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成员刘志民律师
编者按:
公平与正义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人们想象中的公平正义与法律上的公平正义也是有所区别的,或者说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律事实需要证据来还原和呈现,只有证据确实、充分,法律上的正义才能更加接近实质正义。因此,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我们会发现,尽管法律正义已经实现了,但并不一定就等于满足了社会民众对实质正义的诉求,这也是世界各国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
法治的影响日渐深入人心,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思想也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通过一件件具体的案件,帮助和引导民众学会运用、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律师参与普法工作的重要途径。作为法律与普通民众中间的一个重要桥梁,律师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普及法律基本知识、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也就显得更加重要。当然,由于法律永远行走在不断完善的路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个别问题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有可能还是一个空白。同时,由于人类认识水平的局限性和个体知识水平的差异,对某些法律事实的认定存在理解上的不同也是正常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遵从个人内心的道德准则和社会良知,客观公正地认识和分析法律事实,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显示出每个律师在个人水平之外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良知的差异出来。
笔者以为,对于法律人而言,法律上的公平正义是一种责任,更需要一种有社会良知和社会道德作为思想后盾的担当和坚守。在通往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我们只有坚持做人的本分和初心,坚守基本的社会道德和良知,公平正义的力量才会闪现出耀眼的光芒,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才会获得有机的统一。
本文主人公用他多个春秋的坚持与坚守,心怀社会良知,保持做人本色,践行着一个法律人应有的社会责任与职业担当,让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是如何实现的。他说:“我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依法办案,坚持用证据说话,坚守法律和事实。在这样的坚持中,我看到了一个个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审判,犯罪者罪当其罚,无罪者得以无罪释放,权利被侵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我觉得只要我心存良知,做好自己,坚持事实和法律就是在坚持正义。坚持正义,就是真正的正义。这也是一个法律人最基本的也是最需要恪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我也要感谢这个时代,感谢有那么多心存良知与善念的优秀法官、检察官和司法办案人员。在他们身上,让我看到了法治建设不断前进的步伐,看到了法治中国建设伟业的不断推进,看到了公平和正义正成为了这个社会的普遍共识。”
今天,让我们走近刘志民律师,在他的人生履历中寻找和探究他坚守公平正义的足迹吧。
在法律专家研讨会上发言
“沉稳、睿智、专业、敬业、实务经验丰富”,这是他给大多数人留下的直接印象。他说,在充分的职业训练基础之上,可以用专业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用个案见证司法进程,用心体悟人间冷暖,用双腿丈量脚下土地。同时,还可以用双手解决柴米油盐。于他而言,律师实在合适不过的职业了。人在律途,他走得坚定、自信、勇敢,天性中自带的理性力量使他对案件的处理更富智慧,也让他能迅速脱颖而出。
——刘志民律师
认真思考,静观默察,也许是刘志民律师的一种习惯
走近刘志民律师
社会职务
追随内心,勇往直前
“好的律师要有好的品行、好的人缘、好的业务能力,而好的品行则是一切的基础。做好律师,先要学会做一个正直的好人。”这是刘志民律师多年来一直坚守的原则。
刘志民律师在内蒙古工商联主办的企业合规改革与实践恳谈会上演讲
执业多年来,刘律师始终恪守职业伦理道德和执业纪律,常常以“律师是法律人,对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社会规范要心存敬畏,不触碰底线,不逾越红线”,向年轻律师灌输“律师应当有商人的头脑,但决不能成为商人”的道理。他经常教导青年律师,要做一个律师首先要把人做好,人如果做不好,再聪明,知识储备再多,经验再丰富,也有可能走入歧途。律师这个行业有别于其他行业,对自己的自律性一定要严格要求。
刘志民律师2019年受聘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法律顾问
作为一名法律人,首先要做一个公道正派的人,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称职的律师,再加上知识的储备,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以及长期经验的积累,进而在称职的基础之上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刘志民律师荣誉入选“草原英才赤峰招商大使”
人们常说,“善待他人也等于善待自己”。刘律师深知此理。他说,律师必须用心善待当事人,赢得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只有这样才能体面地赚钱,体面地做一名法律人。刘志民律师觉得这完全靠律师自己,律师先要自己尊重自己,自己约束自己,自己做到最好。
刘志民律师在2023年中华文脉传承与发展高峰论坛上演讲
执业多年来,由于始终秉持“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对待”的原则,勤勉尽责,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刘律师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充分信任。“金杯银杯不如委托人的口碑”,刘律师的努力赢得了委托人的口碑,委托人的口碑成就了刘律师今天的成绩。但是,刘律师十分清醒,赢得委托人的信任谈何容易!
