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中期刊质量要求重点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通知,《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规定》《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对报刊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其编校质量和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做了明确说明。
编校质量是期刊出版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并加强编辑校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用制度优化出版流程,保障期刊出版质量。
为此,我们将《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中关于期刊质量要求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梳理,希望为您的工作提供参考。
1、适用范围
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持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的期刊。
2、期刊质量范围
期刊质量包括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印制质量。
3、两个等级
两个等级分别为合格和不合格。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印制质量四项都合格,其质量为合格;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其质量为不合格。期刊内容符合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的,其内容质量为合格;不符合的,其内容质量为不合格。
4、差错率
期刊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为合格,超过为不合格。
5、差错数
期刊出版形式差错数为五个。差错数不超过五个为合格,超过为不合格。
6、质量检查
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期刊质量管理,各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的期刊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检查采取抽样方式。
7、督促措施
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期刊的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期刊出版单位或主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主办单位如有异议,须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须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向上一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请求复核。
期刊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出版单位应当采取收回、销毁等措施,消除负面影响。
8、检查总字数计算方法
期刊检查总字数为被检查的版面字数,即:检查总字数=每行字数(通用字号)×每面行数×检查总面数。
页眉和单排的页码、边码作为行数或每行字数计入正文,一并计算字数。
脚注、参考文献、索引、附录等字号有变化时,分别按行数×每行字数计算。
封一(含书脊)、封二、封三、封四,每面按正文满版字数的50%计算,空白面不计。
正文中的插图、表格,按正文的版面字数计算。插图、表格占一面的,有文字说明的按满版字数的50%计算,没有文字说明的按满版字数的20%计算。
以图片为主的期刊,有文字说明的版面,按满版字数的50%计算;没有文字说明的版面,按满版字数的20%计算。
外文期刊、少数民族文字期刊及期刊的拼音部分以对应字号的汉字字数加30%计算。
9、重要信息编校差错计算方法
10、文字编校差错计算方法
一期期刊中,同一文字差错重复出现,最多计3次差错。
事实性、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错误,每处计1个差错。
错字、别字、多字、漏字为1个字的,每处计1个差错;2-5个字的,每处计2个差错;5个字以上的,每处计4个差错。
前后颠倒字,可以用一个校对符号改正的,每处计1个差错。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差错,无论几位数,都计1个差错。
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用法不符合《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国家标准,每处计0.1个差错,一期最多计1个差错。
外文和国际音标以1个单词为单位,无论其中有几处差错,计1个差错。
少数民族文字以1个字或词为单位,无论其中有几处差错,计1个差错。
汉语拼音不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国家规定和标准,以1个对应的汉字或词组为单位,无论其中有几处差错,计1个差错。
字母大小写和正斜体、黑白体误用,不同文种字母混用(如把英文字母N错为俄文字母M),字母与其他符号混用(如把英文字母O错为阿拉伯数字0),每处计0.5个差错。
11、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差错计算方法
标点符号错用、漏用、多用,每处计0.1个差错。
标点符号误在行首、标号误在行末,每处计0.1个差错。
外文复合词、外文单词按音节转行,漏排连接号,每处计0.1个差错。
数学符号、科学符号、乐谱符号等符号差错,每处计0.5个差错。
图序、表序、公式序、参考文献序等标注差错,每处计0.1个差错。
12、格式编校差错计算方法
不符合版式要求的另版、另段、另行、接排、空行、空格及需要空行、空格而未空等,每处计0.1个差错。
字体错、字号错或字体字号同时错,每处计0.1个差错;同一面内的同一差错不重复计算,一期最多计1个差错。
阿拉伯数字、外文缩写词拆开转行,外文单词未按音节转行,每处计0.1个差错。
图、表的位置错,每处计0.5个差错;图、表的内容与说明文字不符,每处计1个差错。
页眉单双页位置互错,每处计0.1个差错,一期最多计1个差错。
参考文献著录项中的格式错误,每处计0.1个差错,一期最多计1个差错。
13、其他编校差错计算方法
14、期刊出版形式基本要求
期刊应当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期刊增刊应当注明“增刊”字样,期刊合订本应当注明“合订本”字样。外文期刊应当同时刊登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字期刊应当同时刊登汉语刊名。
15、期刊名称出版形式差错计算方法
未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期刊名称,计6个差错。
刊登的期刊名称不是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名称,计6个差错。
封一刊登的期刊名称未大于并明显于其他标识性文字,计6个差错。
外文期刊未刊登中文刊名或外文刊名与中文刊名明显不一致,计2个差错。
少数民族文字期刊未刊登汉语刊名或少数民族文字刊名与汉语刊名明显不一致,计2个差错。
16、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差错计算方法
未刊登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计6个差错。
刊登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不是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计6个差错。
刊登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不符合《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国家标准,计2个差错。
已领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但未刊登,或刊登的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与期刊名称不对应,计2个差错。
17、主要责任单位出版形式差错计算方法
未刊登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计2个差错。
以合办、协办、承办等名义刊登非责任单位信息,计2个差错。
未刊登出版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计1个差错。
刊登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不是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计6个差错。
18、期刊条码出版形式差错计算方法
期刊条码有下列情况的,每处计1个差错。
未刊登条码。
条码信息与期刊名称、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刊期及出版年份、月份不一致。
19、印刷发行信息出版形式差错计算方法
未刊登印刷单位、发行信息,计1个差错。
20、总编辑(主编)出版形式差错计算方法
未刊登总编辑(主编)姓名,计1个差错。
刊登转载作品未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转载出处等信息,每处计0.5个差错,一期最多计2个差错。
22、出版标识出版形式差错计算方法
出版标识有下列情况的,每处计1个差错,一期最多计2个差错。
未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
未按批准的刊期出版。
采用卷号和(或)总期号标识的期刊,其卷号和(或)总期号随意更改未连续编排或使用总期号、卷号代替年、月、期号。
同一期刊每年出版的各期分别独立设置编号体系交叉出版。
出版增刊未注明“增刊”字样、未刊登增刊备案号。
出版合订本未注明“合订本”字样。
23、定价出版形式差错计算方法
未在固定位置刊登期刊定价(或注明“免费赠阅”字样),计1个差错。
25、标识性文字出版形式差错计算方法
标识性文字使用夸大事实的宣传用语,如“世界排名第×名”“全球发行量最大”“中国唯一”“获奖最多”等,每处计1个差错,一期最多计2个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