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中国法律史学会2023年年会上,与会专家围绕“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传统及其现代发展”这一主题,就如何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行深入研讨——
彰显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历史意蕴与创新探索
年会会场
古都西安,是中华法系和中华法治文明的重要起源地之一。10月21日至22日,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律史学会2023年年会暨“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传统及其现代发展”研讨会在西安市隆重举行。来自国内各高校、科研院所等的230余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具体内容,并就如何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行深入研讨。
生生不息:中华法治文明的历史传统及现实意义
中国是一个具有辉煌法治文明的古国,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沧桑巨变,但始终保持着国家发展的稳定性、连续性,并且不断走向文明与进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与会人员就如何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予以探讨。
推陈出新: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文化积淀及自主探索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指出,“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需要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与会人员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话语渊源、文化价值、制度素材,包括法律史在内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以绵延不绝、历久弥新的中华法治文明为主体,书写贯通古今、与时俱进的法学理论。
与时俱进:红色法治文化的近代演进与当代传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法治事业,是在革命战争的特殊时期酝酿形成的,是在革命根据地艰苦条件下发展壮大的,展现了党的法治工作者不畏艰难、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体现了红色司法始终走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导向。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革命根据地法治建设的事例、经验与成就,是红色法治文化先进性的生动体现。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杨静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在延安进行民主实践与探索的历程。她认为,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实践探索的重要时期,延安成为革命圣地是地理位置、经济条件、国内外环境等综合因素作用而成的,并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在延安的民主实践,有力推动了中国式民主的发展。黑龙江大学教授邓齐滨以哈尔滨解放区革命历史档案为中心,分析了“群众路线”在从农村革命根据地到城市革命根据地的法治践行。从1946年至1949年,哈尔滨解放区颁布的一系列法规均以密切联系城市群众为突出特点。哈尔滨的立法与司法的探索与实践,保证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了民生所需,建立了人民群众对民主政权的信任。
本次年会上还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国法律史学会章程》,产生了革命根据地法律史研究分会理事会。10月22日下午,中国法律史学会革命根据地法律史研究分会秘书处揭牌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顺利举行。
(作者分别为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助理、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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