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参照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民事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10、因使用假劣农资而造成的坑农、害农案件。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四、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
(一)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了解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
2、有权要求法律援助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
3、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时,或者在发现法律援助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时,有权要求法律援助机构重新指派法律援助人员;
5、有权拒绝法律援助人员要求支付任何法律服务费用,并有权就此向指派案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反映;
(二)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2、协助法律援助人员调查案件(事项)事实;
3、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如实告知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机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