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西安培华学院

三、借阅逾期及书刊污损,丢失赔偿制度

四、书刊阅览管理细则

五、办理离校手续须知

六、图书馆检索机使用须知

七、电子阅览室阅览制度

八、读者上机、上网的有关规定

九、电子资源的使用及管理办法

十、图书馆馆员行为规范

十一、馆际互借制度

十二、读者文明公约

1.本校师生员工入馆须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校外人员来馆,须持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2.入馆时必须仪表整洁,不得赤膊、穿拖鞋、穿背心等进入,禁止携带食物、饮料、水果、凶器及易燃易爆物品等;

3.入馆后保持馆内安静清洁,将手机调至震动档,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嚼吐口香糖,严禁将剩水、茶和饮料泼洒地面等。

5.在馆内阅读期间请爱护书刊,禁止涂抹、撕毁、私藏图书。爱护图书馆馆舍和馆内一切设备设施,违者将视破坏程度给予罚款。

6.借阅证(电子证件)只限本人使用。借书时请遵守秩序,不争先恐后,不争吵。

7.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馆内禁止吸烟、焚烧、用火、私拉电源。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10.对违反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图书馆实行自动化管理、开架借阅。为了确保正常的借阅秩序,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及广大读者服务,特制订文献借阅制度如下:

1.凡本校学生,可凭借阅证(电子证件)借阅图书馆各类文献资料。

2.进入图书馆,请主动出示借阅证,无证件者谢绝入内。进馆读者讲究文明礼貌,衣装整齐,勿穿拖鞋入馆,保持馆内安静,勿大声喧哗。

3.学生每人可借图书30册,借期30天,续借15天。

4.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超期费0.10元,按天累计。

5.年鉴、手册、辞典、百科全书等检索工具书及现期报刊资料,只供在室内阅览,不予外借。

6.办理借书手续时,应仔细查看所借图书有无污损、破损情况,如有应及时向管理人员申明,加盖图书污损章后借书;否则,在还书时,如发现以上情况,则由借书者负责赔偿。

7.办理还书时,请确认图书归还后再离开,勿将图书随意丢在工作台上,以免丢失。

8.爱护图书馆书刊资料,勿损坏书上所贴条码、磁条、书标等,勿随意涂写、圈划、折叠或丢失,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9.馆内检索机仅供文献检索、查询资料使用,不得进行其它操作。请严格遵守上机制度,合理操作,爱护电子资源、馆内计算机等设备,如有人为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10.请将自带书包书籍等物品存入存包柜,勿将食品、饮料、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馆内,请勿在馆内吸烟、乱扔果皮纸屑,注意保持馆内安全卫生。

12.出入门禁,如监测仪鸣响,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后再离开。

13.图书馆文献资料为学校重要资产,入馆者应严格自律,如发现有偷窃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借阅逾期

图书应按期归还,如有超期,应按规定缴纳罚款。外借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2.书刊污损,丢失赔偿制度

读者对所借图书资料应妥善保管,确保图书资料完整无损,方便其他读者借阅使用。如有污损、丢失、盗窃等现象发生,分别按以下规定赔偿:

1)对轻度污损、折叠、圈点、勾划、批注,尚能继续流通使用的图书,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以下规定赔偿:

①对污损程度不大,但不影响借阅和保存,视情况按原书价的10%—50%赔偿。

②对书刊封面、封底污损、写字、勾划者,赔偿2元,对价格昂贵的书刊应从重赔偿。

③对书刊内页污损、写字、勾划在10页以下者,每页按0.5至1元收费;铅笔书写的令其擦净,并收费0.5元。

④对污损、勾划在10页以上者,原书收回,并按原书价赔偿。

⑤复本少的贵重书刊、绝版书,原书收回,并按原书价的2-5倍赔偿。

2)对严重污损,破坏条码、磁条,影响正常流通使用的书刊,按以下规定赔偿:

①对污损程度严重,已不能流通使用的书刊,视情况按丢失书刊规定赔偿。

②对撕页或开天窗者,按丢失书刊规定赔偿。

③对毁坏书刊上条码1条者,收费5元;对有意撕掉磁条或将条码移花接木者,均视为窃书行为,按偷窃规定处理。

3)丢失书刊资料赔偿规定:

