传统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开始受到读者和媒体的质疑和批评,从而引起图书馆人的反思。公平服务是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精髓和灵魂,现实的种种障碍、历史遗留的诸多问题,都有待图书馆工作者认真研究探讨并改进。https://www.fjlib.net/zt/mtxh/stxk/llysj/mtxk201004/201804/t20180414_358576.htm
4.我国政府购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法律制度构建研究本文第四章对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路径进行了深度阐述,从如何健全政府购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相关法律制度、如何完善监督评估机制、怎样健全财政保障制度、怎样健全社会组织扶持制度几个方面提出了构建我国政府购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法律制度的路径。 【学位授予单位】:新疆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766-1019839914.htm
5.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图书馆公益法律服务平台正式运行2013年11月1日,市律协副会长蔺晓青、深圳图书馆副馆长王冰分别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图书馆签署“深圳市图书馆和深圳市律师协会创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合作协议书”,标志着公益法律服务平台正式启动。 “公益法律服务平台”由深圳市律师协会和深圳图书馆共同创办,旨在聚合优秀的法律人才和丰富的法律文献信息资源,打造多元http://www.szlawyers.com/info/782700eeb5b7d0f27d7643de5e43af31
6.美国国会图书馆二法律图书馆服务处下设①藏书服务组②公共服务组; 4.图书馆服务部助理馆长办公室 下设有: 一集成图书馆系统计划办公室:该办公室为临时性质,存留不超过3年,下设计划办公室主任,具体实施小组有:书目控制、采选、管理/流通报表、连续出版物、产品、公共目录、内部环境技术、工作站技术、用户支持技术、政策; 二公众https://baike.sogou.com/v1343191.htm
7.图书馆网站最新动态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法信数据库“传统法律数据库的升级换代型平台”,以全部囊括原则把目前通过公开和版权采购渠道所能获得的所有中文法律实务文献,包括法律文件、裁判文书、案例要旨、知识产权、企业信息、图书论著、学术论文等一网打尽,包括有国内唯一的立法司法实务法律观点库、国内最大的案例要旨裁判规则全库、国内最大的在线法律实务数字图书库等一http://lib.sdx.js.cn/art/2023/6/12/art_449_122327.html
8.社会调查服务范文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进程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并制定相关法律维护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服务涉及到资源,知识产权等问题。 4.3 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服务循序渐进 我市的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进行开放服务前,要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起步时应量力而行,将开放程度尽量控制https://www.haoqikan.com/haowen/42725.html
9.国家图书馆法律参考阅览室的构建法信本文回顾了国家图书馆法律参考阅览室建立的经过,以及开放以来在立法决策咨询、读者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并展望了法律参考阅览室的未来。 关键词: 法律参考阅览室 法律图书馆 国家图书馆法律参考阅览室的构建 以法律图书馆为视角的考察 白云峰 刘冰雪 国家图书馆 【摘要】本文回顾了国家图书馆法律参考阅览室建立的经过http://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100316
10.西湖法律图书馆西湖法律图书馆,发布最新的招标采购、招投标项目、拟在建项目及电子采购招标等一系列采购与招标信息.https://www.gc-zb.com/site/index/zz/key_690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