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正统十二年(1447年),山东莱州府知府崔恭接到了掖县民妇王氏的诉状称:为谋财坑命事,缘丈夫章炯前往广东贩卖货物,赚得一些钱财。昨日回家打开包袱,见囊中惟有衣袜鞋帽,数年账本分毫不见,一时怒气填胸,染成重病,如今奄奄一息,谅难活命。因疑同伴偷去,却苦无证据,如果丈夫因此而死,民妇也难以为生,恳请老大人查察,追回钱财,以救夫妇残生,泣诉。
据王氏讲,与丈夫章炯结婚数年,一直是勤俭持家,因此积攒了一些小资本。丈夫认为,我们现在辛辛苦苦地干活,所得不过糊口而已,终究不能够发家,现在有些小资本,再把家里的房地产抵押出去,凑上几十两银子,买些本地特产,长途贩运。如果有些造化,也能够赚些钱,或许我们也能够成为富豪。
章炯当时就想到自己发小长大的古亲、王业,便找他们商量。那二人也想发财,所以一拍即合。三个人各筹资本,购买些毛笔和草编制品,运送到海边,搭乘顺风船只,前往广东去贩卖。为什么贩卖毛笔和草编制品呢?因为莱州的毛笔在当时小有名气,而用麦秸编成的提篮、草帽、门帘等,更是广东难以见到的。
三个人起身前往广东,,虽然说是路途辛苦,贩运艰难,但也算平安。这些货物赚了一些钱,他们又做其他的买卖,才离家两年,居然每人手中的银子都以百计,等于获利十倍,如何不开心?
莱州人的乡土观念很深,三个人离家久了,未免思念家乡,更想见妻子儿女,于是三个人相商,钱赚的差不多了,不如先回家置些产业,安顿好了再来广东贩卖,商议已定,三人择日同行,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乡之路,可谁曾想到,到家之后,章炯的喜悦顿时跌到了谷底,他发现自己辛苦赚来的银子全都不见了,而这几乎是他全部的家当。
原来三人一路上乃是白日同行,夜间同寝,彼此相互扶持,没有出现半点纰漏。
这日正是夏日三伏天,三个人来到一处溪水旁边,但见柳荫树畔,水清见底,而此时众人是热汗淋漓,身上好不难受,便商量在此洗个澡。眼看快到家乡了,这里又离客栈不远,等洗浴干净,舒舒服服地住进客栈,肯定爽快。当下,众人解衣脱裤,将行李放在岸边,冲到小溪里戏水,好不愉快。却不知不觉到了黄昏,眼见一轮明月东升,天色已晚,众人慌忙上岸,穿上衣服,背上行李,赶往客栈住宿,次日便各自赶回家中。
章炯到家急着向妻子炫耀,当即打开包袱,见囊中惟有衣帽鞋袜,两年多挣下的钱财,全都不见了。章炯不由得放声大哭,只觉得心中气闷,口吐鲜血,便卧床不起了。为什么一路都没有事,偏偏快要到家了把钱财丢了呢?章炯开始怀疑起同伴来,因为没有凭据,便将自己的猜疑告诉了妻子。王氏见丈夫病重,就找人代书写了诉状,以谋财坑命的罪名,将古亲、王业告到了官府。
章炯辛苦赚来的银子不翼而飞,而与他一直在一起的只有古亲、王业二人,因而他们的嫌疑最大,可由于没有直接的证据,崔知府也难以判决,冥思苦想以后,崔知府设下一计来试探二人。
崔知府审讯古亲、王业,这二人辩称:我们是一起从广东起身,一路同行,彼此照应。章炯两年来辛苦所挣的银子我们都是目睹的。我们也挣了银子,我们与他虽然是朋友,却有如兄弟,患难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疾病相扶持,酒肉共同吃。说实在的,我二人的家财资本比他雄厚,所赚的钱比他多,岂能够谋夺他的银子?再说了,我们要谋财,为什么不在江湖上动手,偏偏快要到家门口,我们才谋夺他的银子呢?恳请老大人明察,还我等清白。
崔知府见二人说得恳切,没有露出任何破绽,便试探着说:既然你们与章炯情同手足,又一起从广东赶回,如今他因为失财而得病,已经是奄奄一息了。你二人又富有钱财,何不共同分摊,赔补他所失的银两,治好他的病呢?如果章炯病死,在事实没有查清楚之前,你二人的罪孽就更加深重了。
崔知府万万没有想到,二人非常爽快地答应出银,但不愿意以“赔付”的名义。他们认为,老大人的吩咐理应从命,何况这些银子我们也出的起,不过以“赔付”为名,我们依然脱不了谋财的干系,如果老大人以“救济”的名义,要我们出银,我们是心甘情愿,毕竟我们是乡里乡亲,一起同甘共苦地到广东经商,帮助他理所当然。老大人要是让我们赔补,等于是我们花钱买了个贼名,如何能够心甘情愿呢?