刘志民律师受聘担任赤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务专家顾问
他强调,要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对待,并不是说一味地迎合当事人,给当事人不切实际的许诺,而是恪守律师道德底线,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当事人提出合理建议,尽心竭力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刘志民律师与武警中央党校警卫张思德中队党建共建的武警官兵合影留念
中国怎么多律师如果每个人都能够从自身出发,做出自己的努力,做出自己的贡献,从整个职业群体来看,律师这个职业就能够赢得当事人的尊重,赢得司法办案人员的尊重,赢得社会的尊重。律师队伍就能获得健康有序的发展。这是刘志民律师一直以来的期许。
所获荣誉
2016年经评选获得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魅力律师奖;
2017年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201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
2018年评选获得北京市朝阳律协(2015_2018)年度律师“行业贡献奖”;
2019年入选新中国70华诞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
2021年被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活动组委会评为"诚信优秀律师"。
2021年一2017年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委员会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2022年被中国影响力人物数据库评为"影响中国2022年度法制新闻人物”
2023年散文诗集《心灵感悟》(人民日报出版社)荣获全国十佳诗集(作者)称号;
2024年荣誉入选“北京榜样,最美义工”;
就重大影响力案件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近年部分经典案例
一个律师最美丽的语言应该是他的案例,而每一案例都倾注了他的智慧和心血,每一案例都在述说着不同的故事和经历,夜以继日地调查取证、日夜兼程地长途跋涉,最终获得满意判决和当事人的肯定,正是数以千计案件的累计、辛勤的汗水、不懈的努力以及数十年如一日的耕耘铺就了刘志民律师通往成功的路。
刘志民律师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友好交流
1.某省级监委督办的某公司与数位自然人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一案,涉案金额约数亿元人民币,该案同时涉及贰百多个公司股东,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纪监察委向检察机关撤回移送案件,最终全案被告人无罪;
2.代理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案,系张志超同案共犯王广超的辩护人,该案央视多次接受采访报道,社会影响巨大,该案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著名高校做为典型案例,张志超和王广超亲临现场,辩护律师给学生做案件分折报告,影响很大,效果很好。2020年5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张志超王广超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同时被提及,最终全案被告人张志超与王广超均无罪。
4.2019年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罪一案,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系涉众型比较复杂且有社会影响性案件,律师在寒冬时节多次顶风冒雪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最终人民检察院做出对付某不起诉决定,无罪。
5.2021年薛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侦查时查获现金1300万元人民币,北上广等大城市房产证多枚,数十块金条及贵金属手饰品若干,律师根据案件证据及实际情况,提出了无罪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薛某某无罪。
6.代理的袁某某等人虚开用于骗取抵扣税发票罪案,涉税款6000余万元,经法院多次开庭,2023年5月某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某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此案无罪。
7.2021代理北京张某被检察院指控犯抢劫罪一案,涉案抢劫金额50万人民币,经律师会见,阅卷,收集整理无罪及罪轻证据,多次向检察院及主办检察官反映犯罪构成及罪名定性问题,最终检察机关改变以抢劫罪指控,而是以犯寻衅滋事罪指控,最终张某某获刑2年4个月。
8.2020年代理高某等17人被某市检察院指控犯敲诈勒索罪一案,高某系主犯。该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又上诉,律师对全案认真分析研判,并提出了务实有效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当庭提出量刑意见为11年,最终人民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
10.代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抗诉案,被中央电视台选为充分发挥检察院抗诉职能的典型案例并由CCTV法治在线编辑成专题节目,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再审判决纠正了原生效判决错误。
