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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思想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1
一、填空题
1、夏、殷商、西周2、天命、天罚3、礼不出庶人,刑不上大夫4、莫非王土、莫非
王臣二、单项选择题
1、a2、b3、c4、a5、b三、名词解释
1、周礼:西周初期,奴隶主贵族为了稳固和强化他们的统治者,由周公“制礼”,
即为在周公策划下,对以往宗法传统习惯展开了补足、整理,厘定成一套以保护宗法等级
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适当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就是所说的礼或周礼。
2、“亲亲”、“尊尊”: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
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尊尊”就是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
不得违抗,不得僭越。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3、礼不出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上时庶人”就是指礼主要就是用以调整奴
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拥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严禁享用。
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指,刑罚的锋芒就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礼
与刑在对象上虽有所不同,但“礼不出庶人,刑不上大夫”就是相对的。礼所规定的义务,
庶人必须无条件地严格遵守;个别奴隶主贵族严重危害奴隶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也必须
判处刑罚。当然,即使审案,他们也常常享用各种特殊照顾。
4、“以德配天”:是西周统治者为了使统治合法化提出的一种学说,认为天命是有
的,“惟命是天常”,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有德者才能承受天命,所谓“皇天无亲,
惟德是辅”。
四、论述题
试论述周公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及意义?
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出现了一次关键性变化。西周统治者在思想上仍利用神权做为统治
者人民的精神武器。基于殷商覆灭的教训,周公明确提出了天命迁移的以德分体式天说道。
他指出天命就是有的,但不是紧固维持不变的,只有有德的人才可以忍受天命。⑷周公以
②它意味著神权的某种松懈,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劳动人民抵抗力量的强悍。明德慎判
罚就是以德厚德思想的关键组成部分,就是周公汲取殷商的教训后得出的。①周公的明德,
就是必须强化自我强硬,推行德治。对统治者而言,必须严于律己,勤奋好学政事;对统
治者人民而言,必须注重人民的力量,阔静待民,并使民心归服。②慎罚就是明德在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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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和政策上的彰显,包含:对罪犯展开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反对族株连挤,主张
罪终了一身;反对乱判罚有罪,杀死无辜;主张刑罚相对较低。
五、材料分析
商奴隶主贵族的总代表就是商王。他轻易掌控着土地、奴隶和军队,对国家的一切政
务有权作出同意,甲骨文和青铜铭文中所说的王命、王令,就是商王对重大事件作出同意
的书面文件。因此,王的命令即为为法律,就是国家的关键法律形式,具备最低法律效力。
例如《尚书》记述的《汤誓》篇,就是商汤公布的动员令。他正式宣布“存有夏多罪,天
命殛之”的征讨命令;在南征桀胜利后公布的《汤诰》中建议臣民必须“各尔守典”,严
格遵守常法。在《伊训》篇中,又说道至必须制订“官刑”以警戒百官,凡犯下狂舞、乐
友、殉于货色、经常狩猎、侮圣言、逆清正等“三风十愆”罪者,必须给与严惩。此外除
了王“而令”的发生,其法律效力也等同于誓、诰、训。可知,商王的一切命令都就是国
家活动的准则,已经具有了法律的最低权威。当然,就立法的整体意义而言,它仍然就是
不成文的习惯法。夏朝国家构成起始,法制尚处草创阶段,古籍的有关记述虽然很多,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