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识别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法规识别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4内容与要求

a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山东省、青岛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青岛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国家公约等。

4.2获取方法

a上级发文、转文;

b报刊、杂志登载;

c会议获取;

d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f上网查询;

g其他渠道。

4.3识别和确认

4.4贯彻执行

4.4.3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公司安全环保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会议记录》

1.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各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生产技术处

3.2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

3.3生产技术处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生产技术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生产技术处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生产技术处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生产技术处每年定期组织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2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6评审和修订

4.6.1生产技术处每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4.6.5本制度传达至全体员工,生产技术处执行。

5.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表

5.2各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表

5.3各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本或电子文档

5.4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记录

第一条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以及应用,适用于公司各个分厂和部门。

第五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第六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天津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第八条各部门对新购置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跟新和废止删除。

第九条安环部主管安全部长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和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公司安环部和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登记和建档,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并送交档案室存档。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3.1各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生产技术处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生产技术处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2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6.1生产技术处每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4.6.5本制度传达至全体员工,生产技术处执行。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各单位和从业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确认及传达。

4.1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符合性评审

4.1.3对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进行登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存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书库。

4.1.4当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生修改或更新时应及时对以前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更新。

4.1.5安环科将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各单位。

4.1.6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将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4.1.7安环科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对不符合性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对于新近实施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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