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汇编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1―23号司法解释,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上述四则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规范我国现阶段的民商事活动起到了巨大作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回应。
1、法释〔2011〕1号
2、法释〔2011〕2号
3、法释〔2011〕3号
4、法释〔2011〕4号
5、法释〔2011〕5号
6、法释〔2011〕6号
7、法释〔2011〕7号
8、法释〔2011〕8号
9、法释〔2011〕9号
10、法释〔2011〕10号
11、法释〔2011〕11号
12、法释〔2011〕12号
13、法释〔2011〕13号
14、法释〔2011〕14号
15、法释〔2011〕15号
16、法释〔2011〕16号
17、法释〔2011〕17号
18、法释〔2011〕18号
19、法释〔2011〕19号
20、法释〔2011〕20号
21、法释〔2011〕21号
22、法释〔2011〕22号
23、法释〔2011〕23号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重要的法发文件主要有法发〔2011〕3号、5号、9号、15号。其中法发〔2011〕3号对于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法发〔2011〕5号则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及法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对于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的法官实行任职回避规定。法发〔2011〕9号则是依据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进行规定。法发〔2011〕15号则是最高院为了实现立案、审判、执行等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对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1、法发〔2011〕3号
2、法发〔2011〕5号
3、法发〔2011〕9号
4、法发〔2011〕15号
其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重要文件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对2008年2月4日制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改,对近年出现的一些新类型民事案件进行了补充规定。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要求,积极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报送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设立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加强并协调有关方面对指导性案例的研究。并与2011年12月20日通过,标准着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初步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