崔知府要他们出钱的本意,是在于试探,如果他们不肯出钱,必是贪财,其盗窃的嫌疑终不能免,而如今二人愿意,反倒使崔知府犹豫了,也不好刑讯逼供,只好先将二人放回家。次日,二人并没有食言,各自将银送来,而且是每人一份,等于是加倍赔偿,其救济之意甚明。崔知府只好先收下,却不得不怀疑此二人,为什么他们这样痛快交出钱财,莫非他们做贼心虚,想借出钱的名义解脱嫌疑呢?本府如果不能够确定二人之罪,这些钱收了也是师出无名,如今没有真凭实据,也不能够拘押这二人。
一番试探调查之后,崔知府几乎排除了对古亲、王业以及章炯妻子的怀疑。如果不是他们偷了银子,又会是谁呢?好不容易才想出一条计策的崔知府,此时又重新皱起了眉头。在这个案件中,银子丢失前后,涉及人员不多,该排查的都排查了,为什么没有丝毫头绪,反复思索之后,崔知府突然灵光一现,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银子的失踪会不会就是一出自导自演的骗局呢?这个报案的章炯有没有可能是借机讹诈,想到此处,崔知府决定再设一计。
如何试探章炯呢?崔知府将二人补赔的银子暂时予以封存,然后从公费银中,取出一些封好之后,叫书吏送到章炯家。以崔知府的心思,如果是人有贪心,见到银子就会说是自己的,若是章炯将公费银认成是自己所失银两,定是他故意设局。
书吏来到了章家,声称找到了被窃银两。章炯听说大喜,病也就好了一半,验看银两。章炯打开封皮,发现乃是一锭整银,便说:这不是我所丢失的银两,我做小买卖,所收的都是散碎银两,没有融化成大锭,一定是知府大人弄错了,小的不能够收。说罢,将银两退回。
书吏回来禀报,崔知府又让书吏将二人赔补的银子送去,章炯依然说不是自己的银子,不能够收。崔知府想,看来章炯失银是实,但其不冒认银两,亦可见他也是个老实人。如果章炯是老实人,那两个人就难逃嫌疑了。两个人虽然肯出银两,但也不能够排除二人有出钱免罪的嫌疑,人心叵测,世事难料,只好先将二人暂时关押,实在找不出丢失的银两,按照所控的罪名就可以给他定罪,想到此,崔知府命人将古亲、王业押入大牢,听候进一步审理。
两次用银子试探之后,崔知府得出结论:老实本分的章炯确实丢了银子,那么章炯丢失的银子究竟哪儿去了?