12.参与代理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有黑龙江某电业局李氏兄弟涉黑案同案共犯、河南涉黑恶势力秦岭金矿马某案同案共犯、鄂尔多斯涉黑恶势力犯罪共犯、云南涉恶案共犯,贵州涉黑恶案共犯、内蒙古涉黑恶案共犯、辽宁涉黑恶案共犯、山东涉黑恶案共犯、河北涉黑恶案共犯等辩护、申诉等。
2020年1月13日山东临沂张志超服刑15年后被改判无罪释放时的合影留念
刘志民律师在意大利罗马二大法学院参加国际仲裁高级研修班
主要著作
2021年《仲裁大咖谈商事仲裁规则适用》由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
2020年《企业合规实战案例解析》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9《说上就上》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8年《说成就成》由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主编);
2018年《网络安全合规指引》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8《仲裁裁决被撤案例精析》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
2018年《说过就过》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说赢就赢》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说过就过》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掘金之旅》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6年《保卫资本》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6年文学专著《心灵漫步》由中国九州出版社出版,该书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集”(主编);
2023年6月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心灵感悟》被媒体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诗集”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演讲
敞开胸怀,共谋发展
刘志民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刘志民律师参加公安部网络安全工作经验研讨会
刘志民律师在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干警培训班授课
刘志民律师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项目签约仪式
刘志民律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授课
“说服”是一种艺术,对律师这个职业来说,只有用法条、法理说服法官,才能使己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刘志民律师特别强调,目前我国法治环境还存在一些问题,能够在律师竞争当中占据一席并立于不败之地的无疑需要强大的知识储备,这也是能做好“说服”工作的前提。只有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把自己说服,在此基础上,办理刑事案件时才能说服法官,说服侦查人员,说服检察人员,或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抑或做无罪判决;办理民事案件说服法官接受自己的观点,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裁决。
参加刑事案件审理法庭辩护席上
勿忘初心,砥砺奋进
自执业以来,刘志民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赢得了很多荣誉,如入选新中国70华诞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受聘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基地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公共选修课导师,国家关系学院研究生院实践导师,国家司法创新研究中心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实务导师,入选国家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等。这些荣誉本是实至名归,但刘志民却丝毫不受其影响,面对殊荣,他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他看来,荣誉只是对自己过去的一点肯定,没有什么可以骄傲的,恰恰是开始努力的起点。
刘志民律师在柬埔寨参加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柬埔寨国家商业仲裁中心成立会议
刘志民律师在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节目演播室
谈到人才培养话题,刘志民目光炯炯,他希望这份看似枯燥乏味却又值得细细品味的律师职业能有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希望年轻律师能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苦练内功,在实战中成长,热爱律师这一行业,中国律师可以大有作为。同时,刘志民鼓励他们在律师这条铺满荆棘却充满正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他参与编写了10多部法律著作,在国内出版社出版发行。刘志民把自己近年来的心灵哲学散文汇集成书,2016年由中国九州出版社出版发行,刘志民的文学专著《心灵漫步》渗透着岁月的印迹,也展现出法律人心系家国的情怀,该书也被媒体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集”。2021年他的散文诗被数名国内著名朗诵艺术家(例如中国老艺术家殷之光老师、青年杰出艺术家隋源老师等等),倾情诵读。励志歌曲《前浪后浪》的歌词系刘志民原创,经知名歌手阿熏谱曲并演唱,单曲发行。2023年散文诗集《心灵感悟》中英文版已在人民日报社出版发行。他以一种家国情怀的格局,展示了当代中国律师的良好形象,传播着正能量,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一个个普通人拼搏向上的民族精神。
