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气息愈加浓厚,一份带着法治温度的书单在此时如约而至。
2023年年底,由法学界知名学者、资深媒体人组成的评委团秉持“学术性、思想性、人文性”的原则,进行了两轮投票。在评委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读者网络投票结果,本报编辑部最终评选出了2023年十大法治图书。
我们特将2023年度十大法治图书榜单发布,并将部分评委的读书感悟陆续刊出,以飨读者。
2023年《法治周末》十大法治图书
□倪曼
法治作为社会和国家的基石,承载着法律、公正和秩序的理念。在2023年度璀璨的法治图书丛中,榜单上这10本极为出色的法治图书,展现了法治在不同角度下的魅力与能量。
传统与现代之呼应
中国法律传统与现代计算机技术,看似一对冲突的概念,其实不然。从智慧传承和治理工具的角度来进行思考,在传统社会,中华法系的法律技术和今天的算法、数据和人工智能相似,都堪称那个时代最先进的治理工具。
正如由荷兰学者马克·舒伦伯格、里克·彼得斯主编的《算法社会:技术、权力和知识》一书展示的那样:算法是一项将数学原理应用于海量数据的最新技术创新,它还是一种新型权力,影响着我们社会的重要领域,在行政、卫生、教育、工作、刑事司法和城市建设中发挥关键性作用。而历史法律传统,也体现着当时人们的智慧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探索。
与算法相比,古代法律传统虽然时代背景、社会结构和科技条件不同,但对人类社会的良好治理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之追求是跨越时空的。正如今天的区块链、大模型和人工智能都是为了更高效的数据管理与决策制定,古代的刑法传统、司法技术同样都是为了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当然,即便算法也不见得能提供十全十美的解决方案。作者反思:“从平台推送的新款盲盒链接,到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处置,再到政府、平台和企业对日常事务的风险预测,甚至智慧城市的基础构建,都可以看到算法的‘身影’。算法的‘无时不在’和‘无处不在’以及对我们生活的深度干预,不由得让我们产生疑问:到底是我们‘使用’算法还是算法在‘治理’我们?”在作者看来,算法社会并不是完美的,而是需要“以人的福祉为名对算法决策进行适时和恰当干预”。
相似的反思,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的法律随笔《权力的边界》中也能读到。她专门在该书的第五章《网络的秩序》中对于今天这个时代互联网带来的便利进行了“法眼旁观”,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在网络上污人清白真的没有代价吗?社会性死亡越来越多,对于网暴者真的能够法不责众吗?网暴汹涌,平台难道真的能够置身事外?当举报条款被滥用时,如何能够抑制那些“公报私仇”?我们普通人与恶的距离,看似遥远,真的经得起追问吗?
不过,回过头看中华法律传统,其实这些看似是网络时代出现的法律难题,在古代的那些律令、格式、决事比中,早有相似的古人智慧可供参考。有些时候,答案也许就在身边。
“法科知识人”如何走出去
当被问及“法科知识人有怎样的专业性格”时,《法科知识人:现代中国早期60位典型人物重述》一书作者孙笑侠这样说道:“法学具有‘封闭性’,因为法律是把社会事实作了分解定性(韦伯语)和‘操作性封闭’(卢曼语),法学基于此也形成‘封闭性’的知识体系,更多是遵循法教义学。这塑造了法律人的专业思维和职业性格。”这些法律人都在各自岗位上运用法律头脑,彰显法律人追求法治的思维特征,具体体现在:规则至上、权利本位、程序优先、分解和定性事实、逻辑高于情感等,由此构成法治思维与政治思维、大众思维的冲突。
与往年榜单相似,2023年榜单收录的著作中,仍然体现着一种“洋与土”“全球与本国”的差异与和谐。例如,《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一书分为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两个部分,回顾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路上中国法律人的努力方向。在该书主编黄进教授看来,中国不但要在国际和平、经济治理、人才培养与安全治理等传统领域进行努力,还要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外层空间治理、全球深海治理、极地治理以及全球气候治理等新兴领域探索出中国方案,发挥出中国法律人的智慧。