①书刊丢失,可购买同版、同卷册书刊归还,另收加工费2元。

②丢失书刊一般视情况按原价的2—10倍赔偿,对1998年以前出版的书刊,视书刊具体情况,按重置价计算赔偿。

③使用价值大,馆藏少的书刊,均按原价的6—10倍赔偿。

④绝版书、珍藏与特藏书刊,均按原价的20倍赔偿,同时由丢失者写出书面检查,交图书馆备查。

⑤成套多卷册图书,如有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行价赔偿。

⑥凡丢失连续出版物1册者,均按全年价格赔偿。

⑦损坏、丢失音像、电子资料者,可购买同版、同卷册资料归还,另收加工费2元;如购买不到,视情况按原价的2—10倍赔偿。

4)凡未办理手续,私自带走书刊资料者,视为偷窃,按原书刊资料价的10倍以上经济赔偿,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读者一律凭我馆发放的借阅证入馆阅览,读者应主动出示借阅证并登记入室。

2.读者可携带笔记本等物品入内,已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带入内。(部分库室有更严格的限制,所带物品可寄放在本馆为读者准备的书包柜内,可上锁但不得过夜)。

3.各阅览室所藏图书、期刊、报纸,实行开架阅览,概不外借。

4.读者进库选书,请自觉正确使用代书板(图书样本阅览室、工具书库),保持架位整齐,书库整洁;选好图书后在本阅览室阅览,阅后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5.除个别阅览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阅览室书刊均不外借,若有需要,可到图书馆复印部门复印,需要复印的文献,须在本阅览室办理登记、押证手续,并于当天归还。若不及时归还每册逾期一天交滞留金1.00元。

6.爱护书、刊、报纸,人人有责,不得在书、刊、报纸上圈点、眉批、撕割、污损,违者按本馆《书刊污损,丢失赔偿制度》处理;偷窃图书者,按该书刊价格的十倍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严禁喧哗、大声交谈、接打手机;

9.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争当文明读者。

如因毕业或其它原因离开西安培华学院者,均必须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清还所借的图书:

借阅证上有未还图书,到所借图书书库办理还书或丢失赔款手续;

2.所有图书清还后,图书馆办公室在离校手续清单上盖章方可。

1、凡需了解本馆图书的收藏及分布情况,可使用检索机进行检索。

2、检索途径:可从图书的题名(书名)、著者、分类号(见《中图法图书分类简表》)、主题词等检索点,检索读者所需的有关文献资料。

3、本机器专供检索馆藏图书使用,不作其它用途操作。

4、机器运行中若发生故障或产生错误,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图书馆管理员,不得擅自处理,不得自己开关机器。

5、爱护机器设备,保护环境整洁。严禁乱动电源、线路和各部分设备。

6、禁止随意更改检索机设置,对恶意修改者,一经查获,即交学院主管部门处理。

1.电子阅览室只对本院学生开放,读者凭借阅证方可入内。

2.上机前,读者需在工作台办理上机手续,由工作人员指定机号后对号上机,每个机位仅限一位读者,禁止一人多机或多人一机。

3.上机过程中,如发现主机、鼠标、键盘、耳机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4.读者应提前按规定交费后取得个人的帐号、密码,方能上机。本室实行计时收费。

5.未经允许,严禁携带任何光盘、软盘上机操作,如发现有违章者,除没收自带光盘、软盘外,并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6.禁止对机器进行格式化、修改引导记录和改动、删除机器内系统文件。用户下机时先到工作台办理下机手续,方可离开。

7.严格遵守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规定,严禁访问不良网络信息,不准在本室发布不良信息,如有违规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8.请爱护室内一切设备,损坏设备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盗窃者将取消其上机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9.请爱护公共卫生,禁止吸烟和乱扔废弃物,不得将食物、饮料带入室内。请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打手机等。

10.请自觉维护室内秩序,等候机位的读者请排队。

11.违犯本规则的读者,工作人员有权取消或终止其上机权利,并给予适当的处罚。

本馆电子阅览室、检索厅等场所的读者用机,主要供读者进行教学、科研活动,查阅和传递文献信息,以及本馆免费开展电子文献资源利用培训活动之用。在优先保证教学和培训活动的前提下,允许读者自由上机学习。

上机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范》,遵守校园网和图书馆管理条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校园网、图书馆管理规定

1、严禁访问、查阅非法或不健康内容的网站、网页。严禁制作或传递非法及不健康信息。

2、不得制作和发布虚假信息和损害学校声誉的信息。

3、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损害网络服务和损坏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觉遵守图书馆公共上机操作规范