著名朗诵艺术家殷之光老师诵读刘志民律师的散文诗《我的平凡母亲》
刘志民律师在中国诗歌春晚上获奖
刘志民律师为新执业的青年律师举办授律师袍仪式
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刘志民律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授课
刘志民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用努力务实践行着一名党员律师的承诺,努力做着一些被认为平凡的小事,用实际行动做社会主义法制的维护者。
刘志民律师参加全国工商联立法协商联系点工作会议
在三年疫情期间,他积极捐款捐物,在2020年首先向武汉地区捐款人民币50,000元,后又多次捐款,并多次以党员身份做义工,深入社区进行核酸检测,为社区防疫做出贡献。2022年深入北京市密云区不老屯镇学艺厂村担任法治村长一职,向村委会班子和广大村民开展公益普法讲座,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优秀党员。
刘志民律师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参加某某非法采矿共同犯罪案件的法庭辩护与律师同行合影留念
2022年参与创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伟志宪尊”奖学金,奖励学生们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公益之举,令人感动。自2015年至今连续九年为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公益讲授创新创业法律风险防范,得到师生一致好评。在为依法治国贡献的一份力量,热心公益责任担当,他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一定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一份力量。
刘志民律师受聘担任乌海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感知正义——有温度的法律人
刘志民律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录制授课视频
刘志民律师有着全球化的视野,有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对法律人的精神与律师职业的使命感有宗教般的情怀和执着。有热爱祖国母亲的情怀、热爱生命和生活、爱亲人、朋友、同学、同事;感恩给过他引领、帮助和服务的生命相遇者。
刘志民律师受聘担任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红色传承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
刘志民律师在北京师范大学授课
从拿到律师执业证的那一刻,他就意识到了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法律的守护者、是法制环境中的一名保洁工,无论什么情形和条件,都会恪尽职守、力所能及的推出相对公平的结果并保持职业的精神和荣誉。正是这种以荣誉、责任、勇气、自律等系列价值为核心的职业精神元素,让他每每感受到心里充满爱和责任。在刘志民律师的执业生涯中,成功的案例不计其数,每个案件都折射出他对职业的忠守和法律人的执着。
刘志民律师在国际关系学院授课
刘志民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环资能专委会议
他时常感受到生命被使命所引领,心里充满爱和肩上压满责任;因为他执着于律师这个神圣职责,而对功名利禄十分淡泊。执业几十年,一以贯之地坚守着对职业的挚爱,永远追逐的是内心那道永不熄灭的法律之光,他秉持法律人的本色,不哀不弃、不畏权贵、追求正义、崇尚人权、维护秩序、热爱祖国、热爱和平,坚守在法律框架内渐进法治的理念,既仰望星空,又脚踩大地,以一位优秀法律人的理论探索与实务经验,办理了一系列令人称道的案件,为推动行业发展和法治建设,融入了自己的智慧与力量。
刘志民律师在2023年河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上发言
刘志民律师受聘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
后记
法律是刚性无情的,每一个条文都显示了我国司法的权威和法人与公民合法权益的神圣不可侵犯。但是,法律也是充满情感和关怀的。对于对生活充满热爱的刘志民律师来说,他始终用自身的正能量和充满柔情的人文关怀,通过自己承办的每一案件和参与的每一次社会活动,切实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向身边的每一个人传递着法律的神圣和权威,引导人们树立对法律的尊重和遵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又鼓励人们热爱生活,积极投入生活,为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光和热。
“我们不怕目标定得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和执着。只要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地行进下去,就会惊讶地发现:很多所谓的远方其实并不遥远。”这是刘志民律师最喜欢的一句名言,也是他在身体力行的,更是他向身边的人们传递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