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2.12345政府服务热线:
性质:这是一个综合性的政府服务热线,旨在提供包括投诉、仲裁、申请救助等在内的多种服务。
服务内容: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民事纠纷时,可以拨打区号加12345热线进行投诉或申请援助。此外,该热线还可以用于对政府不作为进行投诉举报。
3.其他专业热线:
对于特定类型的民事纠纷,如劳动纠纷,可以拨打12333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该热线不仅提供仲裁问题的解答,还涉及社保、就业等其他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
4.法院服务热线:
如“12368”司法服务热线,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虽然它主要用于提供诉讼知识、案件查询等服务,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帮助或指引。
1.和解:
定义: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自愿、互谅、友好地解决纠纷。
特点: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促进合同更好地履行。
2.调解:
定义:在纠纷发生后,通过第三人在纠纷当事人之间进行斡旋,主持纠纷解决。
形式: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有关单位调解、行政调解等。
特点:具有灵活性、非强制性,但达成的调解协议需当事人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
3.仲裁:
定义: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依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裁决。
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定义: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发生民事纠纷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解决纠纷的请求,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司法解决方式。
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阶段。
特点: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