1、读者须持本人借阅证上机。

2、下机时应及时退出系统。如遇问题,通知工作人员处理。

3、各室禁止玩大型游戏。自带光盘,经过工作人员检查方可使用。

4、上机时应首先检查D盘,发现不良内容,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否则责任自负。

6、工作人员不定期对D盘进行处理。上机者应及时将需要保存的数据存储到软盘带走,以免数据丢失。

7、上机者行为举止应符合公共场所规范。禁止大声喧哗、讨论、接打手机,以免影响他人。

8、保护室内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废弃物品应及时扔进垃圾箱,不得扔在桌面或地面上。不得刻划、涂抹桌面。

(一)、所有电子资源只提供给西安培华学院校园网的用户(本校教职工、学生)。

(四)、不得使用任何软件、工具系统性的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或以各种形式或媒体超量下载、复制、保存数据。例如:

1、整卷、整期或者对某一专题、某一作者的检索结果、文摘、全文乃至于目录的集中下载。

2、下载电子图书或多媒体的所有内容。

(五)、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媒体出售、转让或复制电子期刊原文、检索结果或其他信息。也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六)、禁止将检索或下载的资料发布在listserv、网站上或电子邮件上。

(七)、未经许可,禁止将下载的资料在各种服务器上保存。

(八)、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设置相应的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禁止校园外IP(包括该服务器设置的虚拟IP)通过其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如有违反,将追究设置代理服务器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如有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对违规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十)、提醒广大师生保持应有的素养和意识,共同遵守规定中的条款,正确使用电子资源。

1.牢固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

①接待读者要主动热情,尊重读者,不轻慢、不冷落;

②解答读者咨询要耐心细致,不敷衍、不推诿;

③执行工作制度时,应不急躁、不生硬,诚恳和蔼;

④坚决杜绝与读者争吵、打架的不文明行为。

2.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①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②挂牌服务,自觉接受读者监督;

③不擅离岗位,工作时不闲聊、打闹、吃零食、干私活,不上网;

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扣留书刊为已所用;

⑤对一切违规行为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避免发生纠纷。

3.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言谈诚恳,举止大方。

①说话要态度谦逊,音量适度;多用尊称敬语,不用命令口吻的语言和不洁不雅的语言;

②走路轻、说话轻,不在公共区域接打手机,上班期间不穿响跟鞋;

③与读者交谈要“您”字当头,无法满足读者需求时,应当致歉;

④提醒读者某事,语气要委婉;当读者违规时,应耐心帮助,不得恶语训斥;

⑤严禁在馆内吸烟、喝酒;讲究卫生,办公室、服务台要清洁、整齐、明亮;爱护公物,要细心维护设备,及时修补破损书刊。

4.团结友爱,积极进取。

①工作人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体谅、密切合作;

②不说、不做妨碍团结、妨碍工作的言论和行为,不听、不传谣言和无根据的信息;

③认真执行安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管好自己岗位上的门、窗、水、电等,及时处理、消灭一切不安全隐患;

④培养良好的图书馆职业道德精神,虚心听取意见,努力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水平。

高校图工委馆际互借办法

陕西高校图工委馆际互借系统已于2010年3月起在陕西各个高校图书馆开始运行服务。

现将具体的操作方法总结如下:

1、本馆读者到外馆借阅图书的步骤办法

(1)本馆读者需携带自己的学生证和图书证到图书馆证件管理室办理馆际互借通用借阅证手续。这个步骤是在图书馆aleph系统中完成的。

(3)读者到外馆借阅图书。

(4)我馆读者到外馆使用电子阅览室的具体操作办法由相应馆具体实施办法决定。

2、外馆读者到我馆借阅图书的步骤办法

(1)外馆读者持馆际互借通用借阅证到我馆阅览图书时,将其有效证件收押各阅览室工作人员处,需复印时履行我馆图书复印手续。

(2)外馆读者持馆际互借通用借阅证到我馆借阅图书时,需先到馆际互借人员处办理身份认证手续,其后在各个阅览室及外借部借出单册。这一步骤是由我馆流通台人员具体操作完成。

(3)单册借出后,读者需到馆际互借人员处领取所押证件,此时馆际互借人员将读者所借图书录入图工委馆际互借系统中。

3、外馆读者到我馆使用电子阅览室办法

(1)外馆读者需到我馆证件管理室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进入电子阅览室,并将其有效证件收押馆际互借人员处。

(2)外馆读者持馆际互借通用借阅证在电子阅览室领取我校校园卡后,方可办理上机手续。

(3)下机时同样使用校园卡办理下机收费手续。

4、借阅政策:

1、借阅期限:馆际互借通用证借期为30天,超出30天按0.5元/天计算罚款。

2、借阅数量:每位读者在通用借阅证的借期内(30天内)最大借书量为3册。

3、资源共享范围:读者持通用借阅证可在陕西范围各高校图书馆享有以下资源:

THE END
1.查新规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图书馆第4部分–查新机构,规定了查新机构的受理、行为规范、查新收费以及法律责任。 第5部分–查新合同,规定了订立和履行查新合同的基本原则,查新合同的基本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6部分–查新人员,规定了查新机构在委派查新员和审核员时应当遵循的回避原则,查新员和审核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查新员、审核员的职责和查新人员的责https://lib.ustc.edu.cn/%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5%9B%BE%E4%B9%A6%E9%A6%86%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6%9F%A5%E6%96%B0%E8%A7%84%E8%8C%83/
2.新西兰图书馆法律制度研究【摘要】:图书馆法是图书馆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图书馆法律制度体系包括图书馆法律法规、图书馆相关法、图书馆行业标准与规范三部分。新西兰公共图书馆立法起始于1869年,新西兰颁布了《公共图书馆法(1869)》(Public Libraries Act 1869),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和管理。1875年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权力法(1875)》(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394-1020721463.htm
3.美国国会图书馆与中国国家图书馆之比较全国方志动态两个图书馆都具有国家级文物保护价值,都在各自国家的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3] 1.2 两个图书馆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呈缴本制度 美国国会图书馆丰富的藏书主要来源于版权登记。1870年的著作权法要求每本书、小册子、地图、照片、版画、乐谱都必须按照相应的条例向国会图书馆提供两本样品。[8]国会图书馆的版权办公室专门http://scdfz.sc.gov.cn/gzdt/qgfzdt/content_19071
4.中国数字图书馆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015-03-03 关于印发《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各省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机关各部门: 为推动新闻http://www.cdlc.cn/n/newslist.aspx?cid=1
5.文化部关于公共图书馆加强查禁书文化部法律法规一、公共图书馆作为书刊的流通和收藏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馆藏中查禁书刊的管理,既要坚决、认真地进行清理,又要严格掌握政策,把清理整顿工作做好、做细。 二、各级公共图书馆在接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查禁书目后,必须立即检查馆藏,将书目所列书https://code.fabao365.com/law_265450.html
6.中国法律数字图书馆CNKI法律数据库法律信息查询—中国信息量简介:《中国法律知识资源总库》(CHINESE LEGAL KNOWLEDGE INTEGRATED DATABASE,简称“CLKD”),是目前中国信息量最大、资源类型最全面的大型动态法律知识服务系统。 检索词 数据库名称文献类型收录时间总文献量特点年更新 CLKD案例库裁判文书、案例分析1979年至今56万篇文书评析结合7万 http://cnki.kmlib.yn.cn/KNS/law/default.html
7.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_baidu于2020-10-20 18:45:38发布收录在好站大全目录综合其他/法律/法律法规类别中,距今已持续展示 4 年 48 个月 1469 天 2116231 分钟,浏览已经达到1121次,截至目前该网站共收到 1 个网友评分,综合平均为 0 分,好站星评为 0 星级。本文简单介绍《安全生产法》的基础数据分析其质量属性价值、可http://www.hao12306.com/home/6127.html
8.美国国会图书馆介绍美国国会图书馆怎么样→MAIGOO百科1832年根据国会法案,2,011册法律图书从馆藏中分离出来,成立了单独的法律图书馆。1846年修订后的版权法使国会馆享有保存缴送本的权利,1859年该法案被撤消,1865年版权法再次修订,恢复了对国会馆的呈缴。1870年通过的大版权法规定"一切与版权有关,依法需保存的记录或其他事物都应置于国会图书馆控制之下"。1896年颁布的https://www.maigoo.com/citiao/171128.html
9.香港特区法律文献资源的检索与利用(4)立法会图书馆(http://library.legco.gov.hk/)——收藏有关基本法的图书、期刊等资料。 (5)双语法例资料库(http://translate.legislation.gov.hk/dsclmr/gb/0/www.legislation.gov.hk/chi/index.htm)——香港律政司制作,其中的《法例资料库》包含《基本法》等宪法类文件、全国性法律及其它有关文件。 http://iolaw.cssn.cn/gyyd/200809/t20080929_46014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