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筑基工程。
近年来,四川不断深化法律援助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求以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省民生实事项目。截至10月底,全省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79.46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8万件,超额完成民生实事项目全年目标任务。
提质量?撑起法律援助“保护伞”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10月29日,司法厅举行2024年度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组织市(州)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律师评估专家等通过“双随机”“一案双评”的方式集中对省市县三级756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审。
全省各地也创新工作机制,达州市对2024年办结案件进行全覆盖质量评估,根据评查结果约谈法律援助人员15人次,提出工作建议23条;绵阳市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评估、抽查及交叉检查工作制度”等系列质量监管制度机制;巴中市建立重大案件全程跟踪指导、集体讨论制度,将办案质量与年度核准注册、办案补贴发放挂钩,倒逼法律援助人员认真履职尽责。
为重点群体撑起“保护伞”,目前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重点人群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依法高效处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95件,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147件,建立100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和89个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7万件,为农民工讨薪1.6亿元。
更便民?川渝两地法律援助协同发展
彭某于2022年5月入职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成都荷花池站”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未订立劳动合同,后在送外卖过程中发生事故致左腿膝盖骨折,向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为确认彭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承办律师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这是公共法律服务“成渝通办”的一个缩影。明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川渝两地法律援助跨区域合作将进一步升级。
今年,广安市还出台《以“川渝通办”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川渝通办”专窗,与重庆市渝北区共同梳理72个高频事项,将“法律援助”等“川渝通办”事项拓展至川渝高竹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让两地群众享受“同城”体验。
同时,四川还深入推进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对口帮扶。以15家律师事务所对口帮扶15家民族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抓手,努力提升民族地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2023年8月以来,对口帮扶律师解答法律咨询3842人次、参与普法宣传106场次、开展法治讲座49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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