崔知府闷闷不乐地回到后宅,夫人迎了上来,见丈夫不高兴,便小心翼翼地说:我娘家的侄子前来看望,你见与不见?崔知府再不高兴,也不能够得罪夫人,既然是夫人的亲戚,哪有不见之理。
崔知府来到花厅,但见一个儒士打扮的青年,身穿蓝青色长袍,虽然有几处补丁,却也浆洗的干干净净,露出清贫的迹象,却也是一身正气。崔知府问过姓名,则名叫曹衡。曹衡说:小子不才,本来是要到江西去投亲访友,没有打算叨扰姑父,只因前几天走过一个村庄,黄昏时分经过一条小溪,在柳荫溪畔发现一个清布袋子,内有数包银子,不知何人遗落此处。此时天色已晚,我等到天黑见无人来找,只好先到旁岸借宿,此银多达数百两,我怕失主丢失着急,回来寻找,次日清晨便又回到柳荫溪畔等候,没有想到一连四日,并没有人来寻找。我便仔细查看袋子,发现有封家信,封皮上写到:烦带莱州府某人亲拆。既然家信上有姓名,若找到此人,定然会找到失主。我想姑父现在身为知府,在莱州府找到这个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所以才匆匆的赶来,没有事先写信告知,以至于贸然打扰,还望姑父见谅。说罢,拿出清布袋子及家信呈上。
崔知府打开清布袋子,只见其中一封银子拆开,其余并未动,得知曹衡仅打开一包,见是银两,便再也没有动。再看家信的封皮,上写姓名乃是章炯妻诉状中的证人,心知清布袋子必然是章炯遗失,于是喊来书吏,拿出其中一封银子让其送到章炯处验看。不久,书吏回报说:章炯确认就是其遗失的银两,而所遗失的清布袋子,还有银两若干封,自己为别人捎带的家信一封。
崔知府见章炯所讲与所验相同,就传其到府来具领。见到章炯以后,崔知府说:你的银两乃是自己于路上丢失,是你不小心,却胡思乱想,怀疑同行人偷窃,让他们染上官司,身受牢狱之苦,其良心何在?章炯磕头谢罪:要不是老大人神明,这些银两如何能够找到。小的虽然贪财,但不愿意得不义之财。此前老大人给还的银两,均不是小的遗失的,这次则千真万确,当时小的丢失银两,已经气得疯迷,胡猜乱想,以至于误诬同伴,如今也是后悔不迭,还望老大人恕罪。如果不能够饶恕,所有的罪责全由小的承担。
崔知府见章炯认罪,便将古亲、王业二人带到堂上说:章炯自己不小心,将银包遗落在柳荫溪畔,被内侄曹衡拾到,发现内有包封银两并家信一封,要本官代为寻找失主。本官觉得应该是章炯所失,便派书吏送去一包验看,如今前来认领,确定分文不少,已经具结领状。章炯扪心自问,觉得有愧二位,愿意承担罪责。孰不知你二人也是义气,以救济为名,将遗失银两加倍补偿。你二人所为有异于常人,却使本官猜疑,将你二人关押。如今银包完璧归赵,你二人已经没有嫌疑了,可以无罪释放,所受委屈则怪本官糊涂,若有要求本官当予满足。古亲、王业二人能够脱罪,已经觉得万幸,又见崔知府自责,便说:我二人的贼名能够洗去,都是那位恩公,老大人的内侄所赐,愿意所赔的银两相谢。至于章炯诬告之罪,也还望老大人宽恕。毕竟他是因为失银而紕急迷所致。崔知府说:难得你二人如此仗义,吾内侄曾经说他平生本分,就应该清贫,如果将他人之物据为己有就是欺心,天地不容,必然会有灾祸降临,你二人经商不易,这些银两是辛苦所得,一旦失去岂不哀哉。说罢,将银两归还二人,并送他们出府。
按照《大明律·得遗失物》条规定:凡得遗失之物,限五日内送官,官物还官;私物召人识认,于内一半给予得物人充赏,一半给还失物人。这条法律在当时是深入人心的,章炯如何不知?因此愿意拿出一半银两给曹衡。崔知府说:曹衡若是贪财,就不会绕道来到莱州府,也不会想得到一半奖赏,你要是这样,等于坏了他的名声,也没有接受章炯的谢银。
办完公事之后,崔知府找到曹衡,将自己谢绝当事人的谢礼之事讲出,曹衡认为正合其意,便告辞而去。后来曹衡中了景泰二年(1451年)的三甲第一名,赐同进士出身。按照当时的制度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以及二甲第一名,三甲第一名,是可以参加琼林宴的,被称之为“传胪”,享有很高的荣誉,因此人们认为这是曹衡拾金不昧的果报。