相比今日的“走出去”,近代“法科知识人”走出去的场景有所不同。作者所选的60个样本中,绝大多数人都有留学经历。作者写道:“近代法学本就是西方舶来品,所以留洋是一个必经的学习渠道。没有留洋的人,不等于知识是从他们脑子里自发长出来的,他们也要通过间接的学习,在新式法科学堂里,研读汉语化了的外来教科书,成为新一代法科知识人。对这代人而言,在中西碰撞的过程中,法学是最能代表西学精神的学科。我甚至认为,西学的精髓都集中在法学,而不是其他学科。”
一眼看来,似乎传统知识与法科知识有巨大差异,一个讲文学与经术,一个强调理性与民主。用孙笑侠教授的话说,“士志于道”与“有勇气在公共事务上运用理性”是颇为统一的。中国所谓的“道”大可等同于“理性”。
时代在变,士大夫精神也在更新。既有新式知识人品质,又保留士大夫精神,仿佛时代奇观一般,成为传统文人在此百年大变局中转型的一个象征。
对于现实世界的法律关怀
在《重新认识中华法系》一书中,龙大轩教授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文化基因使得中华法系变得“长寿”,如何将这样的基因传承到当代法律系统中来?而在於兴中、李其瑞主编的《“中国传统法哲学基本范畴研究”丛书》中,也许恰好可以得到答案,那就是包含了“五伦五常”“四维八德”的中国法哲学。正是这些不同于西方法哲学的基本知识,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起到了理顺人际关系、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
这是一种中国人认为的“法”,“仁政”“义理”“礼和”“睿智”“诚信”,它们无不发挥着规范人们行为之功能。正如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所言:“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常道”实际上就是与天地长久的经常法则。也正是“五伦”等这些基本的范畴,构成了中国人对“法”的独特理解和认识,成为支撑中国传统法哲学体系的四梁八柱。
同样是法理学研究者,雷磊教授在《法理学的疆界》一书中这样描述他所研究的学问:“从历史根源看,法理学更多属于哲学,而非狭义上之法学(尤其是法教义学)的组成部分。”雷磊教授回应了长年以来困扰许多“法学院逃逸的文学青年之苦恼”。他写道,“法律家完全可以表达自己在法律上的个人之价值判断,甚至像抒情诗人那样呈展自己渴望无限接近天空的浪漫想象,但法律家不能像诗人那样利用过度修辞的语言张扬自己的情感。他们如果不想让自己的判断和想象完全流于无效,那么他们就必须用所谓理性、冷静、刚性的‘法言法语’包裹起这种判断和想象,按照‘法律共同体’之专业技术的要求,来逻辑地表达为法律共同体甚或整个社会均予认可的意见和问题解决的办法。”
换句话说,作为一般性学问的法哲学或法理学,想要真正产生对于现实世界的法律关怀,定要收敛浪漫,立足于实务与部门法。在今年的榜单中,王利明教授的《民法总则新论》、何帆教授的《积厚成势:中国司法的制度逻辑》即是部门法研究成果的代表。
在《民法总则新论》中,读者能够看到王利明教授详细地谈现代民法的五个特点,包括“对所有权的限制”“对契约自由的限制”“归责原则多元化与多元化的社会救济机制的形成和发展”“人格权产生和发展”以及“交易规则的一体化趋势”。很明显,这些民法学讨论极具理论深度,必须使用法理学的一般知识作为语言章句,才能更精准地进行表达。
而何帆教授观察的是法院系统的组织架构、人事经费、支持配合、制约监督上的制度关联。他分析了作为最高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监督指导全国3500多家下级法院,如何实现司法政策“自上而下”的有序传导,并在此过程中“轧平”地域与发展上的差异。特别是,他实证地分析了审级设置与四级两审制,包括新型审级制度的构建、专门人民法院与专门法庭、法庭的组织(独任庭、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等),还观察自身与身边之人,分析了法官法与法官员额制、法官选任与职务序列等问题。
可以说,这本《积厚成势:中国司法的制度逻辑》可以帮助读者了解那扇神秘的“獬豸之门”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以怎样的方式,在做什么样的事。这些有关司法的知识,也在法理学和法哲学的框架下,被极好地组织起来,以符合“制度逻辑”的方式,条分缕析地呈现在读者眼前。
回到孙笑侠教授的那个问题,法律人何以不同?其实,作为个体的法律人与其他职业工作者没什么不同。他们的职业生涯各有差异,或有精彩,或亦平凡。但作为整体,法律人则似乎有些不同,因为他们共享着某些知识。而这些知识无论是刑法还是民法,是古代法还是现代算法,都能够以符合逻辑的方式(准确地说,是符合法理学框架的方式)被得以共享和互通。因此,这个职业的从业者得以协同配合,各部门法之间得以隔空对话或交叉竞合。也许这就是——借用韦伯的说法——“以法律为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